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5880483381/2023-001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4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5880483381/2023-001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4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宜居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大足高新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受重庆市宜居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大足高新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大足高新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名称:大足高新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
(2)建设单位:重庆市宜居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3)工程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大足高新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
(5)占地面积:36348 m2
(6)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能力为4000m3/d和新建管道廊架约 2.07km。管廊内敷设 DN200 污水管道 4.14km,DN300 污水管道 4.14km,采用316不锈钢管。
(7)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沉淀+浅层气浮+水解酸化+A2/O+MBR+混凝沉淀(除磷)+臭氧氧化+消毒”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
(8)排放口设置:依托邮亭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排入苦水河。
(9)尾水排放标准:废水污染因子执行《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总锶、总钡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主要因子COD、氨氮、TP《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执行Ⅳ类标准。其他未规定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本次公示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按照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宜居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783803906
环评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23-6033518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重庆市宜居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