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成语中国微电影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梦—行动有我:2021年中小幼学生‘成语中国’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督导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市技装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梦-行动有我”系列活动市级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技装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此次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校学生(不含职教)。
二、活动主题
学校及幼儿园可依托地方历史和文化资源选择成语,重点围绕下列主题创作微电影。
1.德: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踏踏实实修好品德,成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
2.智:引导学生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
3.体:帮助学生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4.美:培养审美情操,提高人文素养。
5.劳: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
三、作品类型
(一)真人表演微电影
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创作和主要演出,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主题和故事情节的微电影。
1.片头文字须显示作品名称,并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如需使用他人的拍摄素材,其时长不能超过全片时长的20%;片尾文字应显示主创人员名单、指导教师名单、学校名称、演职人员名单。
2.时长控制在5—10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B,格式为MP4。
3.每个作品需准备一张图片,作为作品在网页展示时的封面图片,图片类型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300KB,尺寸大小为230*145。
4.每个作品需准备一段2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二)微电影剧本
1.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创作、构思的剧本,不少于1000字。
2.微电影剧本必须遵循首创、原创,版权无争议。
3.微电影剧本作品不能独立报送,必须是已报送微电影作品的配套剧本。
4.微电影剧本必须严格按照“微电影基本信息与剧本内容模版”(附件1)的格式进行撰写,否则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四、作品相关要求
1.所有报送作品,均视为报送者同意主办方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可以任何形式将报送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
2.需保证本单位报送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不触犯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涉及色情、暴力等其他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容。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及指导老师承担。
3.各作者需将“微电影基本信息”、“剧本基本信息”、“作品简介”等相关内容在7月31日前完成“微电影信息登记”(1名教师仅能登记1件作品)。
4.一名教师最多只能参与两件作品,多余作品将不纳入评奖范围(以微电影名称计算)。
5.为确保作品质量,一所学校报送作品数量,严格控制在15件以内,多余作品将不纳入评奖范围(以微电影名称计算)。
6.真人表演微电影的作者,只能是学生姓名(填写老师姓名无效),可以根据情况填写1-6名学生;指导老师可以填写1-2名。
7.微电影剧本的作者,只能是学生姓名(填写老师姓名无效),可以根据情况填写1-4名学生。指导老师可以填写1-2名。
8.真人表演微电影和微电影剧本的指导老师,可以填写相同的,也可以填写不同的。
五、奖项设置
1.区级展播结束后,将对学生参赛作品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被评为区级一等奖的学生作品,将颁发“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2.按照区级展播期间的投票结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最佳人气奖”。
3.区级展播期间“微电影剧本”和“微视频创作”两项均获“最佳人气奖”的作品,将颁发“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六、活动流程
2.区技装中心将按照学校上报作品的先后顺序,将陆续在网上进行展播。展播期间将开展网上投票活动。
3.区技装中心将于9月20日前将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与市技装中心和中央电教馆的评审。被区技装中心推荐的作品,将在成语中国专题活动网站进行上传,上传时间与上传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浩,联系电话:64360077、QQ133683779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2021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