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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21—2025)》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10-20


2020年10月,区政府印发了《大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大足府发〔2020〕28号)(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19年,生态环境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24号)、《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756号),2019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9〕454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区县在今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区实际,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于10月10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专项规划》基准年为2020 年,规划年限为2021-2025 年。通过实施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项目、纳管项目、农户改厕项目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提升9%),200户500人的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专项规划》主要任务包括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纳入集中污水处理站管网工程、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新建联户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改厕工程、农家乐废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等7大类工程。

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管网工程:我区7个聚居点还可通过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将现有污水纳入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内,共需配套新建污水管网12.08km。

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新建管网工程:我区4个聚居点还可通过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将现有污水纳入到现有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内,共需配套新建污水管网4.12km。

新建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我区43个聚居点还可通过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将现有污水收集并妥善处理,共需新建污水处理站43座及配套污水管网33.46km,污水处理量合计2386m3/d。

新建联户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我区18个院落还可通过新建联户污水处理设施将现有污水收集并妥善处理,共需新建污水处理站18座及配套污水管网21.1km,污水处理量合计160.2m3/d。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程:我区106个涉农村31654户需进行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农家乐/民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我区12个镇街22个涉农村72家农家乐/民宿需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技改工程:我区玉龙镇现有2座散户污水处理设施清源村新村(源民佳苑)污水处理站及黄桷村污水处理站采用人工湿地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根据大足区规划及统一要求,拟将其处理工艺由原“人工湿地”改为“一体化MBR”处理工艺。

三、名词解释

本《专项规划》所称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厕所污水和家庭厨房、洗衣、清洁和洗浴产生的污水,不包括工业企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农村医疗废水等。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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