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3-0004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3〕2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3-0004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发〔2023〕2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5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4 |
[ 有效性 ] |
大足农委发〔2023〕22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及疫病净化场 建设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及疫病净化场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村居建设服务中心),各养殖业主:
为做好我区疫病净化工作,有效防控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等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牛羊布病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3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建设1个羊布病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和1个羊布病等动物疫病净化场。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大足辖区内从大足黑山羊养殖的大户。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并按要求年审。
(二)大足黑山羊养殖存栏在1000只以上。
(三)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承诺书)。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等。
(五)有完整的近三年养殖档案等相关记录。
(六)申报无疫小区的养殖场需是已通过国家级疫病净化场建设的养殖场。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牛羊布病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3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全国评委办〔2022〕5号)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指南><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的函》(疫控监函〔2021〕156号)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布病等无疫小区和疫病净化场建设工作。
(二)建设期限
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支持名额及资金额度
择优选择1个养殖场创建无疫小区项目资金25万元;1个养殖场创建疫病净化场建设项目资金25万元,共计50万元;企业自筹20%以上。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5份和电子件1份,为便于按行业分类和组织区级专家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简单装订,不得胶印。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街镇履行主体责任。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二)报送时间:2023年3月17日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报送方式:各街镇将申报项目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委疫控中心。
联系人:王雪玫;电话:43721669。
附件:1.2023年动物疫病净化场(动物疫病无疫小区)
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书
2.承诺书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3年动物疫病净化场(动物疫病无疫小区)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评审组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
附件2
承 诺 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在申报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项目中,郑重承诺,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生产经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重复申报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相关项目;对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内容。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