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6-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物价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0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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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0 |
| [ 有效性 ] |
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大足财公告〔2026〕1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 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及《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渝财综﹝2025﹞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区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202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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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印发
大足财公告〔2026〕1号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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