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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48 [ 发文字号 ] 大足水利审批〔2025〕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 成文日期 ] 2025-01-0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48
[ 发文字号 ] 大足水利审批〔2025〕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 成文日期 ] 2025-01-08
[ 有效性 ]

关于大足区棠华府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1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棠华府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大足区棠华府房地产项目》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市大足区棠华府房地产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水峰社区2、3组,建设单位为重庆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工程总投资为772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约6212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9月,完工时间为2026年10月,总工期为38个月,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2023年9月—2025年6月,二期2024年11月—2026年10月。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工程,主要由建筑物、道路广场、绿化工程及配套工程等组成,总占地6.90hm2,总建筑面积139230.9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726.17m2,地下建筑面积35504.79m2),总计容建筑面积103545.61m2,容积率1.50,绿地率30.31%,建筑密度26.97%。本项目土石方挖方32.30万m3(不含表土剥离),填方8.32万m3(不含表土回覆),余方23.98万m3,无借方,余方全部运至茅里堡消纳场。

施工生产生活区全部位于棠荣府占地红线内;施工道路利用场内外已有道路;砂石料堆放于项目区内空闲区域,不新增占地;不涉及拆迁安置,无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区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水土保持情况等阐述较为清楚。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90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84.7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611.8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72.90万元。在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08.93万元,植物措施费300.08万元,临时措施费2.81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22.44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18.22万元,独立费用19.00万元,基本预备费3.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66万元(96643.12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在2024年2月8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664312万元。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大足区棠华府房地产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区县

大足区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13.92m3

总投资(万元)

77200

土建投资(万元)

62122

动工时间

2023.09

完工时间

2026.10

设计水平年

2026

工程占地(hm2)

6.90

永久占地(hm2)

6.90

临时占地(hm2)

/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32.30

8.32

/

23.98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缓丘平坝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6.90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844

新增土壤流失量(t)

18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设计水平年)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一期防治区

主设:表土剥离810m3、表土回覆3360m3、雨水管网654m,透水铺装1.02万m2

主设:景观绿化0.88hm2

主设:防尘布临时覆盖500m2

新增:防尘布临时覆盖3378m2

二期防治区

主设:表土剥离630 m3、表土回覆4610m3、雨水管网879m,透水铺装1.33万m2

主设:景观绿化1.21hm2

主设:车辆冲洗点1座、防尘布临时覆盖2000m2

新增:临时排水沟955m、临时沉沙池3个、防尘布临时覆盖9680m2

投资(万元)

308.93

300.08

21.03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684.72

独立费用(万元)

19.00

监理费(万元)

12.00

监测费(万元)

22.84

补偿费(万元)

9.66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市川绿水土保持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孔维飞

法定代表人

胡昌东

地址

永川区人民大道333

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388

邮编

402160

邮编

402360

联系人及电话

孔经理/2

联系人及电话

付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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