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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4-13


大足农委〔2022137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2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39号)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建设指南》(疫控屠函(2021)157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生猪屠宰标准化水平,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要求,我区决定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现将申报2022年生猪屠宰标准创建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资质条件

大足辖区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屠宰企业,可自愿申报。

一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等证明文件;二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内无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三是近两年内未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四是年设计屠宰量在10万头以上。

二、申报项目实施内容

(一)建设内容

申报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建设指南》要求,加强从生猪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管理,并达到以下要求。
    1.质量管理制度化。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生猪屠宰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有效开展制度实施效果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二是制度落实到位。所屠宰生猪应来自自有养猪场和(或)签约养殖场,若接受委托屠宰,应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严格落实生猪进厂到产品出厂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三是追溯记录可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备的记录制度和追溯体系,确保从生猪进厂到产品出厂各环节追溯完整有效。
    2.厂区环境整洁化。一是选址合理。选址和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远离受污染水体和污染场所,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划分明显。二是门面整洁。厂区干净,道路和场地硬化,绿化到位。三是环境卫生。清洁区与非清洁区严格分隔,垃圾、废弃物存放与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厂区定期除虫灭害、清洁消毒。
    3.设施设备标准化。一是布局合理。设有待宰、屠宰、急宰、检验室及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厂区和车间的设计布局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符合屠宰工艺流程、卫生和疫病防控要求。二是设施完善。配备给排水、温度控制、通风、照明、血液和产品贮存等基础设施,以及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安全生产等设施。信息化体系健全,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实现电子出证。三是设备达标。配备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4.生产经营规范化。一是工艺合理。屠宰生产线各环节运行协调顺畅,屠宰全过程屠体、胴体、肉品和副产品不着地。二是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屠宰生产。屠宰过程符合肉品质量和卫生管理要求。三是消毒彻底。屠宰、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器具、设备及厂区环境,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四是品牌经营。创建自有肉类品牌,具备分割包装等深加工能力,配有专用的肉品冷藏运输车辆,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渠道和肉品配送体系。
    5.检测检验科学化。一是装备匹配。建有一定规模的检验检测实验室,配备常用检验检测设施设备,使用药剂安全存储、定期更新,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二是体系健全。推行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和疫病防控风险管理。具备完善的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肉品质量安全和疫病防控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瘦肉精”、水分含量、非洲猪瘟等相关项目检测。三是人员合格。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且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6.排放处理无害化。一是流向科学。生猪屠宰厂不可食用副产品及生产、检验检测废弃物流向不对产品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二是排放达标。污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环保要求。三是处理无害化。严格按标准对污物、废弃物、病害猪及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规范,防止散布病原、污染环境。

(二)补助资金

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本次项目只补助一个企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屠宰厂的机械化屠宰、宰猪销肉分离、冷链配送、屠宰检验检疫、落实“两项制度”、提升猪肉卫生水平、安装视频监控等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

三、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20221-12月。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项目申请一式两份。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排污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复印件。

6.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和电子件,申报对象根据要求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报送截止时间

2022420日前。

(三)申报方式

申报通知挂在大足区农业农村信息网上,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按要求及时确定实施方案,申报对象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将结合报名条件和项目实施方案,对报名的屠宰场进行初审,同时进行现场核查,选择符合条件的屠宰场经专家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实施该项目

联系人:杨盛书

联系电话:43738425


附件:1.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申请表

2.涉权亲属基本情况

3.2022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413


大足农委〔2022〕137号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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