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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政策解读

日期:2020-07-24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

        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大足区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大足委发〔2018〕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3号))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第二次党代会和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区经济工作会议、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值、质量兴农。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急需开展起来。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意见》立足于推动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和需求侧结构升级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按照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协同共建的原则,提出三个方面13条措施。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三个方面。二是工作任务,包括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提升品牌农产品科技含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品牌农产品宣传营销力度七个方面。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强监管保护三个方面。

其中在主要目标上,到2020年,力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2个、重庆名牌农产品10个,“三品一标”达到100个。全面形成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授权和动态管理机制,品牌农产品实现全程可追溯。

在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上,大足将围绕产业发展,完善标准体系,加大标准执行强度。围绕品牌打造,制定符合农业生产实际、农民一看就懂的操作手册。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强化全程质量控制,培育建设“三园两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品牌发展提供支撑。

在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环境。推进区级农产品检验中心双认证建设,加强镇街农产品速检能力和产地环境检测。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三品一标认证农业企业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市、区、镇(街)三级追溯管理。

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上,挖掘大足冬菜、大足黑山羊等区域品牌名称,积极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与保护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品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支持其申报国家级、市级品牌,培育一批如枇杷、葡萄、拾万香、熊猫雷笋等影响力大、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引导已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品牌,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等更高含金量的知名品牌。

在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上,强化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营销,指导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商标马德里注册、集体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和专利申请,取得产权保护。授权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使用集体商标。鼓励企业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创意设计,融入区域文化和健康养生等元素,彰显产品特征。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个,培育邮桥香米、熊猫雷笋、四季香海、宝顶冬菜、玉龙山粉丝、拾万香等重庆名牌农产品10个。

在加大品牌农产品宣传营销力度上,着力构建农业品牌宣传、展示、交流平台。挖掘大足冬菜、大足黑山羊、大足苕粉等农产品品牌的历史文化内涵,大力开发老家·观音岩、荷莲文化文创、中小学生实践基地等创意农业规范产品包装标识。积极参加西部农交会、农博会、茶博会等展示推介活动。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直销配送、农超对接、专卖店等营销模式。在国内主流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推介。

加强政策扶持上,每年农业产业化资金的15%左右用于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支持国家级、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及重庆农产品品牌的宣传与推广营销。对获得三品一标、重庆名牌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和扶持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是三园两场”,包括标准化果园、菜园、茶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二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三是“三品一标”,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四是“双认证”指检验机构资质认证和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认证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3号)),注重与《重庆市大足区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大足委发〔2018〕1号)结合,对大足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两个方面进行表述,每个方面又细化成若干条,以推动全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发展。

五、核心条款解读

标题:加强政策扶持

内容:对获得三品一标、重庆名牌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和扶持,对当年获证(包括续报)的主体实行财政补贴,对当年获证(包括续报)的主体实行财政补贴,凡成功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奖励2万元、绿色食品奖励3万元、有机食品奖励5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奖励5万元、重庆市名牌农产品奖励5万元、重庆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奖励5万元、中国名牌农产品奖励10万元、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奖励20万元。

解读:

问:三品一标”、重庆名牌农产品等品牌认证的机构是那些

答:无公害农产品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绿色食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由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重庆名牌农产品由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颁发重庆名牌农产品证书》。


政策原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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