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24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2〕17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5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24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2〕17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5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小镇焕新)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
所报的《关于审查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小镇焕新)工程项目概算的函》(大足度假中心函〔2022〕18号)和重庆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概算编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结合重庆佳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小镇焕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7-500111-04-01-895206。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大足区龙水湖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地址:大足区玉龙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玉龙镇玉滨路1.5公里,梧桐、龙棠、经开三大道7.6公里进行提升改造;玉龙广场和滨湖村区域内进行房屋修缮、市政设施整治、绿化改造、管线、灯饰升级等工程。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202.1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100.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4.54万元(含土地费682万元),预备费167.6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专项资金及区级财政拨款。
八、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造价控制和成本控制工作,最终工程造价以决算为准。
附件:1. 概算汇总表
2. 概算对比表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