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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区公安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促实效,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将有关公安工作的政府信息发布在网上,扩大公众知晓面。2024年区公安局主动公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4880余。其中发布工作动态118条,公开行政处罚933条,公布政务服务事项172项,公开人大建议答复函16份、政协提案答复函20办理公开信箱54份编制《大足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2024年版》,涵盖131项办理事每月初公布上月居民出国境、爆破业、旅馆业、保安证等许可情况,以及驾驶证核发、机动车注册等情况,共计48条30124件次。此外,区公安局分别在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西瓜视频等平台创建了9个政务新媒体,落实了专人专管。2024年,在政务新媒体上主动对外发布信息5590余条,回应群众关切问题4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区公安局规范制定并公布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对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监督保障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方便公众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区公安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无法提供(不存在)1份。在办理过程中,区公安局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整个办理、答复流程合规合法,答复文书规范有效,暂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另1件尚未审结系2023年周某春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区公安局决定后,周某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人民法院通过一审判决区公安局胜诉、二审均判决维持原判,现周某春再次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再审尚未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做好历史、无效信息和数据清理,规范栏目信息发布,做好整合优化,提高公信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三审三校”和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开展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严重表述错误、无效链接、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等信息排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的统筹下,规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四个栏目,主动公开了区公安局的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表格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区公安局的各项工作。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持续强化平台安全管理,对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监测扫描问题,第一时间核实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运行安全、平稳、有序。同时积极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做好网站安全的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统筹,强化领导,由区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检查等各科所队为成员单位,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全局各单位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助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等,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政务公开工作良性发展。三是强化培训,充实力量,组织各科所队分管负责人分批次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办理水平。同时更新了政策答复专员库,对户籍管理、民爆物品监管、车驾业务等19个领域的事项均明确了AB角答复专员,畅通对外联系渠道,注重政策解答质效,正确引导、规范解答群众的疑难困惑。四是强化保障,高效运转,配齐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电脑、打印机、LED展示屏以及各派出所政务公开展示区,印制投放政务公开宣传资料等。五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公安政务服务”版块年度考评,分层级扣分,以此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优质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94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3335

行政强制

30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8.7435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准确,部分信息存在滞后发布的情况,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区公安局工作动态;二是信息精准度不够,偶有存在错别字和词义混淆的情况,致使公众在理解上存在误区。下一步,区公安局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整改,一是提高工作敏感度、前瞻性,提前做好信息收集与撰写、发布;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文字信息的准确性发布,做到细致、精致、极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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