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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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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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1.按照相关规定对欧阳机械铸造有限公司非法建筑物予以拆除,并清理废弃物;设立警示标志,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加强监督管理和巡查巡护,确保蓝家湾煤炭有限公司矸石砖厂在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方案批复期间不生产、不经营,待优化调整方案批复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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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1、欧阳机械铸造公司修建的构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废弃物已全部清理,且设立了警示标识,无安全事故发生。 2、蓝家湾煤炭公司矸石砖厂整改说明。砖厂整改措施已作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整改措施已于2023年10月整改到位。即:2023年4月,该厂整改措施已作调整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即:将2021年1月制定的整改措施“引导该企业关停,退出玉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按原用地属性实施生态修复。”调整为“由区属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并对其进行管理,确保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该厂不生产、不经营,优化调整后改作符合相关要求的经营利用活动。”2023年10月,由大足区发展集团下属公司大足区足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厂经营资产及经营权进行收购并停止生产至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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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7月25日,大足区林业局联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和玉龙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共同赴问题点位开展实地核查,经检查,整改结果与整改措施一致,同意销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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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43722238电子邮箱:363209981@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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