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6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6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3 |
[ 有效性 ] |
关于宝顶山南北宋街功能提升(一期)南宋街车行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77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宝顶山南北宋街功能提升(一期)南宋街车行桥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大足区宝顶山南北宋街功能提升(一期)南宋街车行桥工程(项目代码:2509-500111-04-05-898523)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大足区宝顶山南北宋街功能提升(一期)南宋街车行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同意工程河段与丰收水库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水库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涉河桥梁防洪标准采取5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大足区宝顶山南北宋街功能提升(一期)南宋街车行桥工程位于宝顶镇香山社区,涉河工程为宝顶镇丰收水库。
简支梁部分为现浇空心板桥,拱桥部分主拱为箱形拱,腹拱为实心拱;上部结构梁体顶板宽11m,底板宽9.8m,梁高0.85m,顶板、底板厚度均0.2m,腹板厚度0.225m;拱桥下部结构采用扩大基础,基础以中风化砂岩为持力层,简支梁桥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接扩大基础,桥台全高约6.8m,台帽高0.5m,台身坡比3:1,侧墙坡比3:1,基础宽度13m,基础高度4m。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所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项目法人应主动接受我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的监督,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大足区宝顶山南北宋街功能提升(一期)南宋街车行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大足区宝顶山南北宋街功能提升(一期)南宋街车行桥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大足区宝顶山南北宋街功能提升(一期)南宋街车行桥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坐标表 |
备注 | |||||||
桥台编号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桥台编号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
#0 |
1 |
3292231.027 |
35575431.535 |
#1 |
5 |
3292259.496 |
35575487.489 |
|
2 |
3292240.423 |
35575450.002 |
6 |
3292268.892 |
35575505.956 |
| ||
3 |
3292230.619 |
35575454.990 |
7 |
3292259.088 |
35575510.944 |
| ||
4 |
3292221.223 |
35575436.523 |
8 |
3292249.694 |
35575492.476 |
|
注:本工程涉及的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