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53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6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53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6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3 |
[ 有效性 ] |
关于大足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结余资金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68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结余资金项目(一期)
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足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出具大足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结余资金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足投〔2025〕3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大足区宝顶镇,涉及河流为化龙溪。
(二)工程任务
工程建设任务为以防洪护岸治理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和美化城市生态环境等综合任务。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1.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本工程防洪护岸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穿堤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拦水坝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2.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涉及河流为濑溪河左岸一级支流化龙溪,上起于荷花山庄前公路桥处,下止于周家湾下游,治理后河道长度1.13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改道1段(改道前河道长1.56km、改道后河道长1.13km)。新建防洪护岸2.51km,新建拦水坝1座,新建排水箱涵1处,新建下河梯步10处。
二、水文
基本同意水文计算成果。工程治理河段终点化龙溪30年一遇、50年一遇、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182.5m3/s、213m3/s、251.9m3/s;圣水沟以上化龙溪30年一遇、50年一遇、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154.2m3/s、179.2m3/s、211.3m3/s。
三、工程地质
(一)基本同意工程区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评价。
(二)基本同意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及综合评价。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评价。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护岸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穿堤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拦水坝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防洪护岸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拦水坝和穿堤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护岸堤线、拦水坝选择
基本同意护岸(护脚)布置;基本同意拦水坝坝线布置。
(四)型式选择
基本同意镇脚+斜坡护岸;基本同意镇脚采用格宾石笼;基本同意护坡形式采用格宾(石笼)护垫护坡、抗冲生物毯护坡;基本同意拦水坝坝型选用液压坝。
(五)工程总体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布置。改道后河道中心线长1.13km,工程措施为防洪护岸、拦水坝与穿堤建筑物等组成。
1.护岸工程
改道后河道中心线长1.13km,护岸长度总计2.51km。其中,格宾石笼镇脚+格宾护坡+抗冲生物毯草皮护坡2.38km,M7.5浆砌块石护坡0.13km(铁路实施)。
2.护岸顶结构
根据项目区规划,护岸顶部为市政道路,能够满足日常管理和防汛抢险的需要,故本次设计不单独设置堤顶道路。
3.护岸结构设计
镇脚采用格宾石笼,土基段尺寸为1.5m×1.0m,岩基段尺寸为1.0m×1.0m。顶高程与河床平齐,土基段基础埋深1.5m。镇脚顶至拦水坝正常蓄水位+0.5m采用1:2格宾石笼护坡,厚0.3m,下设土工布。
马道宽度设计为3.0m,路面采用C25彩色混凝土厚5cm+C25混凝土厚12cm+1:3水泥砂浆3cm+级配碎石垫层厚20cm;临河侧设置0.3m×0.4m(宽×高)路沿石,背河侧无排水沟路沿石尺寸为0.3m×0.4m(宽×高),设排水沟路沿石尺寸为0.3m×0.4m(宽×高)。背河侧排水沟净空尺寸为0.3×0.3m(宽×高),采用C25混凝土浇筑,边墙厚0.2m,底板厚0.1m。马道应根据地形及地质变化情况设置沉降缝,沉降缝间距为10m,缝宽2cm,缝内采用沥青杉木板分隔。
马道以上采用1:2抗冲生物毯护坡。
4.拦水坝
位于周家湾,为新建拦水坝。坝轴线总长25m,坝高5.0m,挡水高度4.5m。坝型为液压坝。建筑物主要由左、右岸边墩、拦水坝段、上游铺盖、下游消力池、海漫及管理房组成。
5.穿堤建筑物
基本同意穿堤建筑物设计。新建穿堤箱涵1处,采用C30钢筋砼浇筑。
6.工程监测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监测安全设计。
五、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工期12个月。
六、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基本同意征地处理范围,工程建设涉及用地面积62537㎡。
七、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八、工程管理
同意本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足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可行。
九、安全专篇
本篇编写基本可行。在施工、运行及管理的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操作。
十、工程投资
初设报告概算投资2896.11万元,最终以区发展改革委批复概算为准。
十一、其他
(一)在施工图设计时注意采纳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技术咨询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优化相关内容。
(二)你司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尽快完成后续各项专题报批;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重庆市和当地配套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将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四)工程验收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执行。
(五)你司应向大足区水利局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由大足区水利局负责质量监督。
(六)工程主体工程动工前,你司应向大足区水利局实行安全属地监管备案,并加强安全施工监督实施。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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