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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人民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大足区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文件;

2.镇政府领导简介、分工、机构设置;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镇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人事任免;

5.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1.网站专栏,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jz/jjz/)

2.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通过新闻媒体、档案馆等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一)申请提交渠道。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人民政府网站专栏(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jz/jjz/)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季丰街199号;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收件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季丰街199号党政办;邮政编码:402380。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43351504。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季丰街199号党政办;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43351504。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