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66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66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5 |
[ 有效性 ] |
关于海棠云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78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海棠云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海棠云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海棠云庐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重庆大足海棠新城,行政区划属于大足区棠香街道。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59103m2,总建筑面积131401.7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063.23m2,地下建筑面积27338.50m2,容积率1.58,建筑密度36.94%,绿化面积20691.32m2,绿地率为35.01%。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共计4.82万m³,填方4.82万m³。
项目总投资553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33275万元,项目建设投资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计划2025年9月动工,2028年2月完工,项目总工期为30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环境敏感性等阐述较为清楚。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912hm²。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63.3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508.2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55.08万元。方案新增其中:监测措施费18.52万元,临时措施费5.99万元,独立费用19.64万元,基本预备费2.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28万元(82768.0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在2025年10月31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2768万元。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海棠云庐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大足区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9103m2,总建筑面积131401.7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063.23m2,地下建筑面积27338.50m2,容积率1.58,建筑密度36.94%,绿化面积20691.32m2,绿地率为35.01%。 |
总投资(万元) |
55380 |
土建投资(万元) |
33275 | |||||||||||||
开工时间 |
2025年9月 |
完工时间 |
2028年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8年 | |||||||||||||
工程占地(hm2) |
5.912 |
永久占地(hm2) |
5.910 |
临时占地(hm2) |
0.002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4.82 |
4.82 |
/ |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5.91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709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588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建设 防治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1820m、排水盲沟666m、透水铺装12967m2。 |
主体设计:实地绿化1.0hm2,架空绿化1.07hm2、雨水花园1199.50m2、屋顶绿化3413.78m2。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个。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5000m2、编织袋拦挡260m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250.66 |
主体设计:256.36 |
主体设计:1.20 方案新增:5.99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563.30(主体设计508.22,方案新增55.08) |
独立费用(万元) |
19.64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18.52 | |||||||||||||||
方案编制单位 |
中科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郑艺/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范光厚/ 023-81090888 | |||||||||||||||
地址 |
黄桷坪街道黄桷坪滩子口29号附20号1号楼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29号6幢 | |||||||||||||||
邮政编码 |
400050 |
邮政编码 |
40236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晓/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老师 | |||||||||||||||
电子邮箱 |
372668821@qq.com |
电子邮箱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