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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 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5-09-02

大足府发〔20251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

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25324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

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除险固安导向,以改革创新推动“1366”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打好安全生产“保卫战”,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深化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一)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考核规范性和权威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履职标准,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

(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各级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等方面压实责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动态厘清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和公路、铁路、水库、大坝等灾害防治责任。明晰重点建设项目区级部门、镇街安全监管边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三)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制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强化医院、学校、工地、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和河、库、坝、塘、堰、闸等水利设施主管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四)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完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市级层面要求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方案,由组织、编制、财政、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市级配套政策承接工作,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深化风险防范体系,提升防范化解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完成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一批“人防、物防、管理防、工程防”措施。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帮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七)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完成固本强基三年行动2025年度重点任务,冬春强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100%。加强人防设施、公园绿地、文体场馆等“平急两用”公共设施资源整合,完成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开展基层综合减灾示范指标体系建设。

(八)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市级要求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体征指标和风险评估模型。巩固拓展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成果,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

(九)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专项规划,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布点规划暨换证工作。持续完善更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新、改、扩建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修编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抗震设防监管检查,协助市级业务部门开展龙岗街道、龙石镇两地市预警台站评估验收;持续做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汇交,做好预制板房治理改造、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医院病房改造提升等工作;开展本辖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基础数据更新和成果迭代升级,督促指导有效期满的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持续开展跟踪评价。

(十)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启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贯彻落实《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基地、市政消火栓、消防设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设施。

(十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年度工作。

三、深化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十二)抓好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贯彻落实《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推动区级部门、镇街动态修编完善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规范编制镇街、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全区各镇街、村(社区)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企业单位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开展应急应战联演共训,强化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

(十三)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加强全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场所建设完成率100%,通信指挥设备配备率100%。建立应急、消防、公安、水利、规资等部门联合值守和信息互通机制。完成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队伍认定和社会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推动区级部门、镇街按规定落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备。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汛期前实现人装适配。

(十四)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编队。国有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按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开展镇街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十五)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坚持“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镇街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实现预警信息通过两级治理中心贯通,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逐步推广流域联防联控、“十户联防”机制,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

(十六)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强化救灾物资全链条管理。

四、深化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十七)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庆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客渡船安全运营标准、企业自用加油设施运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等行业领域地方标准。

(十八)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落实会商协作、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等管执协同机制。精准编制区级部门、镇街安全生产执法事项清单,确保调整划转后执法事项无遗漏。

(十九)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规调查评估自然灾害,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五、深化社会共治体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二十)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设应急科普体验基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和“安康杯”“青安文明号”“新重庆里看应急”等主题活动,在区级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强化重点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十一)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建好用好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

(二十二)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发挥安责险、巨灾保险作用,推动“事故预防和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创新。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加大灾害成功预警避险转移表彰奖励力度。

六、深化数字应急体系,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二十三)加强数字应急智能化场景建设。采集各行业灾害基础数据,形成覆盖应急救援的基础底图和数据池;采集重点洪涝区域数字模型,实现对洪涝区域的淹没区分析;开展无人机与地理信息系统融合插件研发,推动应急救援指挥一张图实战实效能力提升。按要求开展小流域应用场景贯通,提升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能力。

(二十四)加强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指挥救援“一张图”功能,强化前后方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全面装备应用卫星、北斗和370MHZ通信终端,提升“断路、断网、断电”情况下应急指挥能力。

(二十五)加强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评选推广活动。落实应急管理重大项目研究储备机制,引导企业加强救援急需装备研发和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创新。

附件: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一、核心绩效指标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1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2

因灾群死群伤责任事件

0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3

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起数

0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4

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

控制在市级下达考核指标20人范围以内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5

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亡人数

0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6

森林火灾受害率

0.3‰以内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二、重要标准规范执行事项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1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参照执行

区应急管理局、

经开区应急局

2

《重庆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参照执行

区应急管理局、

经开区应急局

3

《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参照执行

区应急管理局、

经开区应急局

4

《重庆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

参照执行

区应急管理局

5

《重庆市企业自用加油设施运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参照执行

区应急管理局、

经开区应急局

6

《重庆市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规范》

参照执行

区应急管理局、

经开区应急局

7

《重庆市客渡船安全运营标准》

参照执行

区交通运输委

8

《重庆市客运渡口安全运营标准》

参照执行

区交通运输委


三、重要文件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1

《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贯彻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

经开区应急局

2

《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

贯彻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

经开区应急局

3

《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

贯彻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

经开区应急局

4

《重庆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规划》

贯彻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

经开区应急局

5

《重庆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规划》

贯彻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

6

《重庆市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专项规划》

贯彻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应急局

7

《重庆市大足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修订

区气象局

8

《重庆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

贯彻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

9

《重庆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贯彻落实

区发展改革委、

区应急管理局、

区财政局、

10

《重庆市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工作手册》

贯彻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

11

《重庆市地质灾害应急项目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

12

《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

区经济信息委

13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

贯彻落实

区农业农村委







四、重点整治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1

交通运输领域

紧盯货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网约车、校车、客船、渡船、“三无”船舶等重点车型(船舶)及企业安全监管,开展交通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客渡船退市拆解相关政策条件下,拆解老旧客(渡)船1艘,全区“两客一危”检验率、技术评定达不到一级的车辆报废率97%以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数据接入市级治超系统有效率100%

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等,各镇街

2

建设施工领域

抓好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委外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2个、31.84万平方米。全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等,各镇街、国资企业

3

燃气

领域

深化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高层建筑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燃气经营企业优化整合,狠抓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治理,严厉打击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行为。

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等,各镇街

4

危险化学品领域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深化高危细分领域、化工园区等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全链条”整治。危化生产经营企业标准化率80%以上,大足锶盐新材料产业园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

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经开区应急局、经开区经发局、邮亭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各镇街

5

非煤矿山领域

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持续深化地下矿山隐蔽性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顶板专项管理,强化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工业广场隐患治理,大力实施矿山标准化创建和智能化改造。今年底,矿山三级标准化达到100%、二级标准化达到50%以上、“三个一”工程完成率100%、矿山数字建模80%,加强油气钻探安全属地监管和承包商管理。推动重庆市大足天青石矿业有限公司安全创新实践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6

工业领域

持续深化粉尘涉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10人涉金属粉尘企业全覆盖。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机械建材行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完成工业领域仓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改。

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应急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双桥工业园区发展中心、邮亭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

7

特种设备领域

持续深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电梯等安全提升行动,抓好氧气(工业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针对电梯门锁装置、紧急报警装置、救援对讲系统等开展抽查,全区电梯故障困人率低于0.5%,全区电梯无纸化维保率95%以上,悬崖秋千使用登记率100%,燃气调压装置法定检验率90%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8

文化旅游领域

持续深化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综合整治。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围绕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和常态化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系统治理。纳入等级动态管理的文化旅游企业不低于98%,年度文物保护单位巡查达标率100%,游客满意度90%以上。

区文化旅游委,各镇街

9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全区(镇街)覆盖率100%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等,各镇街

10

民爆

领域

实现全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100%,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率100%,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新训率100%。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安全教育和对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等,各镇街

11

农业农村领域

聚焦农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安全管理,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安全生产培训。全面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变型拖拉机总去存率100%。加强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建设期间和资产移交前的安全监管。持续做好农业机械、农村沼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宣贯工作。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屠宰等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12

商务

领域

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覆盖率100%。配合健全完善成品油流通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安全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牵头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运销成品油“黑窝点”“黑加油车”。全覆盖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商贸业仓库消防安全排查整改。

区商务委、经开区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各镇街

13

粮食储备领域

会同市属国企重庆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指导、督促重庆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区发展改革委,各镇街

14

城市管理领域

快推进城市道路塌陷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市政设施结构病害整治率保持100%,城市桥隧智慧建管覆盖率70%,城市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之内。

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建设局,各镇街

15

卫生健康领域

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覆盖率100%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率不低于90%,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年度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16

防汛抗旱领域

完成44处水毁工程修复。完成宝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快玉河水库建设,加快推进窟窿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区水利局,区级有关行业部门,各镇街

17

内涝治理领域

开展城市排水防涝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探索推进城市积水风险点智能感知建设1处,新建改造雨水管网30公里。

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建设局,区级有关行业部门,各镇街

18

地灾防治领域

抓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下达的任务,开展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和避险搬迁项目。全面强化“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以镇街为单元编制27个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对全区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风险码,选取1处重点防治小流域,开展“隐患点+风险区”管控试点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镇街

19

森林防火领域

开展森林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按照重点区域取水半径1-2公里、其他区域取水半径2-3公里的要求,合理布局消防水池(箱)、消防管网。

区林业局,

各镇街

20

抗震

领域

修编大足区地震应急预案,对辖区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抗震设防监管检查,协助市级部门开展龙岗街道、龙石镇两地市预警台站评估验收,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汇交工作,推进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成果更新和运用。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五、重点措施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1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半年述职报告制度。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2

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3

落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4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各级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5

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防动员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应急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6

动态厘清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

7

动态厘清公路、铁路、水库、大坝等灾害防治责任。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经开区建设局等,各镇街

8

明晰重点建设项目区级部门、镇街安全监管边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等,各镇街

9

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制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进行监督指导。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10

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区国资委、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财务局,各镇街

11

强化医院、学校、工地、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和河、库、坝、塘、堰、闸等水利设施主管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区交通运输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经开区建设局等,各镇街

12

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

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13

发挥专项办公室(指挥部)职能作用。

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经开区应急局、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各镇街

14

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15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严格按照市级层面要求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方案,由组织、编制、财政、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市级配套政策承接工作,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应急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16

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

17

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帮扶。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18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

完成固本强基三年行动2025年度重点任务,冬春强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100%

各镇街

19

开展基层综合减灾示范指标体系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20

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督查机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灾改造,避免在地质条件差、泥石流易发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选址建房。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经开区建设局等,各镇街

21

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市级要求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体征指标体系和风险评估模型。

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各镇街

22

巩固拓展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成果,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

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建设局等,各镇街

23

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建设局等,各镇街

24

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

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应急局

25

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26

持续完善更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新、改、扩建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各镇街

27

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贯彻落实《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推动区级部门、镇街两级动态修编完善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

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区级部门,各镇街

28

规范编制镇街、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全区各镇街、村(社区)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

各镇街

29

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30

开展应急应战联演共训。

区应急管理局、区国防动员办

31

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

加强全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场所建设完成率100%,通信指挥设备配备率100%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32

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信息互通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应急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33

完成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

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等社会应急力量业务管理部门,各镇街

34

完成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队伍认定。

区应急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卫生健康委等

35

推动区级部门、镇街按规定落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备。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36

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37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坚持“1+7+N”会商研判机制。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38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完善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实现预警信息“三级治理中心”贯通,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严格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等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39

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

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

各镇街

40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落实会商协作、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等管执协同机制。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41

精准编制区级、镇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清单。

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

42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43

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44

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规调查评估自然灾害,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应急局,各镇街

45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等系列活动。建设应急科普体验基地。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46

在区级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47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48

推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等,各镇街

49

建好用好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50

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

发挥安责险、巨灾保险作用,创新“事故预防和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等,各镇街

51

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各镇街

52

加大成功预警避险转移表彰奖励力度。

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53

加强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54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评选。引导推动救援急需装备研发和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创新。

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局,各镇街

六、重点应用/平台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1

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建设

完善应急指挥救援“一张图”功能,增强事故灾情态势侦测与分发、情报共享与研判、救援协同与管理等能力。

区应急管理局

2

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

覆盖80%生产、存储、运输危化企业。

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应急局

3

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监管

推动相关作业纳入监管,实现应用三级贯通。

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应急局

4

矿山安全在线

覆盖100%在建在生产矿山企业。

区应急管理局

5

工贸安全在线

覆盖6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应急局

6

避险转移

高风险区域全面贯通应用。

区应急管理局

7

渝运安

力争道路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安全风险防控覆盖率100%

区交通运输委

8

特种设备在线

落实重大隐患、检验检测隐患闭环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

9

管道燃气安全在线

三级贯通(高风险点感知设备安装100%覆盖)。

区经济信息委

10

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

按要求开展小流域应用场景,形成全覆盖的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管控实战实效能力。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

11

水旱灾害防御

推进应用三级贯通,重点推进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突发水利工程险情预警以及信息回流,完善重点流域、防洪薄弱点“四预”场景,完善水利行业“八大类”风险数字化闭环管控。

区水利局

12

城市内涝治理

进应用三级贯通,加强城市内涝点风险预警监测,完善内涝点数字化闭环管控。

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建设局

七、城乡消防专项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1

重特大火灾起数

0

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

2

火灾起数

2023年下降11%

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

3

火灾亡人数

2023年下降11%

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

4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效。

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各镇街

5

医院、学校、养老机构、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

6

《重庆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

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镇街

7

《重庆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监管。

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

8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

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

9

消防领域

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强化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加强厂房库房、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设施。全区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应急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各镇街

10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围绕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持续推进“全链条”整治。推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以旧换新和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开展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排查整治,优化完善充电电价政策,强化事故溯源调查结果运用。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配建比不低于1∶5,且能满足各类电动两轮车充电实际需要;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电价计收。

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各镇街

11

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

加强冷库、冻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技术审查和实地检查,严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强化对小散冷库施工的日常监管,动态掌握情况,严防漏管失控。

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各镇街

12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

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限制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

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族宗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委、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应急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各镇街

13

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

启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

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14

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基地、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经开区建设局等,各有关镇街

15

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

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编队。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机制。

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镇街

16

国有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按标准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

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镇街

17

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乡镇消防队建设,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镇街

18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落实《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19

“高楼消防”

强化“高楼消防码”使用,在中心城区推广“全域全时消防安全管控场景”,实现4类多跨事件实战贯通,健全城市消防安全体征指标体系。

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综合智管

重点打造规范充停场景,实现3类多跨事件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贯通。

区消防救援局、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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