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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明确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1-01-04


一、《关于明确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推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进一步解决创业融资难题,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第4160号),结合《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0号)要求,出台了《关于明确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减轻创业融资压力。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从提高贷款额度、合理分担利息、加强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将来足创业人员反映的资金额度不够的难题,配套区级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从政策上予以解决。主要内容包括:

(一)提高贷款额度。202111日起,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合理分担利息。20211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加强监督管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贯彻执行,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对提供虚假申请资料,骗取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的企业和个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违规所得。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隐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三、该项政策受惠或涉及的群体(人员)有哪些?

非普惠性政策,主要针对来足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网络商户、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八年内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群体。

四、什么时候开始经办?如何经办?

202111日起生效。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到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

相关阅读:《关于明确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足人社发〔2020474号)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明确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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