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1-0069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1〕18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5-31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1-0069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1〕18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5-31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1〕185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抓好我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渝农发﹝2021﹞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第一次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并进一步补充完善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成果,全面摸清我区农业种质资源家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打好种业翻身仗,种质资源是基础。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农业种养方式的转变,地方品种消失风险加剧,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发生很大变化,野生近缘植物资源急剧减少。农业种质资源消失将使其所携带的优异基因和所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随之消亡,并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2020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68号)和2021年5月市农业农村委印发的《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渝农发﹝2021﹞29号),明确要求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快查清农业种质资源家底。2015年启动的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已进入收官阶段,第二次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尚未开展过普查。为此,迫切需要有组织地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加快摸清家底和种质资源发展变化趋势,开展抢救性收集保护,发掘一批优异新资源,为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基础。
二、总体安排
2021—2023年,组织开展全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启动并完成全区第三次畜禽(含蜂、蚕,下同)遗传资源普查,实现对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启动并完成第一次全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现对所有水产养殖场(户)主要养殖种类的全覆盖;开展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查遗补漏工作,全面完成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任务,完成所有涉农镇街的全覆盖。
通过普查,摸清全区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及主要性状等基本情况,掌握变化情况与趋势,发布种质资源普查报告,有效收集和保护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三、组织实施
全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实行统一部署、分头实施、整体推进。成立重庆市大足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等具体工作。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分别设立大足区农业农村委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畜牧科和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渔业科,分头负责组织实施我区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属地责任,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镇街应按照《大足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大足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大足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及《大足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在普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委相关科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大足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畜牧科):彭家俊,15417876@qq.com。
大足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渔业科):王漫,651684651@qq.com。
大足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邱露露:135831@qq.com。
附件:1.大足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
2.大足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
3.大足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4.大足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大足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
(2021—202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一号文件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有关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渝农发〔2021〕29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我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我区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主要性状等家底,明晰演变趋势,珍贵、稀有、濒危、特有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实现应收尽收。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一)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在此前工作基础上,2021年,全面完成全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的查漏补遗。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完成已收集种质资源基本农艺性状鉴定,并提交国家种质资源库(圃)的工作任务;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完成对普查与收集行动普查表、种质资源征集表和调查表,以及基本农艺性状鉴定数据等进行核查的工作任务。
(二)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2021年,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全面启动,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面上调查)。2022年,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鉴定一批新资源;配合完善濒危等级标准,完成市级下达的基因库制作保存遗传材料任务。2023年,完成全部普查任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存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完成市级下达的基因库制作保存遗传材料任务;配合编制发布2023年版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和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
(三)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2021年,启动全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采集并制作遗传材料并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2022年,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搜集一批特色优异种质资源;收集一批种质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2023年,全面完成全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任务,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信息数据录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并统一纳入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配合编制发布重庆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和重庆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二、重点任务
(一)完成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的查漏补遗
1.在全区范围内对农作物种质资源进行补充收集。
2.农作物种质资源入库保存。配合市级完成446份已收集种质资源基本农艺性状鉴定,并提交国家种质资源库(圃)的工作任务。
3.整理核对相关表格及信息数据。配合市级完成对普查与收集行动普查表、种质资源征集表和调查表,以及基本农艺性状鉴定数据等进行核查,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认真梳理,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准确无误的工作任务。
(二)实施并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1. 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全面普查。以镇街为单位开展畜禽、蜂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全面普查,摸清当地畜禽和蜂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等情况。
2. 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开展畜禽品种种质特性评估,完成具体品种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等专业系统调查、重点区域现场核查。
3. 畜禽遗传资源抢救性收集。根据畜禽地方品种种群数量、区域分布等普查结果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状况和珍稀濒危程度。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基因库保存。
4. 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对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进行初步鉴定,初步鉴定通过的提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鉴定。
(三)实施并完成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1. 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对当地养殖场(户)(含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苗种场和普通养殖场等)的鱼、虾蟹、贝、两栖爬行等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包括原种、地方品系、新品种和引进种)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影像资料,采集制作遗传材料。
2. 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收集保护。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根据基本情况普查和系统调查结果,活体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
三、实施范围与进度
(一)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
2021年开展全区种质资源补充收集,全面完成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任务,最终形成资源普查报告。
(二)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
实施范围包括全区所有镇街,重点普查17种传统畜禽、16种特种畜禽,以及蜂、蚕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我区以大足黑山羊和华中中蜂为主。
2021年,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2022年,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性能测定、特征特性等专业系统调查、重点区域现场核查;2023年,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配合搞好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编写、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和畜禽遗传资源志书的修订。
(三)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实施范围包括全区27个镇街范围内的养殖场(户)的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包括原种、培育种(地方品系和新品种)和引进种。
2021年,完成基本情况普查工作;2022年,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以及种质资源特征特性和遗传多样性鉴定评价、重点区域现场核查;2023年,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数据核实和录入工作,配合编制发布重庆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和重庆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全区统一部署、分头实施、整体推进。在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分别设立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分头负责组织实施我区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加强普查力量配备,强化普查工作协调统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督导培训。区农业农村委为确保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将开展不同形式培训和现场指导,对执行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普查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进行检查,确保普查方法统一规范,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三)加强经费支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属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中央和市级财政将对普查工作给予必要支持,我委将积极争取区级财政资金。按要求规范经费使用,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科学、合理合法。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相关传统农耕文化等,发挥好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列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提升地方品种文化品牌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附件2
大足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
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
根据《重庆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关于深入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的通知》(农种畜函〔2021〕5号)和《大足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查遗补漏、全面完成收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农作物种质资源补充收集。在2015年开展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再次对本辖区内所有镇街进行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查漏补遗,抢救性收集各类栽培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种、种植年代久远的育成品种、重要作物的野生近缘植物以及其他珍稀、濒危作物野生近缘植物的种质资源。
(二)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和入库保存。配合市级完成对征集和收集的种质资源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繁殖和基本生物学特征特性的鉴定评价,确保数值准确性,加快鉴定评价和繁种,同时对征集和搜集到的未存活或未采集的资源在适宜时段安排专业人员重新搜集。对多年生和无性繁殖的种质资源移交开展专人负责、重点督促(在调查搜集过程中及时剪摘枝条快递给国家库(圃)),经过整理、整合并结合农民认知进行编目,提交国家种质资源库(圃)入库的工作任务。
(三)整理核对相关表格和信息数据。配合市级完成对普查与收集行动普查表、种质资源征集表和调查表,以及基本农艺性状鉴定数据等进行详细核查,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整改,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准确无误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部署,在大足区农业农村委设立了重庆市大足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详见附件2-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技术支撑和服务。
(二)开展普查与调查。大足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负责进行普查和实地摸底调查,组织调查队到资源富集、人烟罕及、老少边穷、未涉及或收集不全面的村社,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搜集。
(三)全面查遗补漏。镇街配合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对照市农业农村委反馈的整改清单,按照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对照资源条目表,列出未入库(圃)的资源清单,对于多经作物类,及时剪接枝条立即快递上交给国家库(圃),一年生作物,落实份数、时间和数量及时入库(圃)进行鉴定评价和完成规定上交资源数量;对普查表、征集表、调查表等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逐一核实校对,专人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公共网站、自媒体等各类平台宣传报道我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和保护利用等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参与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的意识,推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
三、进度安排
4月中旬至5月下旬:制作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
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相关资料,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6月上旬至8月下旬:继续开展普查调查和补充收集,配合市级将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工作报告及相关表格、数据信息等报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任务。
9月上旬至12月底:形成总结报告,配合市级确保项目如期结题的工作任务。
附件:2-1.重庆市大足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1
重庆市大足区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
行动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黄克成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副组长:龙建洪 区农业农村委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肖 凤 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科长
王权志 农能站负责人 高级农艺师
肖 军 特色站 高级农艺师
刘冬梅 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 农艺师
杨 琴 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 农艺师
熊晓飞 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 农艺师
王世武 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 农艺师
谭先伦 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 农艺师
邱露露 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 助理农艺师
附件3
大足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按照《重庆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大足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畜禽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产业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通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和科学评估,查清畜禽品种资源的家底,摸透品种特性,掌握这些品种和特性对当前乃至未来产业发展的价值,可以为畜禽种业自主创新提供更加坚实的种质基础,为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给提供更加有力的种源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全区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鉴定一批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2021年,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全面启动,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面上调查)。
2022年,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配合完善濒危等级标准,并根据等级标准,收集保护一批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完成市级下达的基因库制作保存遗传材料任务。
2023年,完成全部普查任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存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完成市级下达的基因库制作保存遗传材料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全面普查。查清原有品种资源是否还存在,畜禽品种资源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发掘新资源,抽查核实普查数据。开展畜禽、蜂遗传资源普查,摸清当地畜禽和蜂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等情况,填报《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和《县级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二)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特征特性评估。调查畜禽品种的保护利用情况,挖掘其文化价值,收集整理研究领域新成果,开展品种评价。开展畜禽品种种质特性评估,完成具体品种的基本信息登记,影像采集,以及体尺体重、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等测定工作,填报《畜禽遗传资源概况表》《畜禽遗传资源体型外貌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登记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表》等表格。原则上,地方品种的性能测定由保种场或保护区承担,培育品种(配套系)由培育单位承担,引入品种(配套系)和没有保种场保护区的地方品种由重庆市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指定的有关单位承担。
(三)开展新遗传资源的发掘评估。一是完成辖区内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发掘和普查工作,填报《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登记表》和《县级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信息汇总表》。二是上报市级组织技术专家组进行初步鉴定,初步鉴定通过的新遗传资源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
(四)开展畜禽遗传资源抢救性收集。根据普查结果科学评估畜禽遗传资源状况和珍稀濒危程度,配合完成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依托畜禽保护单位,采取活体和遗传材料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抢救性收集保护,相关遗传材料入基因库保存。健全保护体系,明确保护主体,实施“一品一策”保护措施,确保资源不灭失。
(五)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数据录入。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数据审核和录入,以镇街为单位制定专人负责(账号和密码另文下达)将畜禽和蜂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录入数据库,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数据由工作承担单位录入数据库。
四、实施期限与范围
(一)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3年12月。
(二)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包括市内17种传统畜禽、16种特种畜禽,以及蜂、蚕遗传资源,含地方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引入品种(配套系),我区普查重点是大足黑山羊和华中中蜂。
五、进度安排
(一)2021年4月—2021年12月。印发大足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普查。11月底前各镇街完成基本情况普查,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对镇街普查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二)2022年1月—2023年5月。基本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等工作,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大足黑山羊等相关遗传材料入国家基因库保存。完成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的上报鉴定。
(三)2023年6月—2023年12月。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内数据审核和入库工作。配合市级编写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状况报告,配合完成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制修订工作,配合修订畜禽和蜂遗传资源志书。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设立大足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详见附件),成立大足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技术支撑和服务,制定全区实施方案,编印技术手册,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并参与各镇街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普查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大足区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名单及相关技术性材料另行印发。
(二)强化协调配合。在大足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负责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可以依托基层农业服务中心、村级防疫员、聘任熟悉畜禽资源的退休人员等力量,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辖区内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三)强化专业支撑。根据工作需要,技术专家组下设生猪、家禽、草食牲畜、蜜蜂等工作组。要发挥技术专家组作用,开展普查技术培训,指导镇街开展普查工作,审核普查数据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组织媒体跟踪报道,宣传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成果,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提升地方品种文化品牌影响力、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3-1.大足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3-2.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系列表格
附件3-1
大足区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
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冯中见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副书记、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贤海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副主任
成 员:王建国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科长、推广研究员
康 凯 区农业农村委 科长、高级兽医师
熊 婷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副科长、畜牧师
涂德华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高级畜牧师
张 腾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高级畜牧师
彭家俊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畜牧师
赵远平 区农业农村委 畜牧师
胡大亮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畜牧师
附件3-2
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信息登记系列表格
表1 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入户登记表
重庆市 区(县、自治县)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
有□ 无□ 普查员(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户主姓名 |
品种名称 |
品种类群 |
群体数量 |
其中: |
饲养环境 | |
种公畜 |
能繁母畜 | ||||||
1 |
品种1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2 |
品种2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3 |
品种3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4 |
... |
注:1.本表用于组织各村入户摸底,仅用于纸质填写,不需要在系统里填报,留存3年,以备数据核查;2.此次普查实行零报告制度,普查员根据普查村的畜禽养殖情况,在□打“√”标注;3.本表只登记传统畜禽、特种畜禽和蜂的具体品种,蚕另行统计;4.品种名称应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和《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中名称一致,如该品种存在不同的类群,如海南猪有临高猪、屯昌猪、文昌猪和定安猪四个类群,则在“品种类群”中标注;5.群体数量均为某一品种纯种的数量,对于猪、羊、牛等畜种还需填报群体中种公畜和能繁母畜数量,单位为头、只、羽、箱,蜂直接填箱数,不分公母;6.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蜂选定地或转地,如果两者均有,全部打“√”。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
表2 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登记表
重庆市 区(县、自治县) 乡(镇、街道办事处)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品种名称 |
品种类群 |
群体数量 |
其中: |
饲养环境 | |
种公畜 |
能繁母畜 | ||||||
1 |
村1 |
品种1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品种2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 |
|||||||
2 |
村2 |
品种1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品种2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 |
|||||||
3 |
... |
... |
... |
注:1.本表按村分品种汇总数据,需要同时系统填报和纸质填写,纸质填写留存3年,以备数据核查;2.本表只登记传统畜禽、特种畜禽和蜂的具体品种,蚕另行统计;3.品种名称应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和《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中名称一致,如该品种存在不同的类群,如海南猪有临高猪、屯昌猪、文昌猪和定安猪四个类群,则在“品种类群”中标注;4.群体数量均为某一品种纯种的数量,对于猪、羊、牛等畜种还需填报群体中种公畜和能繁母畜数量,单位为头、只、羽、箱,蜂直接填箱数,不分公母;5.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蜂选定地或转地,如果两者均有,全部打“√”。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
表3 县级畜禽和蜂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
重庆市 区(县、自治县)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目录 |
品种名称 |
品种类群 |
群体数量 |
其中: |
县域内分布区域 |
饲养环境 |
保种场保护区 |
保种场保护区级别 | |
种公畜 |
能繁母畜 | |||||||||
1 |
品种1 |
***乡(镇)***村、***村、...; ***乡(镇)***村、***村、...; ...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有 ¨无 |
¨县级¨市级 ¨国家级 | |||||
2 |
品种2 |
***乡(镇)***村、***村、...; ***乡(镇)***村、***村、...; ...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有 ¨无 |
¨县级¨市级 ¨国家级 | |||||
3 |
... |
... |
注:1.所属目录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选择(见附录),蜂所属目录填蜂;2.群体数量均为某一品种纯种的数量,对于猪、羊、牛等畜种还需填报群体中种公畜和能繁母畜数量,单位为头、只、羽、箱,蜂直接填箱数,不分公母;3.本表只登记传统畜禽、特种畜禽和蜂的具体品种,蚕另行统计;4.如该品种存在不同的类群,如海南猪有临高猪、屯昌猪、文昌猪和定安猪四个类群,则在“品种类群”中标注;5.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蜂选定地或转地,如果两者均有,全部打“√”。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6.保种场保护区选“有”或“无”,选“有”则需在保种场保护区级别里选择相应的级别。
表4 新发现资源信息登记表
重庆市 区(县、自治县) 乡(镇、街道办事处)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资源名称 |
所属目录 |
行政村名称 |
群体数量 |
其中: |
饲养环境 |
区别于已有资源的特征特性 | |
种公畜 |
能繁母畜 | |||||||
1 |
新资源1 |
村1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村2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 |
||||||||
2 |
新资源2 |
村1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村2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 |
||||||||
3 |
... |
村1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村2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注:1.资源名称填写当地该新资源的名称即可;2.所属目录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选择(见附录),蜂所属目录填蜂;3.群体数量均为某一品种纯种的数量,对于猪、羊、牛等畜种还需填报群体中种公畜和能繁母畜数量,单位为头、只、羽、箱,蜂直接填箱数,不分公母;4.本表细化到行政村,留存至新资源鉴定结果出来;5.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蜂选定地或转地,如果两者均有,全部打“√”。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6.重点描述新资源区别于已有资源的特征特性。
表5 县级新发现资源信息汇总表
重庆市 区(县、自治县)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资源名称 |
所属目录 |
县域内分布区域 |
群体数量 |
其中: |
饲养环境 |
区别于已有资源 的特征特性 | |
种公畜 |
能繁母畜 | |||||||
1 |
新资源1 |
***乡(镇)***村、***村、...; ***乡(镇)***村、***村、...; ...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2 |
新资源2 |
***乡(镇)***村、***村、...; ***乡(镇)***村、***村、...; ... |
畜禽:¨散养¨集中饲养 蜂:¨定地¨转地 |
|||||
3 |
... |
... |
注:1.资源名称填写当地该新资源的名称即可;2.所属目录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选择(见附录),蜂所属目录填蜂;3.群体数量均为某一品种纯种的数量,对于猪、羊、牛等畜种还需填报群体中种公畜和能繁母畜数量,单位为头、只、羽、箱,蜂直接填箱数,不分公母;4.饲养环境,畜禽选散养或集中饲养,蜂选定地或转地,如果两者均有,全部打“√”。散养指该品种在散养户中饲养,集中饲养该品种集中在一个单位或养殖场饲养;5.重点描述新资源区别于已有资源的特征特性。
附件4
大足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根据《重庆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和《大足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为圆满完成全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是农业种质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产养殖原始创新、推动现代水产种业和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必备物质基础。随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种业的竞争必将更加激烈,只有自主掌握重要的核心种质资源,创制过硬的拳头型新品种,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拥有主动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资源家底状况,加大收集保护力度,推动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有利于打好种业翻身仗,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摸清我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特征特性及遗传结构等状况,进行资源收集与保护,完成大足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分年目标以下:
2021年,启动全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采集并制作遗传材料并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
2022年,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搜集一批特色优异种质资源;收集一批种质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
2023年,全面完成全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任务,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信息数据录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并统一纳入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配合编制发布重庆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和重庆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各镇街按照普查提纲及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登记表(另行通知)要求对当地养殖场(户)(含水产原良种场、遗传育种中心、苗种场和普通养殖场等)的鱼、虾蟹、贝、两栖爬行等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包括原种、地方品系、新品种和引进种)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和保护利用等情况进行普查并采集影像资料,按照技术专家组要求填报普查信息、汇总普查信息和采集制作遗传材料。大足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核实抽查各镇街普查情况并汇总填报辖区内的普查信息。
(二)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收集保护。一是在基本情况普查基础上,依托具有鉴定评价基础和优势的承担单位,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在技术专家组指导下,按照市水产总站统一要求填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表(另行通知)。二是根据基本情况普查和系统调查结果,活体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
(三)建立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和发布资源名录。一是在全国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框架下,各镇街按职责分工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普查相关数据。二是编写全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完成大足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四、实施期限与范围
(一)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3年12月。
(二)实施范围。分布在全区27个镇街范围内的养殖场(户)。
五、进度安排
(一)2021年4月—2021年12月。印发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普查提纲及相应普查表格,建立全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全面启动普查。以镇街为单位开展基本情况普查。对辖区内普查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年底前各镇街完成普查任务,并将普查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渔业科汇总。
(二)2022年1月—2023年10月。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相关数据录入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搜集一批特色优异种质资源;收集一批活体资源纳入保种场保护,相应遗传材料纳入国家种质库保存。将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报告及调查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渔业科汇总。
(三)2023年6月—2023 年12月。配合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数据核实和入库工作。配合完成重庆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部署,成立大足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渔业科,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由区农委、西南大学等单位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组。区农委负责基本情况普查和系统调查工作。各镇街负责本辖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成立专业普查队伍和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镇街在全区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专业普查队伍,要充分发挥各镇街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村级防疫员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完成普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三)强化专业支撑。要发挥技术专家组作用,在技术专家组指导下,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普查培训,解读实施方案及普查提纲。选派技术专家,对普查队开展培训、现场指导和咨询等工作,确保普查方法统一规范,调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大足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提纲、普查系列表格等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科,联系人:王漫,43633577。
附件:4-1.大足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4-1
大足区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冯中见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叶华海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成 员:曾 勇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渔业科科长
曾 进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职工
粟泽胜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职工
王 漫 区农业农村委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