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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1-00993 [ 发文字号 ] 大足府办发〔2021〕173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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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大足府办发〔2021〕173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21173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31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前 言3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与形势5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17

第三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2

第四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43

第五章极应对气候变化以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56

第六章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保障,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69

第七章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76

第八章 规划重点项目87

第九章 保障措施88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清单91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清单97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新时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及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彰显大足美丽山水城市风貌,建成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和主要举措,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庆市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土壤更安全、环境更优美成为常态,建设美丽大足具有重要意义,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与形势

十三五”期间,是大足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足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如期实现,用奋斗书写了绿色时代篇章,用蓝天碧水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但仍要清醒认识到,大足区绿色低碳发展任务艰巨,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任重道远。十四五是衔接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必须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抢抓新机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区新时期减污降碳绿色发展。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扎实推进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发力治理水环境、分级分类防治土壤污染,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43.3%22.6%0.24%0.37%。“十三五”期间,全区年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8天。境内4条主要河流6个水质监测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玉滩水库库心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湖库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良好,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覆盖率100%,创建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庄24个。开展原龙水电镀园区(二期)宏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场地重金属污染场地的土壤整治与修复工作,整治修复面积达17705.501平方米,修复污染土达64352.5立方米,清运铅渣6584立方米,投入专项资金8570万元。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能耗“双控”目标,通过完善节能降耗工作机制、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9%,超额完成“十三五”下降16.0%目标任务。着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全面禁止城区使用燃煤,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完成燃煤锅炉改造,依法关闭78家烧结砖瓦窑重点用能企业,加快推进垃圾处理厂填埋气治理与综合利用。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新投放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34辆,CNG出租汽车300辆,建成公交汽车充电桩39根。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全面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以双桥经开区邮亭循环经济产业园为载体和平台,推进重庆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工厂3个、国家级绿色工厂1个、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1个,全年循环经济产业产值达到80亿元。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废弃物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文化旅游升温提质,大足石刻文化公园建设加快推进,2020年旅游接待2500万人次,综合旅游收入达到122亿元。

生态保护修复有序推进。强化绿色生态空间维护,打造玉龙山和龙水湖核心生态功能区和重要景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100.27平方公里,严控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开展自然保护区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不断强化西山桫椤县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强化重要湖库、水系周边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林地保护,持续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全区森林覆盖率提升至47.6%,推进雍溪镇、玉龙镇等5个森林小镇建设。开展湿地资源调查,通过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河库水系连通等手段,实施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示范,确保全区湿地总面积3900公顷不减少,自然湿地面积2900公顷不减少。大力实施闲置地绿化覆盖,利用闲置地建设憩园,新增各类绿地面积224.84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提升至43.3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41平方米。大力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实施沱江(濑溪河)流域大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复耕复绿83.53公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6.92平方公里。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全过程管理,将生态环境应急工作纳入全区应急体系,建立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沟通的应急联动机制和生态环境安全共同责任机制。开展大足区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加强辐(放)射环境安全监管,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电磁辐射设备登记率达100%,无辐射安全事故发生。深入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全区19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医疗废物联单电子化管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理排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行动,清理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十三五”期间,全区未发生较大环境事件。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建立健全生态环保责任制度,严格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主任、区长任第一副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各街镇设置了“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作为日常环保工作机构,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绿色GDP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形成齐抓共管、共商共治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体系,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利剑执法”“铁腕督察”“联动司法”等专项行动,不断完善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格环境准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多元环保投入机制,建立制度化的财政投入预算保障机制,确保环保支出与GDP、财政收入联动增长。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全面完成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高标准完成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宣教、辐射等能力建设任务,巩固环境监测能力重庆市二级三类标准、环境监察能力国家二级标准、环境应急能力国家二级标准,顺利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在全市首创濑溪河“五长制”,实行“河段督导长+部门和镇街河段长+河段检察官+河警长+河段义务监督员”制度,实行任务清单制度,逐条逐项分细分清部门、镇街的职责任务,明确扣分原则和标准;建立大足区河流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各镇街河道保护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河流断面水质监测通报制度,每月对辖区镇街考核断面水质情况进行监测、排名、通报。建立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系统,在全区镇街、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在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中斩获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项殊荣。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大幅提升,建成水质自动监测微站8个,水质监测断面已覆盖全区23个街镇;完成国控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自动化改造,建成投运15座大气网格化监测微站,国控监测站由国家统一运行管理,监测数据与地方共享。

十三五规划目标基本完成。截至2020年底,《重庆市大足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15项约束性指标,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因市级调整发生变动,其余市级下达约束性考核指标均按期完成。其中,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等部分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远超既定目标。

专栏1“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属性

2020

目标值

2020

实际值

生态

空间

1.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幅员面积比例(%

约束

22.2

6.99[1]

2.森林覆盖率(%

约束

45

47.6

3.建成区绿地率(%

约束

39.13

43.32

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约束

12

17.41

生态

经济

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约束

16

20.9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约束

16

[2]

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约束

18

完成市级下达考核任务

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约束

0.505

0.5051

生态

环境

环境

质量

9.地表水优于Ⅲ类断面比率(%

约束

97

100

1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约束

305

342

1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

约束

80

[2]

污染

治理

1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约束

0.37

0.37[3]

二氧化硫(%

约束

39.9

43.3[3]

氨氮(%

约束

0

0.24[3]

氮氧化物(%

约束

11.5

22.6[3]

总磷(%

约束

13.4

[2]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

约束

7

[2]

13.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约束

90

90

1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约束

95

100

生态

制度

15.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绩效考核的比重(%

约束

12

15

注:【1】根据2020年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要求,对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开展评估调整,大足区评估调整后占比为6.99%

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减低率、总磷排放总量减少率、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等指标2020年市级未下达考核目标,暂无统计。

3】带[ ]的数字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形势依然严峻

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任务较重。全区工业企业数量多、布局不优,园区外工业企业1295家纳入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范围;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仍需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依然较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任重道远。受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自身结构调整和新冠疫情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放松生态环境监管、减少环保投入、重回传统发展老路的现象可能反弹,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统筹城市治理和乡村建设面临重大挑战。“十四五”期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预计达到7.5%,经济规模继续扩大,资源环境承载硬性约束更加趋紧,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需有效提升,绿色科技创新内在动力与转化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

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存在短板。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区污水处理设施仍存在较大缺口。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化建设进程,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一些区域未纳入雨污分流改造;排水设施运维力度严重不足,现有管网老旧破损堵塞严重,雨季溢流污染现象较为突出;乡镇污水处理保障能力不足,玉龙、宝顶、三驱等7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旱季负荷率已经超过80%,急需开展扩容论证。机动车清洗业、餐饮等社会服务监管不到位,产生的部分污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或水体。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运维资金难落实、管护人员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突出,农村集中污水处理站及管网缺失导致部分聚居点污水不能得到有效处置,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仅达到25%3座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中氨氮不能达标排放。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大足区将面临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叠加交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2020年,玉滩水库库心水质监测断面总体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但仍有3个月水质仅达到Ⅴ类水质标准,玉滩水库入口、出口断面水质仅为Ⅳ类;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不稳定,5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4.6%;河道部分区域岸线被耕地、建筑物侵占,造成局部岸线绿化隔离带缺失,景观质量降低,水源涵养和净化功能下降;玉滩水库、化龙水库、上游水库等部分水体存在富营养化现象,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难度大,传统水产养殖模式占比较大,水产养殖污染仍然存在,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压力大。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臭氧超标已成为区域空气质量首要问题,夏春季臭氧超标问题突出,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标的有17天;秋冬季首要污染物PM2.5超标有7天。2020年,本地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2937.89吨、氮氧化物436. 51吨、颗粒物3127.11吨,区域扩散条件弱,臭氧污染日趋凸显且缺乏有效控制手段,持续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带来更大挑战。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问题呈多样性和复合性特点。污染地块分级分类数据库、监测网络、项目储备库等基础薄弱,全面摸清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任务艰巨。

环境监管能力和体系有待完善。全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仍显薄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全,空气质量监测网格尚未实现全覆盖,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及水质预警预测建设不完善。环境应急、执法能力仍待增强,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企业生产废气、臭气、噪声及社会服务行业汽修、机修、加油站、餐饮油烟扰民现象较多,城市开发建设施工噪声长期存在。大数据智能化水平和技能急需提高,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不够,无法完全做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较为单一,市场参与有限,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生态环境保护权责边界划分不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尚未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还需不断深化。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的历史机遇期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旋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谋划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将其作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对深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实施路径没有变。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明确提出,要把重庆建设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大足区将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到新时期各项工作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大足主旋律。

——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交汇带来重要机遇。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切实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成为重要政治责任。大足区是重庆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将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红利,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层次,更好彰显城市特色与生态底色,为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展现大担当、实现新作为。今年初,中央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也将美丽西部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势必推动大足区融入区域绿色发展一体化统筹布局中,大足区将紧紧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统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切实提升发展“绿色含量”。

——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有望推动生态环境压力高位舒缓。党中央作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为重庆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重庆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着力构筑“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的战略思路。大足区将围绕产业结构等领域,建设工业总产值700亿元经开区、400亿元高新区、500亿元工业园区和400亿元文创园,打造400亿级五金、500亿级汽摩、300亿级静脉、300亿级智能、500亿级文创产业集群。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优美的生态环境是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的基础,现阶段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尚存在薄弱环节,生态环境治理成果仍需进一步稳固,建设山清水秀城美的宜人环境对生态环境质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行动为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重要经验和基础。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时期的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涌现和“十三五”时期的攻坚克难,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峰值阶段即将度过,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即将迎来重大转折。“十三五”期间,大足区深入实施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三个十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要行动,为新时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累了重要经验和基础。大足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分层管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良好格局,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公益主题活动,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迅速提高、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全社会绿色生产生活的意识和方式形成空前共识,为新时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加快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彰显大足美丽山水城市风貌,全面建成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第二节 规划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助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从系统和全局的角度寻求生态环境治理之道。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地上地下水环境治理,统筹细颗粒物、臭氧等大气污染物治理,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统筹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和乡村生态振兴,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和碳减排,统筹节约能源和低碳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贯彻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树立“一家亲”理念,强化“一盘棋”思维,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做到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彰显大足美丽山水城市风貌,建成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坚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必须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制度执行,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力军”。必须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第三节 规划目标

2025年,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大气、水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美丽大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改善,山水与人文共生共荣、融合发展的生态之美全面展现,美丽大足全面建成,与全市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目标要求相适应。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8天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35μg/m³以下,臭氧浓度逐渐下降。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93%

——高质量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和布局持续优化,进一步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单位GDP消耗的水、能源等资源进一步下降。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水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满足重庆市下达的考核要求。

——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空间保护体系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得到有效管控,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和废弃矿山基本得到治理,城乡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8%,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满足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要求。

——污染物总量排放持续减少。实施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减排挂钩机制,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以重大工程为抓手,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减排责任,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氮氧化物、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减排指标。

——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受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感知体系、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执法体系和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大数据建设,大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四节 规划指标

按照可达可控的原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成果,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为核心,充分体现全要素协同、分区分类管理、群众感受性,规划包括生态保护修复、碳排放、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生态环境风险防范5大类,合计19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4项。

专栏2 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

领域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20

现状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生态保护修复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

%

6.99

6.99

约束性

2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

9.1

7.69

约束性

3

森林覆盖率

%

47.6

45

约束性

4

城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

%

43.32

48

预期性

碳排放

5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

下降率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6

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率

%

20.9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7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预期性

环境质量改善

8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

μg/m³

38.5

35

约束性

9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8

328

约束性

10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1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12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

%

93

预期性

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13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

22.6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14

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下降率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15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

0.37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16

氨氮排放量下降率

%

0.24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7

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率

%

95

约束性

18

受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95

约束性

19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

100

100

预期性

注:1.带【】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017~2020年平均值。

2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

3.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是指纳入国家考核的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等以重庆市下达考核指标为准。

5.指标中涉及下降率为目标值(2025)与2020年作比较。

第三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守住底线,守住红线,全力推进生态靓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大足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土壤更安全,环境更优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以濑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三水共治”,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PM2.5、臭氧等重点污染物协同控制,着力管控工业、农业、建筑、交通、餐饮废气等重点问题。全面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高度重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区土壤环境安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无废城市”试点。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基于大足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创建。

第一节 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

全面增强城乡水资源保障能力。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的取水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核定许可水量。推进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积极配合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支持大足工程区段内石家湾二级泵站、张家坡提水泵站、石马高位水池输水线路西干线(双石加压站至玉滩水库段)、黄金坡水厂支线张家坡隧洞段、金山水厂支线、清明桥支线、双桥水厂支线等工程建设,力争2025年前实现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区内项目全线通水。推进大足城区供水水厂迁扩建,双桥经开区双路水厂扩建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化龙水库、胜天湖水库等4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优化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完成排污口及污染源整治。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93%,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继续推行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后续工作,加强生态流量设施维护,加强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建立完善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建设。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河流不出现因水利工程不泄放流量导致的断流。

加快完善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循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等区域污水收集支线管网和出户管连接建设,补齐“毛细血管”。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强力推进城镇公共排水设施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重点实施大足城区和龙水镇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和错接混接改造。“十四五”期间,新增和修复改造排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彻底消除城区和龙水市政管网错接混接问题。结合产业和城镇发展,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重点推进龙水片区和中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双桥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双桥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及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到2025年,确保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

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水生态调查与评估,探索开展区域水生态健康评价,逐步构建水生态监测与评估体系。推进西部深丘水源涵养区建设,建设水生态涵养区。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地区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不利于保护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加强生态恢复,重点恢复与重建水源涵养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控制水污染,减轻水源和生态系统的压力,使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全面提高,增强流域水环境自净能力。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建设,加强濑溪河、淮远河、太平河流域生态修复,重点针对河湖岸线生态功能受损的周边,受面源影响较大且富营养化趋势明显区域。建设29.5千米伍家河、桂花河沟、金竹河、物流河沟生态修复工程,逐步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强化需水管理,严格落实用水定额,全面深化梯度水价制度。新、改建工业项目的水资源消耗水平应优于《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中的准入值及行业平均值,企业水耗应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5以上,高效节水项目区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达到0.86以上。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节水配套设施建设,推广节水产品和器具应用。到2025年,节水器具普及率不低于60%。实施建材、电镀等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改造。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加强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构建降低水耗、能耗、物耗制度和政策体系;推进中水回用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量;积极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达到全市考核要求。

1 大足区水系图


开展濑溪河流域综合治理。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采用“控源、减污、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多种方法,探索水生态治理新模式,改善濑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治理+城乡融合发展;结合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濑溪河流域部分区域试点开展生态移民退耕还水,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地区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推进生态修复+特色旅游发展。结合化龙溪生态护岸工程,开展濑溪河支流化龙溪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依托化龙溪和沿水两岸的水域资源,建设以海棠荷花文化为特色的溪畔生态体验带,打造连接现有景区的步行、骑行等绿色通道,连接城市与大足石刻景区,兼具城市居民休闲度假地和旅游人群休闲体验地双重功能,助力大足石刻及沿线旅游发展。探索生态修复+全域旅游治理模式;引导濑溪河流域全面推进生态田园综合体、美丽示范乡村建设,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大足十八村)的提档升级为重点,加快建设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培育生态游、乡村游、农业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主动对接成渝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带和乡村旅游观光带建设,全面助力全域旅游发展。探索生态修复+农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濑溪河流域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试点,结合濑溪河流域特色蔬菜示范片区、精品水果示范片区建设,提高大足冬菜、雷竹、柠檬、柑橘、枇杷等农产品品质,推进有机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湿地生态产业,调整湿地植物结构,开展经济植物栽种试点,增加水生经济植物种类和规模,提升湿地净化功能。探索实施玉滩水库生态环境修复,建设玉滩水库库前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削减玉滩水库流域范围内各主要水污染物负荷,到2025年,确保玉滩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推进“污染源—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排污水体”的全过程监管,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全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检测—溯源—整治,构建排污口监测网络和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最严格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断面、水体和行政区域,做深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档”,落实落细“一河(库)一策”方案。深入推进河流生态补偿机制,镇街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责任主体,承担流域生态补偿义务和行使受偿权利,补偿机制由流域上下游镇街共同建立和执行。加强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针对水质达标压力较大的濑溪河、淮远河等流域,强化水生态环境整治规划、计划,分析存在的水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实施水生态环境整治方案,力争到2025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第二节 精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综合治理工业废气污染。深化重点行业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家具制造、包装印刷、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深度治理,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成17家企业VOCs治理,推动重点行业源头替代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工业废气排放量,推进黏土砖瓦及建筑切块制造业和无机盐制造业二氧化硫减排,加强脱硫设施管理。推进制造业、水泥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及烟气脱硝技术。加强锅炉“煤改气”与低氮燃烧治理,鼓励具备条件的生物质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或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重点行业VOCs摸查,持续开展VOCs排放企业专项整治,探索编制重点VOCs排放企业“一厂一策”,督促纳入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大气污染源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定期开展现场监测和执法。完成冬春季攻坚目标任务和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目标任务,开展执法监测,发放臭氧污染控制告知书。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要求深入开展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督促大足区殡仪馆2台火化炉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每年开展自行监测。

积极控制交通源污染。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在用车检测维护(I/M)制度,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加强超标(疑似超标)车辆、车型重点监控名单管理,开展冒黑烟车辆、黄标车和货车闯禁、闯限查处,推进冒黑烟车辆在线监测。整治城区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落实城区柴油货车、高排放车辆限行方案;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严格执行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开展道路行驶机动车遥感监测,每年开展机动车路检。开展重点单位入户抽检,抽检柴油车比例不低于70%,入户抽检重点单位车辆不少于12家次。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禁止在城区使用重油、渣油及劣质油品。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和车用尿素。持续淘汰老旧车辆,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动货物运输“公转铁”,构建“车—油—路”绿色交通体系,制定客运、物流车辆的新(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充电设施、LNG加气站等)建设。

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持续开展智慧工地建设,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理制度,对扬尘治理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将扬尘防治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力争规划期内每年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不少于10个。加强道路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加强运渣车辆运输环节执法检查。保持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高频次水平,确保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保持90%以上,力争规划期内每年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不少于10条。加强城区大面积裸露地扬尘控制,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大面积裸露地,持续开展堆场、消纳场和填埋场专项整治。

深化生活源污染控制。巩固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重点,向全区具备条件的街镇延伸,“十四五”期间,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少于3平方公里,落实相关街镇、部门职责,加强对禁燃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继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重点治理油烟扰民严重的餐饮单位,“十四五”期间,每年对餐饮业开展不少于40家次油烟抽测。加强露天烧烤管控,引导露天烧烤摊(点)变更营业位置,依法取缔非法临时设摊经营点及其他露天直排油烟行为,推广城市建成区电烧烤和集中熏制食品。推进服务行业废气治理,加强服装干洗、广告印刷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废气治理,鼓励使用低挥发性环保溶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探索老城区现有的广告喷绘、汽修钣喷进行统一集中管理路径。

加强农业污染防治。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逐步推进全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第三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夯实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基础。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管理联合监管机制,落实用地性质转变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风险排查,突出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整治,以大足区内已关停、破产、搬迁的企业场所、已停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已关闭或搬迁的加油站(附属设施)及油品储存场所、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录中的企业原址场地以及其他疑似污染场地为重点,健全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场地等各类名录,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依据。到2025年,初步建立大足区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对已经调查和评估确认存在污染风险,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应针对性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以影响人居环境安全为重点,建立全区治理与修复地块清单,并合理确定治理修复时序。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大足区情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技术、工程、管理综合模式。到2025年,受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

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统筹推进地下水、土壤污染协同防治,切实加强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结合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加强艾诺斯(重庆)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双桥经开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单位场地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禁止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落实重金属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控制重金属(铅、汞、镉、铬、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新建重金属(铅、汞、镉、铬、类金属砷)排放项目,在环评文件审批前应获得本市、区行政区域内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来源。引导涉重金属企业向邮亭工业园区聚集,加强邮亭电镀园电镀企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监管,重点针对企业产生的电镀废渣、危险废物,不定期检查集中暂存和转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电镀废渣、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处置。落实艾诺斯(重庆)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大足县宏元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址场地、双桥经开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龙水工厂)等6个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监管要求,严格控制重金属(铅、汞、镉、铬、类金属砷)排放总量,艾诺斯(重庆)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应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严格按排污自行监测规范要求,开展土壤环境现状监测,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企业特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达标排放率100%。强化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用地的链条,加强对大足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的日常监管,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施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提档升级,对达不到行业准入标准条件的进行工艺升级改造,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健全农用地分类清单及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进行动态调整。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将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周边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8类重点行业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切实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合理使用安全利用类耕地,根据国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并结合全区水稻、蔬菜、特经等主要作物及其种植习惯,制定并组织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管理,根据全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详查数据结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推进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

第四节 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持续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加强施工场地源头监管,确保具有可资源化利用潜力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统一收运;力争在2021年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不断丰富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处置方式,实现污泥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规划期内,确保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积极推动重庆大足资源再生利用与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开发生产人造纤维板、塑料颗粒及高端塑料制成品、新型建材陶粒、水泥掺合料等资源再生利用产品;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加强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大足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夯实数字化管理手段,加强过程严控基础,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依托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鼓励开发应用有利于危险废物减量的工艺技术,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推进废活性炭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产品“点对点”、园区内定向利用示范中心或基地建设。到2025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通过宣传条幅、微信平台、短信、知识讲座、制作宣传画册等方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垃圾分类数智化应用,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全流程全链条智能化监管系统,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信息化、便捷化、智能化,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点、转运车、垃圾桶等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设施。到2022年,全区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镇)和5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到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80%,基本建成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推进邮政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推动快递、外卖行业“限塑”“减塑”,实施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积极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运作、企业与公众积极参与的宣传体系。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无废”机关、“无废”园区、“无废”商场、“无废”校园、“无废”饭店、“无废”公园、“无废”餐饮企业等细胞工程建设。制定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组成的城镇发展中心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力争到2025年,试点基本达到目标要求;20252035年,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第五节 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环境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出行不便问题,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改造整治旧、闲置房和危房,建设美丽庭院,规划期每年完成5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到2025年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不低于55%。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公厕以及旅游公厕建设,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村域水系治理,以村域范围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改善村域水系环境质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开展农村美化绿化,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让人们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到2025年,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成功创建一批美丽宜居乡村。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生活污水设施评估与诊断,全面排查农村集中区域生活污水排放现状,制定设施能力提升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新建城镇、街镇污水管网70.76公里,推进设施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1座及配套管网,开展一座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程。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完成“三区五沿”区域、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区域、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等重点区域涉农村庄项目。探索因地制宜治理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模式,推进分散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结合农村改厨改厕,实现资源化利用。着力提升农村生活治理监管水平,深化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机制,全面推进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监测全覆盖,强化以村为单元的分散生活污水处置监管核查。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收运处置模式,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收运处理体系,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重点治理各场镇原垃圾倾倒场、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探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超市、家庭厨余垃圾沤肥池、农业废弃物沤肥池等建设。

强化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网点建设,加强农膜回收工作,重点加强种植大户地膜使用和回收管理,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健全辐射农村全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加厚膜,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农用地膜和棚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为重点,推广秸秆养羊、秸秆腐熟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力争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加强种植业环境污染防治。遵循“减氮、调磷、稳钾”的总原则,加大有机肥替代力度,分区域制定配方施肥方案,在优质粮油示范片区范围内国梁、雍溪、万古等街镇推广施用富含有机质的水稻专用复合肥,在特色蔬菜示范片区范围内的珠溪等区域重点增施有机肥,提高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化肥利用率。全面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低用量农药及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力争全区水稻、玉米、蔬菜、水果、茶叶等五种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切实提高农药利用率。

深化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加强畜禽养殖分区管理,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三区”管理规定。强化养殖污染源头控制,全面推行“一场一策”、“一场一档”制度,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创建,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鼓励采取“种养结合、生态还田”模式,以西部生态养殖示范区范围内的高升、铁山、季家、三驱、龙石等镇域以及拾万镇生猪规模化养殖片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现代生态农业全产业链项目建设以及生物有机肥厂建设。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严格按“不投饵、不施肥、不投药”的要求规范限养区管理。推进传统水产养殖结构调整,鼓励开展科学净水养殖;开展水产养殖场尾水试点治理,实施水产养殖节水减排,鼓励开展尾水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养殖副产物及废弃物集中收置和资源化利用。

第六节 加强噪声环境影响管理

加强声环境精细化管理。强化噪声污染源头防治,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功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时序,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标准。适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编制噪声污染防治规划。严格落实声环境准入制度,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禁止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监管,严格限制营业时间,严格控制音响器材的音量,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加强公共场所噪声监管,规范控制公共场所健身娱乐、集会的活动时间,严格控制音响器材音量,防止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加强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监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内举行产生噪声扰民的商业促销活动;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冷却塔、抽风机、鼓风机、发电机、水泵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固定设备,经营管理者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边界噪声不超过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不对相邻各方造成噪声污染。推进污染突出的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整治,强化餐饮、夜市噪声污染监督管理,采取入户宣传、张贴标语、现场劝导等方式,提升就餐人员、商家噪声污染防治意识,防止餐饮噪声扰民。在环境噪声达标区继续深化“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推动物业单位参与居住小区声环境管理,“十四五”期间,新建成不少于3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

强化施工噪声控制。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强化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强化施工现场噪声控制,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落实施工噪声防治责任,加强施工噪声公示。强化工程项目施工时间管理,严格限制夜间在敏感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开展施工噪声污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施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加强交通噪声控制。强化道路路面、减速带、绿化带、声屏障等降噪设计,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影响;强化机动车噪声控制,强化机动车限速、限行、禁行和禁鸣管制;加强对位于敏感建筑物附近公交车站的管理和整治,优化调整公交路线,加强公交车进出站管理和调度,严禁车辆出入站时鸣笛。积极推广使用低噪车辆,加强公交车辆维修保养和营运老旧车辆更新力度,推广新能源公交车,降低公交车发动机噪声污染影响。


专栏3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一)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城镇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双桥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双桥经开区双路水厂扩建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城区供水水厂迁扩建;中敖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大足区中水回用工程城区段(一期);濑溪河流域龙水段伍家河等4条支流生态整治工程;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中敖至龙岗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棠香至智凤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大足区生态拦截沟建设工程。

(二)空气质量改善工程活性炭再生中心集中式钣喷中心项目。

(三)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实施处理规模200/日的大足区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处理规模280/天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实施日处理10吨的大足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第四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着力构建“两区四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新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规定,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切实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打造“十里景观十里城”的花园城市,奋力开展生态湿地恢复与建设,努力实现水清岸绿风貌,营造人水和谐画境。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治理修复水土流失、采矿区等生态退化区域。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持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的多样性。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保护山水生态基底,延伸河网水系格局,落实各类保护功能区域,着力构建以西部深丘水源涵养区和巴岳山生态保护区为核心,以濑溪河、窟窿河、淮远河、雍溪河四条水系生态廊道为重点,以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等生态板块为支撑的多层次、网格化、结构和功能完善的“两区四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勘界定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加强巴岳山生态屏障建设,以“着力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维护区域生态空间安全”为首要任务;通过全方位实施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全面恢复该区域的生态植被,并重点针对采矿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与治理,充分发挥植被在水土保持、调节气候等方面的作用,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布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以自然保护为主要功能导向,以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构建“四廊三区,一中心三组团,两轴线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推动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将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培育成为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等经济特色镇。坚持以景为媒,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建设大足石刻文化公园城市,重点做好城市道路、公园、广场、景观、排污等项目改造升级。突出抓好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试点,提升城市品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城。

2大足区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分布图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探索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强化用途管制,严禁随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区联合执法,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监管,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3 大足区生态保护红线图

严格产业生态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产业政策,严格落实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严控“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行业建设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项目;禁止引进列入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全面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作为规划环评成果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严格执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制度,严格审查把关,加强质量监管,夯实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结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落实市级下达减排目标,实施行业、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优化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建立排污权储备调配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新(改、扩)建设项目实施投产运行前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从源头推动企业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科学调控污染物总量指标,统筹平衡重大产业项目,保障对民生、环境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排污总量指标。到2025年,确保主要污染物重点行业VOCsNOxCODNH3N控制指标达到市级下达目标要求。

4 大足区环境管控单元图

第二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推行林长制,实行最严格的山林资源保护制度,构建属地负责、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加强重点火险区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与防治,管护好南北山、巴岳山、宝顶山景区森林资源。加强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加快碳汇林业建设,稳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化防护林改造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实施全域国土绿化工程和国家储备林建设,推进全域多维增绿,筑牢“一山三区”林地保护格局,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到2026年,建成20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5万亩,现有林改培8万亩,森林抚育7万亩,建设林苗一体化基地1800亩。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推进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全面加强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国家森林乡村21个、市级绿色示范村78个,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

加强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大足山、水、林、田、城等自然生态景观特色,以“森林惠民、森林富民、森林益民、森林兴民”为着力点,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城区主次干道、广场、游园、转盘等重要节点绿化景观和夜景灯饰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精品示范公园、游园、路段,大力实施“城美山青”工程。进一步挖掘边角地、闲置地、垃圾地、待征地建微公园、微景观,积极引进植物新品种,开展桥、隧、坡、坎、崖等立体绿化,鼓励、支持市民阳台绿化和屋顶绿化。加强文化植入,把“慈、善、孝、义、廉”文化及大足本地特色文化融入公园游园和市政设施,让城在景中、景在城里,打造“十里景观十里城”的花园城市,做到“开门见山、推窗见绿、闻香识路、移步换景、四季有花”。到2025年,新增城区绿地125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8%。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消除老城区内涝和溢流污染,推动具备条件的老城区道路和小区全面落实高位花池、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新城区通过建设自然积存、渗透、净化的“海绵城市”,持续推进龙岗—棠香、双桥—龙水组团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国家和市级要求。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配合全市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充分考量全区人口、产业、经济发展等必要论证工作,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设置不合理、划定不科学等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开展玉龙山森林公园、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白云寨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实地核查,对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采矿(石)、开办工矿企业、旅游开发等重点问题进行曝光,对需整改问题按照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做到应赔尽赔。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公开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整改信息,努力营造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区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7.69%

5 大足区林地保护格局图

推进生态湿地恢复与建设。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并动态更新湿地资源档案和名录,完善全区重要湿地资源数据库。推进湿地功能重建及修复,以城镇生活污染为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河口水库深度净化湿地、河流干支流等人工湿地,开展镇街污水处理厂排水生态湿地建设,推进窟窿河水生态功能型湿地、濑溪河水生态功能型湿地建设,提高河流自净能力及对污染物的截留能力,为河流水质改善提供长效性保证,力争到2025年,在现有2945.88公顷基础上,全区新增湿地面积228公顷。积极推广生态护坡,利用植物与天然岸基土壤或者植物与土建工程相结合,建设对河道坡面进行防护的生态型护坡;推进生态拦截沟建设工程,在濑溪河、淮远河、太平河流域沿线,农田四周与农田区外的河道之间建设生态护坡约30公里。

第三节 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持续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巩固林草植被保护和治理成果,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措施,加强大足区内水土流失预防区监管,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大陡坡耕地治理,加强现有林草植被管护和培育,加快植被恢复。围绕全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实际,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工程、林草、耕作等措施,多措并举,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破坏修复。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对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开展综合整治,每年开展一批历史遗留采石场、废弃砖厂等复垦项目,计划实施规模20公顷,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复垦复绿9公顷。到2025年,矿山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基本完成。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强化绿色矿山名录管理。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成效,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督促在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开展生态修复,推进在生产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复垦复绿。

第四节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配合全市开展区域陆生生物多样性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编制陆生生物、水生物种等动植物区系编目,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建设生态监测体系,合理布设监测点,完善动植物物种监测分析配套设施,强化外来物种及物种流失监测,保障区域内生态平衡,有效提高全域生物多样性水平以及管护能力。加强西山桫椤自然保护区亚热带生态系统和物种保护,健全保护区信息网平台,开展自然保护区动植物物种监测及环境调查。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不小于55%

严控外来入侵物种。开展外来物种入侵调查,重点与全面相结合,以调查大足区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景观类型为重点,同时兼顾环境类型和功能分区,重点调查大足区域内危害生态安全的外来入侵物种,掌握外来入侵生物危害状况和发生趋势。加强对现有林地的监测,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实际情况,及时开展防控工作;严防死守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强化监测、检疫措施,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普查,摸清全区农业野生植物种群、数量及分布情况,对有价值的农业野生植物进行保护。加强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加大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治意识,重点针对危害较大、分面较广的水花生、紫茎泽兰等主要外来入侵生物,动员广大群众开展防除工作。

专栏4 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城区绿化工程;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低效林园地改造及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复垦修复项目;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大足区滑坡、崩塌、危岩治理工程;双桥经开区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


第五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以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打造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大足。

第一节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支撑保障。编制大足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指导全区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制定明确的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加强碳排放履约配额单位管理,推进排污单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分解,指导工业、能源、交通、建筑和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达峰行动方案。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推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力争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持续优化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提档升级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锶盐新材料产业园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经开区,聚焦产业、提升产能、升级技术、叫响品牌、延伸链条。做大高新区,着力引进高精尖、培育新引擎。做优工业园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做实文创园,促进产业、文化与旅游一体化发展。优化街镇工业布局,推进龙水镇小微企业工业集中区、珠溪镇中小企业园、宝兴镇中小企业园以及智凤街道中小企业园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科技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成为成渝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样板间”、农旅文商融合发展引领区、健康农业发展先行区和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优化旅游发展布局。按照以“五山”保护为核心的“一环、三片、五山、多点”的旅游休闲总体空间格局,擦亮大足石刻核心品牌,推进大足石刻文化公园建设,打造集观光旅游、文化创意、娱乐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休闲中心。优化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循环型服务业,推进交通运输、旅游、餐饮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升级。全面优化七大服务业功能板块布局,推动各功能区域商贸服务业互为配套、高度融合、协调发展。

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生活方式向绿色化转变,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构建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示范创建活动,增加绿色建材、绿色物流、绿色出行等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城市绿色生活评价,营造全社会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绿色生活新风尚。积极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带头践行绿色消费。提倡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水型单位,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到2025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不低于80%

推进低碳示范建设。积极探索产城景融合低碳发展模式,推动低碳城(镇)试点建设,开展低碳园区、低碳商业、低碳社区、低碳企业和低碳产品试点。探索开展“碳中和”机关创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做好企业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和清缴,探索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进两会”“进党校”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将应对气候变化教育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内容。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以培育公众低碳意识为重点,开展“低碳进校园”、“低碳进企业”、“低碳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城乡居民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倡导开展低碳居住、低碳饮食行动。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探索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提升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探索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的模式,将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与实施情况纳入审核内容,以清洁生产审核支撑排污许可证科学核发。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将超标准超总量排放、高耗能、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推进清洁生产。按照市局确定的企业名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强制性审核以外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达到100%

第二节 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以及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全面推行“生态+发展模式,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高质量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着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推进产业体系绿色升级,推动环保企业与静脉产业并轨,打造成渝地区最有影响力的静脉产业园。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和节水型企业创建,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市级绿色工厂5个、绿色设计产品5个、节水型企业5家。

大力发展现代化特色农业。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大足冬菜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高农产品竞争优势。扶持冬菜产业发展,开发丰富多样的旅游纪念品,让冬菜成为“重庆好礼”,到2025年,大足冬菜种植面积5万亩、总产值7亿元。打造中国西南地区芳香之都。以高升镇为核心建设万亩宜机化整治示范区芳香产业园,到2025年,芳香种植面积达5万亩,建成2000亩芳香花海观光区,精油、纯露年产量分别保持在40吨、3000吨,面膜达200万盒,综合产值达40亿元。打造中国南方大足黑山羊基地。划定大足黑山羊遗传资源保护区,建立基础母羊不低于5000只的核心保种群,到2025年,大足黑山羊存栏达到30万只,出栏40万只。坚持“零化肥、零农药、零抗生素使用”的发展方向,集中连片开发富硒、富锶绿色有机农产品,重点发展3万亩道地中药材、5万亩花卉、55万亩优质粮油、10万亩“硒锶菜苔”,实施大足区高标准农田“七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在拾万镇建设1万亩稻油菜农旅融合示范区。到2025年,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大力推广“生态+业态。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指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生态效益农业等特色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河湖生态观光、温泉度假疗养、农耕文化体验等产业,打造一批特色乡村生态旅游康养示范村镇;推进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投入品减量化,引导濑溪河流域全面推进生态田园综合体、美丽示范乡村建设,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大足十八村)的提档升级为重点,加快建设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培育生态游、乡村游、农业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

打造区域文化旅游休闲中心。着力推动“旅游+”“+旅游”多业态融合发展。加大文创产品开发力度,打造以大足石刻为核心,以中敖火龙、万古鲤鱼灯舞等为支撑的世界级文化引领体系,推出蕴含大足石刻元素的雕塑、五金、剪纸等具有识别度的文创产品和品牌。策划打造大型综合主题乐园、化龙溪主体小镇、玉龙山旅游度假区等集文旅休闲、生态康养于一体的融合项目。着力打造极具巴蜀风情和大足特色的旅游民宿,到2025年,成功打造特色民宿点15个、新增床位3000张以上,建成五星级民宿1家、四星级民宿2家,三星级民宿5家以上。全面推进文化植入。坚持将“石刻文化”“五金文化”“重汽文化”“革命文化”等优秀特色文化植入城市建设,嵌入美丽乡村,推动文化与城乡发展有机融合,凸显大足深厚文化底蕴和“石刻之乡”的浓厚氛围。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进大足石刻文物保护,着力建立不可移动文物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评估体系,有序开展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推进以大足石刻为衍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序开展铁山、雍溪等历史文化名镇及革命文物保护修缮,积极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基地、生产性示范保护基地和传习所,切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积极推进环保静脉产业发展。强化区域合作,共商共建成渝地区静脉产业联盟,打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秩序,畅通“静脉”回流路径。推动废旧电池、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废旧电器等废弃物集中处理、回收、再生一体化发展。支持足航钢铁型材生产线建设,加大高纯度钢、合金钢研发力度,支持宽威铜材、中天电废建设贵金属等深加工项目。整合再生铅产业,推动艾诺斯、一电、科博等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再生铅生产企业深度合作。重点培育节能环保材料、节能环保设备研发、节能环保技术与服务等产业业态,加快推进威立雅环境资源服务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围绕金山洋生、胜邦、泓一、金若等环保管道项目,锦大富、王子包装、海南发控、源和环保等环保包装和环保装备项目,形成全市独具特色的环保产业集聚地,构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建成西部最大、产业链条最完善的静脉产业基地。到2025年,产业集群规模达到300亿元。

第三节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深化环评与碳评管理统筹融合,探索推进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协同管理机制,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及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推动重点碳排放单位碳排放信用评价,将碳排放权履约等应对气候变化要素融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全面推进能源节约。科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抑制高耗能产业增长,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严格限制用煤,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要求使用低硫、低灰分及洁净煤燃烧技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加大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管理,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搭建五金共享智能加工中心、公共热处理中心,推进传统五金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量。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落实能效标识制度。推动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鼓励家用电器优先购买具有节能标志产品,到2025年,节能器具普及率不低于60%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转变资源能源利用方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重点控制无机盐制造、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轮胎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涤纶纤维制造、汽车整车制造等行业煤炭消耗,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推进渝西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完善各类高中低压天然气管道及配套供气设施建设,强化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自主调峰能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气,到2025年,新建、改造各类高中低压天然气管道超过10000公里。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指标达到全市考核要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45%,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谋划“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大足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制定落实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将碳减排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定期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自评估。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第四节 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积极配合成渝铁路扩能改造,加快推动铁路互联互通,东西向推动雅眉乐自渝城际铁路前期论证,南北向加快南大泸城际铁路前期论证;提高铁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构建以“一园四中心、三级层次、多点多级联动”为主体“1+4+N的物流体系结构,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整合运输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鼓励机动车改造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大出租车、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的力度。新增出租车、公交车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通过财政补贴、贷款优惠等方式加快公交车升级换代。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提高营运车辆的低碳比例,拓展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启动大足至璧山城轨快线前期工作;加快宝顶至邮亭轨道、五山轨道交通前期论证,将大足城区、双桥经开区、大足高新区、石刻景区、龙水湖度假区和高铁站点有效串联,构建域内轨道交通体系,推动产、城、景融合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号召乘坐公共车、轨道交通出行,倡导市民多选择步行,构建“公交+步行”的绿色出行方式。到2025年,力争全区公众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50%

第五节 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结合大足区国土空间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10个绿色生态小区。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推行绿色低碳建筑,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超低能耗和零排放建筑比例,“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30%。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发展绿色农房。

第六节 加强碳汇能力建设

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生态农业碳汇。

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健全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探索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探索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

第七节 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机制

完善投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国有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投资,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专栏5 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乡村振兴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足区高标准农田七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二)文化旅游开发

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工程;大足区十里荷棠·山湾时光。


第六章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保障,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平安中国”发展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危废医废安全处置,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环境风险项目审批把关,限制引进高风险产业,降低结构性风险,落实环境准入、相应区域“三线一单”风险防控要求,从源头控制和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健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联合应急、公安、交通、卫生等多部门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监管。推进濑溪河、淮远河、太平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绘制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推动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动态化。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评估,每3年开展一次重点饮用水源、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级别为重大的企业。开展渣场环境风险排查,实施大足红蝶锶业溜水渣场、大足红蝶锶业玉峡渣场定期监测,强化环境风险管控。

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持续推进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建设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水环境生物毒性预警体系。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完善政府、部门、街镇、园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各级环境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推进应急响应工作精细化管理,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演练和培训工作。着力提升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推动大足区重点排污单位、放辐射、化学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和执行程序,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责任体系、现场指挥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强化各级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操性。完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城市管理、卫生、公安等主管部门系统协同共建的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体系。

强化工业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合理布局园区风险源,避免高风险源企业集中聚集,应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风险源分散布置,防止群发或链发环境事件发生。推进园区风险监控及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对入驻企业环境风险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开展工业园区及龙水城区防洪保安能力提升工程前期论证,加强应急设施建设。

着力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善环境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完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车辆及车载指挥、监测分析设备,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推进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应急信息化水平,提高环境应急指挥体系覆盖面,强化应急数据资源建设、共享及环境风险实时动态信息支撑能力建设,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提升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能力;购置便携式测油仪、便携式分光光度计、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便携式油分测定仪及配套防护设施。实施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水质监控预警预测平台系统建设,力争重点环境风险物质应急监测技术覆盖率达到100%,提升多种环境基体不同污染物应急监测和分析的科技水平。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结合本地特征污染物的特性,建立大足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掌握社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动态信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开展不少于3次大足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第二节 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控制

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依据《公布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物流、城镇燃气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明确安全风险类别,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录入重庆市风险信息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要进行辨识、分级、安全评估,按地域、行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地区及各行业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加强化学品全过程防控。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更新,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转移报告、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健全以减少环境与健康风险为目标的化学物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管理台帐和信息档案。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动态跟踪信息系统。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与监测,推进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建设。

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理清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消除监管盲区。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区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第三节 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落实强化辐射审批制度。加强辖区内使用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对新增核技术利用单位和核技术利用单位停用、报废、闲置或豁免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及时申请、变更、延续、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核技术利用单位年度评估报告提交率100%。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的要求,开展核与辐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加强项目规划符合性、环境合理性、建设可行性审查,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要求落实到设计、施工、运行全过程。

加强辐射防护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扎实开展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确定专人对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重点监管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放射源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方案与防护安全措施;落实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使用场所专人负责和“四防”安全措施。推进高风险放射源在线跟踪监控,实时掌握放射源状态。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区无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核与辐射科普宣传。通过“一网双微”和“进校园、入企业、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开展辐射环境保护科普、辐射安全政策法规、辐射防护基本常识、公众自救避险措施和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履行辐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法定义务,提升公众防范突发辐射事件的意识。及时处置辐射信访投诉,加强舆情引导及辐射科普宣传,最大程度降低“邻避矛盾”冲突。

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适时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辐射事故应急专项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人员应急响应行动的协调性,避免或减少辐射事故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节 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强化生态环境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健全全区网格化排查机制,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排查与化解相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月排查、月报告、月分析”。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全区化工涉危涉重企业、污水处理厂、土壤污染治理工程进行排查,严密关注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高发区域。重点排查化解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可能导致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或诉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或容易成为社会及网络舆论关注热点的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按时回复率保持100%;完善调度会议、联合执法和案件移交移送制度,信访案件交办率保持100%;及时办理各类环境保护投诉,年度抽查回访满意度达到98%以上。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定期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举报热线作用,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舆论监督,实时公开或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度、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具备资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周边群众公开污染防治设施、排污状况,打消群众顾虑。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有效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科学认识和监督意识,减少和避免“邻避效应”。到2025年,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不低于80%

第七章 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体系。增强精准治理生态环境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与应急智慧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依法精准科学治污能力。提高科学治理生态环境能力,运用科学方法提升治理效率。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民行动共建共享,共谋川渝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全区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区级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国有企业,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将环境保护目标纳入全区相关专项规划,制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开展目标评价考核,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不小于20%。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到100%,排污许可证与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联动监管,推行排污许可与环评的深度融合,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的统一受理机制;强化“一证式”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将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狠抓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按照“双百”任务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和执行报告检查,全区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率达100%,开展排污许可质量核查,核查率达35%及以上。推行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降碳,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确运行,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规范引导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严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追责。扎实推进中央和重庆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落实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要求,以最严格的制度约束、最严格的政策实施、最严格的追责问责,主动整改、提速整改、全面整改,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全区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不定期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行任务清单扣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检查和督导,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要从严追责问责。加强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常态复查,持续跟踪掌握情况,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第二节 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巩固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镇街和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环境执法的任务派发、问题处理、流转办理、领导审核等整个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现环境执法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强化网格化监管,依托现有的网格化管理基础,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机构、装备和队伍智慧化建设水平,强化先进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十四五”期间,分期分批配备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移动执法箱等设备不少于50台,健全移动执法系统,增加工业无人机不少于4架,用于日常环境执法、污染源巡查和污染物数据采集等方面工作,新增便携式VOC监测仪不少于15套,用于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检查,大幅提升执法效率现代化手段。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监察人员培训率、达标率和持证率达到100%。提升现场监察及环境监管的技能与技巧,先进技术监控手段的应用,实行战练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开展不少于5次环境执法大练兵。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严格环境执法,对违法排污、生态破坏行为零容忍,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信息共享与领导协调机制、执法预警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应赔尽赔”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措施,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对需要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主动督促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环境修复义务。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和自然保护地核查问题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调查、听证、诉讼、宣传等各个环节开展精准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干部的生态环境法律素养。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普法渠道,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解答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深入宣传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不低于80%

第三节 提高生态环境精准治理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高效精准化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加密建设辖区内河流断面的监测设施,在45个镇域间生态补偿监测断面及6个水质考核监测断面安装51套在线监测设备,并组建水质分析实验室。积极推动大足区大气网格化监测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区27个街镇覆盖率达到100%。建设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力争到2025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并与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联网。以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管控地块等为重点,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提升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水质、挥发性有机物、油烟、土壤等4项监测分析能力。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政务系统,扩大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监控系统覆盖面,强化污染源网格化智能化监管,实现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预警和智能化处置。逐步推进大数据应用,落实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监测和自然保护地核查等数据的日常数据录入管理,形成广泛准确的数据获取能力、快速有效的数据传输能力、智能的数据处理能力、综合的决策支持能力,为决策监管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数据服务,支撑环境状况评估、污染源管理、质量监测预警、污染防治、应急管理等对策决策制定,快速科学的分析、评价和处理重大环境事件。力争到2024年,基本建成大足区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大数据平台。

加强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聚焦广场舞、商户噪声、交通噪声、餐饮油烟、生活垃圾、汽修扰民等投诉突出的城市病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城市管理工作协作配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建设协作配合,完善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处理处置的协调机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大数据智能化管理,健全城市环境管理公众参与机制,解决影响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市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度和满意度。

第四节 提高生态环境科学治理能力

深化污染成因分析。开展大气污染物的快速源解析与精准源识别研究,持续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为全区大气环境管理尤其是重污染天气时应急管理提供及时、科学的依据。查清重点河流各类排污口底数,开展水质与污染源关联分析,掌握水质变化规律。开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预报,实现7天空气质量预报,增强污染追因能力,提高预报精准度,实现预报结果空间化、图形化展示分析,为精准管控、提前应对提供依据。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准确识别经济社会发展态势、重大公共事件对生态环境带来的机遇和压力,因势利导提出对策措施。

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政府主导,充分利用重庆市高校、科技院所资源,开展濑溪河流域水污染专项研究,分析濑溪河流域资源承载力与环境容量,建立环境容量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的产业负面清单,为濑溪河流域制定动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联合重庆市高校、科技院所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研究,以濑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掌握特征、摸清规律,注重以自然方式修复为主的理念,形成创新突破,打造濑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示范。

加强行业专家论证作用。依托市局生态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排污许可专家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等各类专家库,对项目准入、清洁生产、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排污许可等方面进行专家论证。

第五节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确保全区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人数比例保持100%。加强中小学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将学校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增强公众环保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合规参与生态环保活动。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在“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6.13全国低碳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进一步拓展领域,提高开放频次,丰富开放方式,提升开放效果,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开放企业环保设施。

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强化民意调查、重大环境政策和项目听证、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度。加强舆论监督,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鼓励并引导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活动。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的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建立完善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每年对辖区内生态环境工作者、民间环保组织、生态文明相关企事业单位员工,社区相关负责人进行为期15天的知识培训。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建设。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从大足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实际出发,制定实施大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制定差异化的引导、激励政策,统筹推进全区和各镇街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乡镇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力争2024年全区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5年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制定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努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到2023年,成功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第六节 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治理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在公共采购、金融支持等领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与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督、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等政策联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创新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方式,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实现差别化管理,为生态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推动区级和镇街财政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重点投向生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划分区级与镇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储备和建设,对各类企业主体公平对待、统一要求,防止不合理低价中标。

用好用活用实环境经济政策。坚持“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探索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工作机制,鼓励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行管理。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发挥价格杠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付费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节 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共管共治

联合开展区域污染综合防治。探索联合铜梁、璧山、永川、荣昌等毗邻地区涉气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计划,推进重点区域交通、工业、生活和扬尘污染协同治理,强化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探索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进生态共管共治,加强濑溪河流域联防联治,勇于担当上游责任,确保濑溪河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达标,为下游区县保留环境容量。开展深化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科研攻关、共同争取中央支持等方面合作,建立定期交流、污染治理协作、流域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以及信息数据共享互通的合作机制。探索与四川省安岳县建立赖溪河支流高升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共同促进双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强化区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协同。联合安岳县、泸州市、荣昌区等区县建立健全濑溪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协作,建立协作制度,加强研判预警,科学拦污控污,强化信息通报,实施联合监测,协同污染处置,做好纠纷调处,落实基础保障,开展不定期联合执法和生态环境应急演练,切实坚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推进区域联防联治,针对巴岳山大足与永川交界地区违法采掘煤矸石现象,建立健全大足、永川、铜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推动生态环境联合监测和数据共享。推进濑溪河流域水体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搭建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平台。落实濑溪河流域长效协调互动协议,加强大足区、荣昌区和泸县生态环境监测合作和数据共享,持续推动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风险等隐患点协同整治;与泸州市、荣昌区共同开展濑溪河流域跨界河流联合巡河。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建设跨省市空气质量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监测机构两地互认。加强跨界流域、毗邻区域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共享。

专栏6 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大足区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


第八章 规划重点项目

围绕“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规划重点工程项目31个,总投资约56.99亿元,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项目实施。

建好用好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落实中央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项目储备。建立开放的、可更新的滚动项目库,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储备项目的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第九章 保障措施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分解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总要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街道和单位应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担负起本部门、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各街镇分级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推进机制。

强化政策协同。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运用市场化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确保重点项目的推进与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加强政府主导下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性资金保障,切实保证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效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中央、市级各种渠道的专项资金支持。

狠抓考核评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街镇和相关单位,加强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通过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进行考核,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规范评估方法、步骤、数据认定等重要环节,区分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进行分类评估。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

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发掘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媒体合作、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话语体系,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发出生态环境保护声音,形成有声有色、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重点项目清单

2.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储备项目清单


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亿元)

建设年限

责任单位

1

基础设施建设

排水管网建设

循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等区域污水收集支线管网和出户管连接建设,补齐“毛细血管”。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

2.00

2021-2025

区住房城乡建委

2

基础设施建设

排水管网修复

强力推进城镇公共排水设施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重点实施大足城区和龙水镇市政排水管网缺陷修复和错接混接改造。

2.00

2021-2025

区住房城乡建委

3

基础设施建设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结合产业和城镇发展,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0.5

2021-2025

区住房城乡建委

4

基础设施建设

双桥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对双桥城区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且总磷≤0.3毫克/升。

1.30

2021-2025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基础设施建设

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新建:深度处理系统。现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改造后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且总磷≤0.3毫克/升。

0.20

2021-2025

邮亭工业产业发展中心

6

基础设施建设

双桥经开区双路镇水厂工程(三期)

主要内容为:1.场外取水工程,5m3d浮船泵房及DN800原水管道约1.7km2.厂区土建及安装工程,5m3/d的常规处理工艺系统,包括配水井、网格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加氯间、加药间、排泥池、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平衡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等。

1.70

2021-2025

经开区建设局

7

基础设施建设

城区供水水厂迁扩建

将大足城区西门水厂、清明桥水厂进行整体搬迁,一期实施规模10万吨/天。

3.70

2021-2025

区城市管理局

8

基础设施建设

中敖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

原设计处理能力1200m³/d,扩容后设计处理能力1800m³/d,采用“AAO+滤布滤池+人工湿地”工艺,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

0.1

2021-2025

区住房城乡建委

9

基础设施建设

大足区中水回用工程城区段(一期)

大足区中水回用工程城区段(一期)主要是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棠香组团中水,也称再生水,新建中水回用管道共计14578m。其中DN800的长4183mDN600的长10395m。新征厂区用地4017㎡(约6.03亩)

0.61

2021-2025

鑫发集团

10

固体废物利用

大足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实施处理规模200/日的大足区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

0.70

2022-2025

区城市管理局

11

固体废物利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处理规模280/天的建筑垃圾消纳场1座,在此基础上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

1.38

2020-2025

区城市管理局

12

污染

治理

大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年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造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3万户,安装6000盏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建设1-3米宽入户道路500公里。

3.49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3

污染

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1座,新增处理能力660/日;新建城镇、乡镇污水管网70.76公里,推进设施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一座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施安装。

0.25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14

污染

治理

活性炭再生中心和集中式钣喷中心项目

建设1个废活性炭再生中心;建设1个集中式钣喷中心。

0.36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15

生态保护修复

双桥经开区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

太平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0.94

2021-2025

经开区
生态环境局

16

生态保护修复

濑溪河流域龙水段伍家河等4条支流生态整治工程

本项目主要涉及大足区龙水镇濑溪河流域龙水段支流伍家河、桂花河沟、金竹河、物流河沟共计29.5km,沿河实施河岸生态修复。

0.45

2021-2023

区生态环境局

17

生态保护修复

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中敖至龙岗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生态植草沟9100平方米(长度15166米)、生态缓冲带106162平方米(长度15166米)、沉水植物设计22555平方米、污染物(慈竹)去除40205平方米(长度8041米)。

0.14

2021-2023

区生态环境局

18

生态保护修复

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棠香至智凤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生态植草沟2603平方米(长度8677米)、生态缓冲带110957平方米(长度8677米)、沉水植物设计20000平方米、污染物(慈竹)去除21120平方米(长度4224米)。

0.1

2021-2023

区生态环境局

19

生态保护修复

大足区生态拦截沟建设工程

每年在大足区濑溪河、淮远河、太平河流域沿线,农田四周与农田区外的河道之间建设生态拦截沟1万米,共计3万米。

0.08

2021-2023

区生态环境局

20

生态保护修复

城区绿化工程

新增绿地125万平方米。

5.00

2021-2025

区城市管理局

21

生态

保护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分年度实施一批森林生态体系建设项目、森林产业体系建设项目、森林文化体系建设项目、森林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绿色示范村建设项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建设及森林抚育工程、镇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12.41

2021-2025

区林业局

22

生态保护修复

低效林园地改造及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复垦修复项目

计划每年开展一批低效林园地改造项目,增加新增耕地来源渠道,计划实施规模200公顷。计划每年开展一批历史遗留采石场、废弃的砖厂、学校、村办企业等复垦项目,拓展建设用地指标来源,计划实施规模20公顷。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复垦复绿45公顷,在生产15家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复垦复绿30公顷。

0.60

2021-2025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3

生态保护修复

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计划实施40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约12万亩,预计新增耕地1万亩,保证我区新增耕地来源。

3.00

2021-2025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4

生态保护修复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计划每年实施10公顷农村宅基地复垦项目,保证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来源,计划实施规模50公顷。

1.56

2021-2025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5

生态保护修复

大足区滑坡、崩塌、危岩治理工程

整治大足区玉龙镇(老街)狮子岩危岩带,计划投资2500万元;整治龙岗街道北禅社区北山公路沿线不稳定斜坡,计划投资500万元;整治大足区宝顶香山社区观景台危岩,计划投资500万元;整治中敖镇上游水库天山场镇不稳定斜坡,计划投资5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化”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计划投资300万元

0.43

2021-2025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6

绿色

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

5.40

2021-2025

区农业农村委

27

绿色

发展

大足区高标准农田“七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在拾万镇建设1万亩“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园田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稻油菜农旅融合示范区。

0.60

2020-2023

区农业农村委

28

绿色

发展

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工程

1.大足石刻保护修缮项目:川渝石窟保护示范项目—宝顶山小佛湾修缮、宝顶大佛湾水害治理、宝顶山圆觉洞造像保护修缮、妙高山石窟岩体加固、大足石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等8项工程;2.大足石刻建筑修缮项目3项;3.大足石刻展览及展览提升项目;4.大足石刻文化研究项目;5.大足石刻保护监测与保护材料技术研究等。

4.20

2020-2025

大足石刻研究院

29

绿色

发展

大足区十里荷棠·山湾时光

1、配套基础设施:打造太空荷莲产业带、海棠产业带。建设荷花观赏区505.29亩,海棠观赏区399.89亩。建设贯通九个湾道路基础设施,其中建设宽4.5米的一级道路9060米;宽2.5米的二级道路14872米;宽1.5米的三级道路10796米。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以川东民居风格为主,提升改造698户九湾民房、院落风貌,其中包含选取8户进行农家乐经营环境提升。道路沿线景观工程:香山大道两侧草本海棠种植70万余株,在3600米崖壁下方实施土方平整及挡土墙建设。湾落入口标识工程:建设九个湾落入口处标识,统一用石材打造统一风格标识物,同时在第一入口处崖壁打造“十里荷棠·山湾时光”毛体字崖壁门户。谢家湾道路提升工程:提升改造约4000平方米道路,建设10cm沥青混凝土、道路两侧沿石及路面彩化。谢家湾荷塘栈道工程:建设谢家湾荷塘栈道600m2座风景亭。污水管网工程:铺设污水管网8500米(共计6组,管径为DN500HDPE双壁波纹管,配套设置检查井等设施)。

2、十里荷棠·千手禅乡:选取地理形态最好、规模最大的谢家湾/于家湾作为乡村振兴示范核心区域,打造十里荷棠·千手禅乡,项目占地24294平方米,以石刻为元素,巴渝民居为基础设计落地。建设打造3栋公建,6栋院子和乡村景观。3栋公建分别为大足乡村振兴展馆890平方米(包含六大展示中心、会议厅)、石刻手稿记忆馆696平方米(包含手稿博物、文创体验)、千手禅乡会客厅560平方米(包含餐饮接待、小型会客厅)6栋院子为与中国各地石刻大师联袂打造的民宿产品(包含妙法院落、话禅院落、灵犀院落、墨清院落、拈花院落和携玉院落,总建筑面积3360平方米),配套对院落周边进行景观打造。

2.34

2021-2024

鑫发集团

30

环境风险防控

大足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日处理10吨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1座。

0.50

2021-2022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31

环境治理能力

大足区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

实施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水质监控预警预测平台系统建设、大气精准溯源监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大足区大气网格化监测项目,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0.95

2021-2025

区生态环境局

合 计

56.99







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亿元)

责任单位

1

基础设施建设

濑溪河流域(中敖镇、高升镇、高坪镇)居民集中点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大足区中敖镇、高升镇、高坪镇20个居民集中点20个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处理量共计690m³/d,配套主干管共计15277m,配套入户支管共计13995m

0.33

大足区

2

基础设施建设

濑溪河流域(龙岗街道、智凤街道)居民集中点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大足区龙岗街道、智凤街道9个居民集中点9个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处理量共计250m³/d,配套主干管共计7311m,配套入户支管共计5760m

0.18

大足区

3

基础设施建设

濑溪河流域(三驱镇)居民集中点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大足区三驱镇9个居民集中点9个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处理量共计240m³/d,配套主干管共计4382m,配套入户支管共计3440m

0.10

大足区

4

基础设施建设

濑溪河流域(龙水镇、珠溪镇)居民集中点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大足区龙水镇、珠溪镇15个居民集中点15个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处理量共计490m³/d,配套主干管共计10049m,配套入户支管共计7880m

0.24

大足区

5

生态保护修复

濑溪河流域河道生态整治

本项目主要涉及宝兴河(永龄桥/八仙桥/羊雀滩)生态修复4.6km;宝兴河(红桥/八仙桥)生态清淤1km;杨柳河(宝兴镇段)生态恢复1km;窟窿河(铁山镇晋元社区段河道清淤、河岸生态恢复1km;窟窿河(晋元社区段)生态修复600m;窟窿河(双河社区段)生态清淤1.3km,生态恢复1.3km,人工湿地1000㎡;季家镇河道清淤600m;濑溪河玉滩水库坝下/珠溪镇区段生态修复2.8km;濑溪河(三桥酒厂到天波鱼府段)河道清淤1km;濑溪河(中敖镇段生态修复0.5km

0.46

大足区

6

生态保护修复

濑溪河流域化龙溪河道生态整治

本项目主要涉及化龙溪化龙水库/倒庙段生态恢复5180㎡,河道清淤72520m³,化龙溪棠香街道段生态恢复5220

0.46

大足区

7

生态保护修复

濑溪河生态湿地修复工程(龙水段)

对濑溪河流域金竹河、龙水河进行生态修复,建设库湾浅水湿地39000㎡、库湾乔木种植510000㎡、清漂2km

0.41

大足区

8

生态保护修复

濑溪河流域龙水段碾盘沟河等8条支流生态整治工程

本项目主要涉及大足区龙水镇濑溪河流域龙水段支流碾盘沟河、盐河沟、五里水库沟、机场河沟、新村河沟、新河沟、半截大田河沟、大堰河沟共计30.9km,沿河实施河岸生态修复。

0.47

大足区

9

生态保护修复

濑溪河流域龙水段鄢家井河等3条支流生态整治工程

本项目主要涉及大足区龙水镇濑溪河流域龙水段支流鄢家井河、卷洞桥河、袁家小河共计26.0km,沿河实施河岸生态修复。

0.40

大足区

10

生态保护修复

濑溪河流域龙水段印合沟等12条支流生态整治工程

本项目主要涉及大足区龙水镇濑溪河流域龙水段支流小玉滩沟、印合沟、龙家河沟、龙肖家河沟、殷家河沟、覃家桥溪、双河坝沟、鲤鱼桥沟、烂泥沟、马家河沟、桥亭子河沟、陆家河沟、三叉河共计27.9km,沿河实施河岸生态修复。

0.36

大足区

11

生态保护修复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河龙石至珠溪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生态植草沟6039平方米(长度20130米)、生态缓冲带101615平方米(长度20130米)、沉水植物设计66000平方米、污染物(慈竹)去除47830平方米(长度9566米)。

0.20

大足区

12

生态保护修复

太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及修护工程(一期)

7个河段(清淤34000立方米、生态河岸建设22050平方米、立体生态浮岛70组、深度净化处理8500平方米、河道加宽100米、鱼类投放128100尾等);已开工建设1段武警中队新农贸市场(工程内容:清淤800立方米、生态河岸建设1500平方米、立体生态浮岛5组、鱼类投放8100尾)。

0.25

双桥经开区

13

生态保护修复

太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及修护工程(二期)

1.对车城大道至双龙西路工农大桥段、龙石路至大邮路段实施河道疏浚,两岸的护岸进行整治,沿岸修建人行步道和休闲设施,修建绿地栽种绿色植物。2.双桥污水处理厂前端初期雨水收集(河道堡坎、微生物培养、生物填料、水生动植物培育);

3.水井湾、邮亭温家肥肠鱼对面(分别:4500平方米、1200平方米,共计5700平方米,微生物培养、生物填料、水生动植物培养)。

4.水井湾河道清淤、生态修复、护岸(证瑞物流至蒋家桥清淤约45000m3、生态修复约1100m;蒋家桥至火炬水库坝埂清淤约65000m3、护岸包括人行道及绿化长约1100m;火炬水库坝埂至食品站清淤约20000m3、生态修复长约750m)。

5.苦水河(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湿地建设工程0.15平方公里、污染底泥清除13万方、生态护坡11公里、河道湖库垃圾清理1.8万吨、生态隔离带8.5公里、生态沟渠3公里。)

6.伍家河及其支流河道生态整治工程(伍家河及其支流河道岸边及绿化整治11.2公里河道生态护坡整治.)

3.61

双桥经开区

14

生态保护修复

原重庆市鑫乐洋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

拟对重庆市鑫乐洋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场地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修复,形成修复经验,在全市乃至全国推广。

0.21

大足区

15

生态保护修复

原重庆市桂花磷肥厂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

拟对大足桂花磷肥厂原址场地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修复,形成修复经验,在全市乃至全国推广。

0.32

大足区

16

生态保护修复

大足区地下水环境调查及污染防治项目

拟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推进化工企业、废弃矿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基础环境调查评估,保障我区地下水环境安全。

0.16

大足区

17

生态保护修复

大足区宝兴河、小玉滩河、杨柳河生态修复工程

采取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人工湿地等方式对宝兴河、小玉滩河、杨柳河主河道及其支流进行综合生态修复治理,拟修复治理长度27.4千米。

1.30

大足区

18

绿色

发展

化龙溪溪畔生态体验带建设

依托化龙溪和沿水两岸的水域资源,打造以海棠荷花文化为特色的溪畔生态体验带,连接大足城市与大足石刻景区,兼具城市居民休闲度假地和旅游人群休闲体验地双重功能。利用现有河道、湿地公园进行景观打造,利用原河道水域面积300亩,新建筑坝蓄水后新增水域面积780亩,水域面积共1080亩。

0.85

大足区

19

生态

共治

成渝两地濑溪河及重点支流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涵养区建设项目

成渝两地共同开展濑溪河及重点支流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涵养区建设,改善濑溪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其中大足区主要包含建表流湿地约216万平方米及生态涵养区约654万平方米,分三期实施。

3.20

大足区

13.51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

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12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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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

【文字解读】《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媒体视角】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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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府办发〔2021〕173号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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