[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85857J/2024-0002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商办〔2024〕30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5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36585857J/2024-0002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商办〔2024〕30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5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市场”、 “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各相关商贸企业:
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强化大足区商贸流通企业诚信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文明形象。根据市商务委、市文明办关于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区商务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市场”、“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全区各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限上企业、个体,大型商超、餐饮、酒店等业态)积极申报,争做文明诚信经营者;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提高企业精神文明和诚信文化建设;强化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诚信经营示范市场申报需要满足条件
1、在本业态领域具有代表性,且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
2、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经济违法案件以及群访群诉等重大服务质量消费纠纷;
3、两年内无重大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本市场内无严重失信企业等条件;
4近两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刑事案件、经济违法案件以及群访群诉等重大服务质量消费纠纷。
二、诚信经营示范店申报必须满足条件
1.在本业态领域具有代表性,且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履约率达100%;两年内在商务、市场监管、税务、应急、消协、银行等部门或机构没有被处罚记录或不良记录。
3.两年内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债务纠纷做被告并败诉,无被消费者投诉并败诉的重大案例等条件。
4.近两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刑事案件、经济违法案件以及群访群诉等重大服务质量消费纠纷。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
四、评选企业指标
本次评选活动“诚信经营示范市场”3家,“诚信经营示范店”6家。
五、申报流程
自愿申报、企业承诺、审核考评、社会公示和命名表彰。申请需提供申报表、评选自查表、企业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章)等资料,将申请相关资料报送大足区商务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科(联系人:朱刚,钉钉电话18983051308),也可通过微信(微信号ZG15823197788)、电子QQ邮箱(1163463572@qq.com)报送扫描件。
六、评选流程
区商务委将对企业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并通过信用重庆官网对申报企业近两年内对无重大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企业进行查询,同时征求属地镇街、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意见。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落地,安全培训到位,排查隐患较少,积极配合,整改到位,及时销号,择优评比。最终按照审核得分顺序颁发2023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市场”和“诚信经营示范店”牌匾。
附件:1.企业申报表
2.评选自查表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