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1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12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2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1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12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2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8 |
[ 有效性 ] |
关于同意红岩水库等6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变更取水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12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同意红岩水库等6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变更取水的决定
有关单位:
你单位报送的红岩水库等6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变更取水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延续、变更取水申请资料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红岩水库等6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变更取水,并颁发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同意你单位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用途和取水水源维持不变,同意红岩水库等6个取水工程(设施)变更取水权人及法人信息等。本取水工程延续、变更取水情况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需配合我局做好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三、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我局批准。
四、本次换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详见附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变更取水时,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变更取水申请。
五、在本次换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用途或者取水水源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红岩水库等6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变更取水情况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附件
红岩水库等6个取水工程(设施)延续、变更取水情况表
序号 |
取水项目名称 |
取水地址 |
水源类型 |
生效日期 |
到期日期 |
年取水许可量(万m3) |
变更后取水权人 |
1 |
红岩水库取水工程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三元村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5.2 |
重庆市大足区雨林林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 |
大岩咀水库取水工程 |
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石桥村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9 |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3 |
红岩水库取水工程 |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新民村 |
地表水 |
2025-05-26 |
2030-05-25 |
849 |
/ |
4 |
东风水库取水工程 |
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曙光村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160 |
/ |
5 |
廖家沟水库取水工程 |
重庆市大足区铁山镇建角村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24 |
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 |
龙岗水库取水工程 |
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龙塘村 |
地表水 |
2025-04-02 |
2030-04-01 |
81 |
重庆大足石刻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