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验收 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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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16日至 2026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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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1、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巡查力度,让所有河长巡河治河有名有实,取得实效。2、安排智凤街道及时清理转转河黄连社区三组段漂浮大量水葫芦,龙水镇及时清理金竺河保竹村五组段垃圾和漂浮的大量油污,确保水清岸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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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整改进度100%。1、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对27个镇街及区级有关部门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将发现的清漂保洁、“三排四乱”等问题进行交办,督促相关镇街及时整改,并强化问题台账管理和闭环处置。2、逗硬履职考核。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赛马比拼;对区级河长、镇街级河长开展年度履职情况考核;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范围,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担当。3、落实问题整改。目前智凤街道、龙水镇己整改完成。持续督促指导智凤街道办事处、龙水镇加强辖区内河库清漂保洁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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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6月26日,大足区水利局与大足区河长办一同前往现场核查,并通过实地查看和街边随访群众意见的方式对整改成效进行验收,群众反映河长巡河力度明显加大,河面水清岸洁。验收通过,同意销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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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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