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2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1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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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1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8号)精神,结合大足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到2025年,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清洁能源体系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农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碳排放增速逐渐放缓,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市级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万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多元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基本建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农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实现碳达峰后持续下降,森林碳汇能力广泛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市级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逐步提升。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市级下达目标,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大足区棠香道办事处一环北路中段101号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能源科收(邮编:402360)。来信请注明“《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zfgwzhnyk@163.com。
附件: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