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3-0002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3〕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0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3-0002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3〕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0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水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所报的《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水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大足水利函〔2022〕117号)和重庆元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结合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水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2212-500111-04-02-820723。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大足区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地址:大足区中敖、万古、雍溪、三驱、高升等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升级改造水文站2个,雨量站24个。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99.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88.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73万元,预备费28.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
八、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造价控制和成本控制工作,最终工程造价以决算为准。
附件:1. 概算汇总表
2. 概算对比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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