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大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发〔2023〕10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重庆市大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大足府发〔2023〕20号)和大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等,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三方公司起草了《重庆市大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12月10日和12月25日,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向相关部门和镇街书面征求《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2次,共收到意见建议10条。1条意见因提出单位对《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八条 涉及部门职责理解不充分故未采纳;其余意见都由于《方案(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调整为大足区中心城区建成区,只包括棠香街道、智凤街道、龙岗街道城市建成区用地范围,不涵盖双桥经开区所属镇街和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不再涉及所属街道均未采纳。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均已与意见提出单位进行了直接沟通并作出具体解释。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0日期间,大足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大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网址:http://www.dazu.gov.cn/zwgk_175/zfxxgkml01/jcgk/yjzj/202412/t20241212_13885787.html),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或建议。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予以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2日
(联系人:师体伟,联系电话:023-4330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