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渝水函〔2024〕203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大足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2024年12月16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按专家要求完成修改;2024年12月16日—2025年4月8日期间,两次书面征求了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8条,采纳了8条;2025年3月21日—4月21日期间,通过大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或建议。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予以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4月22日
(联系人:谢馨盈,联系电话:023-4372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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