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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是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使用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该综合监管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平台要与监管平台整合融合,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通过统一使用监管平台,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严格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监管执法各部门严格执行市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监管平台和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维护。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部门通过签收认领、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在监管平台上建立覆盖本系统各层级、与部门职责及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及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部门在监管平台上建立覆盖本系统各层级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分类标注,提高抽查专业性,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各部门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并在监管平台和相关网站公示,方便本系统基层工作人员操作,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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