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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重庆市大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2-10-14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民政局牵头编制了《重庆市大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要求,现对《规划》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一)编制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要求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二)编制依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民政局组建规划编制团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制定。

二、制定过程

区民政局通过询价比价后委托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重庆大学),以相关文件为指导,全面总结大足区十三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大足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预期目标以及主要任务。经征求区级部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并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制定《规划》。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七章25节,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一)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一是不断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保障能力。二是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小区养老服务点”的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三级养老服务平台,丰富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三是充分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普惠、示范作用,坚持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等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打造高度开放、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依法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推动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发展。四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制,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持续运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二)推进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一是完善养老领域医疗服务功能,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二是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加快智慧养老发展。三是积极培育老年消费市场,丰富养老服务业态,增加老年用品供给,推进“养老服务+”产业融合发展。

(三)强化养老人才支撑体系。一是合理打造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梯次,扩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结构。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各项保障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

(四)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一是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支持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生活支持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慈善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样化服务。定期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活动,重视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壮大老年人组织和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五)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养老服务品质第三方认证。二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打好养老服务监管“组合拳”,着力推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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