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31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规划背景。“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和主要举措,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编制依据。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庆市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

二、规划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我局通过询价比价后委托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指导,总结大足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以及主要任务,制定《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征求意见情况。自2020年7月工作开展以来,区生态环境局先后于2021年1月14日,征求了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7个部门的意见。2021年5月27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8月5日,书面征求大足石刻研究院、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等16个部门意见建议。2021年10月22日,再次召开专家评审会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11月12日—12月11日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同时征求了毗邻区域资阳市生态环境局意见。截至12月17日,共收到意见反馈27条,已采纳26条,未采纳1条。未予采纳的意见已与反馈单位进行了对接沟通并达成一致。《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一)指标安排。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主要指标,结合我区实际,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碳排放、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生态环境风险防范5大类,合计19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4项。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达6.99%。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达7.69%。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8天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35μg/m³以下。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93%。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8%。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受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单位GDP能耗、水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氮氧化物、VOCs、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下降满足重庆市下达的考核要求。

(三)项目安排。围绕“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明确了重点项目和储备项目清单,采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重点围绕绿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控、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规划重点工程项目31个,总投资约56.99亿元,储备工程项目19个,总投资13.51亿元,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项目实施。

四、《规划》重点任务

《规划》针对大足区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濑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三水共治”,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PM2.5、臭氧等重点污染物协同控制,着力管控工业、农业、建筑、交通、餐饮废气等重点问题。全面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高度重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区土壤环境安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无废城市”试点。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基于大足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创建

(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着力构建“两区四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新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规定,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切实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打造“十里景观十里城”的花园城市,奋力开展生态湿地恢复与建设,努力实现水清岸绿风貌,营造人水和谐画境。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治理修复水土流失、采矿区等生态退化区域。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持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的多样性。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以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打造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大足。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保障,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平安中国”发展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危废医废安全处置,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五)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体系。增强精准治理生态环境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与应急智慧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依法精准科学治污能力。提高科学治理生态环境能力,运用科学方法提升治理效率。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民行动共建共享,共谋川渝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生态环境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生态保护修复、碳排放、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进行了明确,为让大足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土壤更安全、环境更优美成为常态,建设美丽大足具有重要意义,在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