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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1-00814 [ 发文字号 ] 大足府办发〔2021〕141号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督;工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1-00814
[ 发文字号 ] 大足府办发〔2021〕141号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督;工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创优营商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现就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是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使用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http://ssj.scjgj.cq.gov.cn:8881/SmartRandom/app/login.html)。以该综合监管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平台要与监管平台整合融合,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通过统一使用监管平台,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严格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监管执法各部门严格执行市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监管平台和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维护。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部门通过签收认领、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在监管平台上建立覆盖本系统各层级、与部门职责及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及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部门在监管平台上建立覆盖本系统各层级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分类标注,提高抽查专业性,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各部门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并在监管平台和相关网站公示,方便本系统基层工作人员操作,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实施范围。以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为重点,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严禁随意检查。各部门结合市级主管部门抽查要求,以及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包括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时限、抽查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等内容,汇总形成市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通过监管平台和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级监管执法部门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安排,公开、公正通过监管平台统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方式。对执法检查人员不足、不能满足本区域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在适当范围内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抽查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或依法采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或专业机构的鉴定结论。对特定领域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后续监管衔接。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双随机检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追责免责办法,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培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履行双随机监管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5

(此件公开发布

部门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

大足府办发〔2021〕141号办公室通知(红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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