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56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56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6 |
[ 有效性 ] |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壹锦宸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71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壹锦宸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足源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大足区壹锦宸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2188.76m2,总建筑面积70909.9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949.65m2,地下建筑面积16960.29m2,容积率1.50。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包括8#~11#为低层建筑(3F)、1#~3#、5#~7#为高层建筑(11F~17F)。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本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为6.17万m³,填方1.34万m³,余方4.83万m³,余方全部运至SQXZZC#弃渣场。项目已于2024年9月开工,计划2027年8月完工,本项目总工期为36个月。项目总投资约4.5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60亿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本项目拆迁安置已由政府采用货币的形式进行统一补偿,项目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环境敏感性等阐述较为清楚。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22hm²。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52.5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395.5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56.98万元。方案新增其中:监测措施费19.81万元,临时措施费10.75万元,独立费用18.94万元,基本预备费2.9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51万元(45064.6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在2025年9月26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0646万元。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壹锦宸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区 |
重庆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大足区 | ||||||||||||||||||
项目规模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2188.76m2,总建筑面积70909.94m2 |
总投资 |
4.50亿元 |
土建投资 |
1.60亿元 | ||||||||||||||||||
动工时间 |
2024年9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8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3.22 |
永久占地(hm2) |
3.22 |
临时占地(hm2) |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余方 |
借方 | |||||||||||||||||||
6.17 |
1.37 |
4.83 |
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侵蚀剥蚀丘陵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3.2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建设期土壤流失预测总量 |
782.20t |
新增水土流失量 |
669.30t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项目建设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林草覆盖率 |
27%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表土防护率 |
—— |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防治区 |
主体:雨水管网448m,透水砖1650m2、散水沟1004m。 |
主体:架空绿化5164.57m2,实地绿化4829.90m2 |
主体:车辆冲洗设施1座、密目网遮盖3700m2。 新增: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排水沟672m,临时遮盖50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81.29 |
主体设计:310.64 |
主体设计:3.59 方案新增:4.39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52.50(新增56.98) |
独立费用(万元) |
18.94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19.81 |
水土保持补偿费(元) |
45064.6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铸铭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足源置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张正春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秦源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花园A8幢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五星大道南段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正春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老师/ | ||||||||||||||||||||
电子邮箱 |
18398859@qq.com |
电子邮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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