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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1-007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1-007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1437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大足区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大足动防部发〔20211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2021112日至115期间组织开展全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各镇街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非洲猪瘟防控、秋季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和冷链配备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范围

全区27个镇街。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查文件、听汇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检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整体安排及秋防完成情况。

(一)查阅文件资料

1.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措施落实情况、秋季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等;

2.秋季集中免疫工作落实情况;

3.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4.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开展情况;

5.防疫工作组织形式和落实情况;

6.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和冷链配备情况。

(二)现场检查

1.疫苗管理和冷链配备情况等;

2.免疫档案、疫苗管理和冷链配备情况;

3.养殖场户:消毒情况、免疫档案、防疫制度及落实情况。

(三)现场采样

1.在被抽查镇街内,按照以下要求采集血液样品:

1随机抽查3个中小规模饲养场,其中1个鸡场、1水禽场(没有水禽场的再抽查1个鸡场)1个生猪养殖场每个家禽场采集全血样品10,生猪养殖场采集5份眼鼻拭子和5份环境拭子。牛羊场因9月以来已全面采样监测此次不涉及。

2)随机抽查2,每个随机抽查至少5个养殖户,至少随机采集禽全血样品54份环境拭子(禽全血样品来源均不少于5个养殖户),两个有效样品总数不少于10份。

2.在被抽查镇街内,按照以下要求采集环境样品:

1随机抽查1个中小规模猪饲养场。饲养场应采集5份环境样品。规模场按照不同区域划分,采集畜舍建筑物、圈栏、木质结构圈舍的出粪口、料槽、水槽宿舍、公共食堂、办公室等区域。

2抽查2,每村至少抽查2个养殖户,每户至少随机采集环境样品2份,共4份。散养户按照圈舍进行抽样,每栋圈舍采集出粪口、料槽和水槽样品。

四、检查时间

2021112日至5日。

五、检查组分组情况

检查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统一组织,具体检查人员和检查地点为:

第一组冯中见、李芳、陈、黎建堂负责检查龙岗街道、棠香街道、宝顶、宝兴、珠溪、龙石、国梁、回龙。

第二组汪洋凯唐邦海谢均、李光友负责检查智凤街道、古龙、万古、雍溪、金山、拾万、石马、中敖、高坪

第三组陈磊王雪玫、肖朝奎、梁德福负责检查玉龙、龙水、邮亭、双路街道、龙滩子街道、通桥街道、季家、三驱、高升、铁山。

六、采样要求

(一)全部采样工作(采血、记录、编号、保存、运输等)由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协助检查组完成,采样所需器械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

(二)同种动物采样先到养殖场,后到散养户。规模场采样时,同一规模场尽量选取不同日龄的动物。散养户采样时,两个村社不少于5户。

(三)采集样品时,家畜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全血,家禽样品每份不少于2毫升全血。

(四)样品编号以“A01A20B01B30C01C40D01D30E01E20F01F30”(字母与数字间不要加任何符号)模式编写。不同种类动物以不同英文字母标记(猪A,牛B,羊C,鸡D,鸭E,鹅F),用防水记号笔清晰标记。

(五)采样人员采样时要做好消毒和防护工作。

七、样品包装与封存要求

同一种动物的样品采用独立小包装,并于包装袋上标明编号;如采集的某一样品被迫废弃,应在原始采样单中删除相应记录。

八、样品运输与检测

(一)区农业农村委采样人员要全程参与现场采样工作,采样数量不少于规定数量,对样品采集、记录、编号、保存、运输等工作严格监管。

(二)采样人员必须在现场采集全血后12小时内携带样品返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样品送中心实验室李冬兰查收,样品由区疫控中心实验室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测。

九、有关要求

(一)检查组人员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检查镇街的秋防工作。

(二)请各镇街安排专人负责样品采集工作的衔接,对养殖户拒绝采样而未采集到样品的情况,该项将记为零分。因检查采样产生副反应并死亡的情况,镇街据实填写《2021年度秋防检查采样副反应统计表》(附件4),于118日前报送至区动物疫控中心李光友处,超过日期未报的自行负责

(三)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整改要求,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形成书面材料交区动物疫控中心王雪玫汇总。内容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工作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改进建议。

附件:1.2021年度大足区秋季动物防疫检查资料表

2.2021年度秋防镇街防疫药物盘存汇总表

3.2021年度秋防采样抽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4.2021年度秋防检查采样副反映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1029

大足农委〔2021〕437号附件.docx


文件下载:

大足农委〔2021〕437号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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