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23〕32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批准,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统筹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143号)要求,制定《重庆市大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至2035年。
大足区地处重庆市西部,是成渝相向发展战略腹地、重庆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区位优势显著。地理坐标范围:东经105°28′—106°02′,北纬29°23′—29°52′。全区南北长约50km,东西宽约52km,全区面积约1436 km2。2020年末辖21镇6个街道办事处,全区总人口107.3721万人,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700.54亿元,其中,全区矿业总产值3.51亿元,占生产总值的0.5%。
1.矿产资源概况及主要特点
大足区内已发现矿产19种,矿产地、矿化点共计86处。已查明的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小型及以上的矿种主要有煤、锶矿、镓矿、石膏、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玻璃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等共8种,其中锶矿是重庆市的优势矿产、特色矿产;地热、石灰岩、砂岩为区内优势矿种。
矿产资源的总体特点是:已发现的矿产均属于沉积矿产类型;除煤、锶矿、天然气、页岩气、地热为埋深较大的矿产外,其余多为出露地表或浅埋深的矿产;大中型矿床少,小型矿床和矿(化)点多;成矿带集中分布于成矿地质条件较好的西山背斜核部,北东走向沿相应层位呈带状分布。
2.开发利用现状
到2020年底,已开发利用的矿产主要是煤、锶矿、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地热等5种(含亚矿种)。由市、区两级发证各类矿山19个,其中大型矿山2个,中型矿山10个,小型矿山7个。
上轮规划发布实施以来,大足区深入推进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取得积极成效,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明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深入,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统筹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支撑和保障。
1.基础地质研究程度不断提高
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供了基础资料。区域地质(1:5万)工作覆盖率从2015年的10%提升到了2020年的100%。
2.矿业经济逐渐发展壮大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日益增强。矿业产值3.51亿元(未含天然气),矿山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初步形成了锶化工、砂岩雕刻等矿产资源特色产业。
3.矿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进展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取得明显成效,减缓了优势矿产资源的耗竭速度。依法关闭、整合了一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布局不合理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非油气矿山数量由上轮规划的44个减少到现在的19个,矿山数量减少56.8%,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3.2%。显示出规模化开采趋势和集约化利用雏形。
4.矿产资源储量稳步增加
区域内8个矿种查明了资源储量。在86处矿产地、矿化点中,达到勘探的10处、详查的10处、普查的50处。
5.矿山“三率”水平逐步提高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至2020年底,锶矿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0%;地下开采灰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60%;其它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均在92%以上。同时,矿山废石逐步得到有效利用。
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取得成效
矿山地质环境明显好转,土地复垦率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有所提高。新建矿山准入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健全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施了一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项目,土地复垦率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明显提高,有效地保护了矿山环境。
7.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工作程序》等要求,大足区全面开展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建立了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及联席会议审查制度,开创了绿色矿山建设新局面。
1.供需形势
在2021至2025年期间,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基础建设的大规模展开,区内矿产资源消耗规模将继续加大,产销供需形势仍较严峻。
锶矿属于市内特色矿产;区内地下热水库成库成藏条件好,温泉开发前景看好;区内丰富的石灰岩资源,推动石灰岩矿山按照本规划的年开采总量控制,基本可满足市场需求;砂岩资源丰富,区内分布广泛,开采矿山以销定产,可以满足巨大的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综合分析大足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市级规划,以及区内矿产开采的实际情况认为,在规划期内,大足区建材及化工类矿产资源供需基本平衡。
2.矿业发展新要求
鉴于“十四五”期间大足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本区矿产资源有以下新要求:
——产品结构调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稳步推进锶矿、石灰岩、砂岩等传统优势矿产的开发利用,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积极拓展地热等矿产的利用,提高锶矿等矿产资源深加工能力,延长产品链条,提高矿产品附加值。
——矿山优化调整
进一步调整现有矿山企业,扩大矿山规模。控制矿山总数,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同时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
——开发利用方向调整
加大锶矿等优势矿产开发力度,发展地热、石灰岩、砂岩等矿产开发,对锶矿、地热和膨润土等资源加大勘查力度。
——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及保障程度
大足区作为重要的锶产区,对西山背斜北段锶矿资源勘探程度较高,但其余地段锶矿及其深部隐伏矿产和其它矿产的勘探程度普遍较低,应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基础地质综合研究、重要矿产成矿规律及预测研究、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以提高矿产勘查程度及资源保障程度。
——进一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对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按照规定在用矿用地政策方面予以限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结合重庆市国土空间“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资源保障。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按照加强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注重保护、科技创新、扩大开发的思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所创新,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协调发展,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字体)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合理控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2.需求导向,保障供给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矿产品市场监测,提升资源的有效供应,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3.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的衔接,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优化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提升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利用水平。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突出地域优势和资源特色,建设一批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示范基地。
4.深化改革,创新监管
深入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砂石土等矿产“净矿”出让,落实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管理,推动跨部门协调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依法推动矿产勘查、矿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体目标如下:
1.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
积极开展地热、膨润土的勘查工作,各设置1各勘查区块。
2.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协调
结合市级规划的大足锶矿重点开采区和大足区古龙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打造建材基地,提升产业档次,加大锶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的综合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锶矿、地热利用水平,初步形成地热旅游产业,力争在规划期内实现玉龙、拾万等区域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开发“三废”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绿色矿山比例;到规划期末,通过资源整合调整,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
3.2035年远景目标
全面建立稳定开放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业发展格局,基本实现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业发展模式,全面建立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
根据大足区成矿地质条件及区内矿产资源赋存分布特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合理布局本区矿产资源产业布局,推进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划定功能管理分区,提出科学的矿产勘查开发管理措施,促进大足矿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统筹安排地质矿产重大项目,推进矿业可持续发展,设置锶矿重点勘查区,积极配合中央、市级财政开展锶矿勘查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开展锶矿的接替资源勘查;改善开发利用的粗放型模式,加大科技投入,构建锶矿生产、加工一体化的高效利用格局,提升锶矿综合利用水平,保障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重点勘查地热、膨润土等矿种。设置锶矿重点勘查区,鼓励勘查具有找矿潜力的矿产、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矿产和极缺矿产以及综合开发利用、后续加工工艺成熟的矿产。大力支持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支持在已设油气矿业权区域增列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综合开发,依法依规解决油气勘探、开采、输送等合理用地需求。
重点开采锶矿、地热、石灰岩和砂岩等优势矿种。鼓励规模化开发利用地热。
限制开采煤、硫铁矿等对环境可能产生严重影响、资源禀赋条件差、经济效益不好以及后续深加工利用不成熟的矿产。
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等对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不可恢复的矿产。
(二)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
根据大足区成矿规律与矿产资源分布特点,从重庆市矿业产业布局的大足锶矿重点开采区、大足区古龙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及大足区矿业产业发展构想出发,规划设置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划定本区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及相关产业发展区块。
综合考虑资源分布、区域地理位置优势,在资源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好、开发利用条件便利、矿产开发前景巨大的古龙镇一带,规划设置一个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即西山背斜渝蓉高速以北重点开采区。
通过矿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促进区内新建矿山、整合矿山的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开发利用合理布局,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1.矿山规模调整
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设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鼓励小型矿山整合,实现矿山“集约型、规模化、机械化、环保型”;重点控制石灰岩、砖瓦用页岩和砂岩等露天开采矿山的数量。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效益差的矿山。
——矿山整合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逐步形成以规模化矿山为龙头,其它矿山为补充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资源加工型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整合范围:大足区资源整合的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锶矿等。重点整合矿山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整合方法: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
——矿山关闭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市、区政府要求关闭的;“四证”不齐,经查处后拒不改正的;越界等非法开采,经依法查处后拒不改正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隐瞒事故不报或发生事故逃逸的;矿山资源枯竭的;纳入整合的矿山不按要求开展整合或整合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对上述矿山均予以关闭。
2.矿山布局结构调整
在规划期内,对矿山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使矿山点多分散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矿山在地域上相对均衡分布,矿产资源既能满足各地区的市场需求,又能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对生态保护区内的现有露天开采矿山实行退出机制,不再进行增资扩界,待矿山资源枯竭后,逐步进行关闭或迁建,并及时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
3.矿产品结构调整
加大锶化工产业投入,开发锶化工系列产品;
鼓励开发利用地热资源,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
鼓励开发砂岩雕刻产业,发扬大足石刻传统优势产业。
4.矿山技术结构调整
加强矿产开采、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扩大矿产品的应用领域,加速淘汰落后的工艺和技术。
5.勘查规划区块
规划将新设勘查区块2个,地热资源勘查区1个,膨润土资源勘查区1个,新规划设置勘查项目拟在规划期内全部投放。
专栏3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 ||||
序号 |
名称 |
矿种 |
面积(km2) |
规划勘查阶段 |
1 |
大足区拾万镇地热水详查 |
地热 |
3.5 |
详查 |
2 |
大足区三驱镇膨润土普查 |
膨润土 |
4.3 |
普查 |
6.开采规划区块
划定规划开采区块28个,已设采矿权调整3个(建筑石料用灰岩、地热和砂岩矿各1个);已设采矿权整合1个(整合建筑石料用灰岩2个);已设采矿权保留14个;空白区新设10个(其中新设砂岩矿7个,砖瓦用页岩矿1个,石灰岩矿1个,地热1个)。
严格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适当提高部分矿产开发利用准入门槛,促进资源规模化利用。除符合有关规定外,严格控制新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严格限制不具备扩能条件的已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扩大范围增划资源。
1.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
遵循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大足区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勘查程度及查明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现状等条件,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划定重点开采区。
根据大足区矿山分布特点和矿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市级规划的大足锶矿重点开采区和大足区古龙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划定一个重点开采区,即西山背斜渝蓉高速以北重点开采区,包括雍溪镇、古龙镇和万古镇等行政区域,面积16.55平方千米,该区域内目前共有有效采矿权13个,其中3个锶矿,9个灰岩矿山,1个砂岩矿。区块的划定有利于矿山进行规模化集中开采。
2.矿山结构规模
鼓励和引导矿业企业重组改造、转型升级,培育集勘查、开发、加工、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矿业集团,促进资源的规模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5%。
科学制定符合大足区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区生态修复等方面准入条件,切实抓好勘查开发利用管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空间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区分战略性矿产和非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和采矿权、已设矿业权和新设矿业权、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固体矿产和液体矿产,对矿业权准入进行差异化管控。
1.勘查准入
探矿权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申请勘查矿种必须符合市级与区级《规划》要求;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事业法人,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按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备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绿色勘查实施方案;勘查项目资金符合总体勘查方案的预算投入;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谁勘查谁负责、谁施工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管理。
2.开采规模
矿山开采规模应与矿区(床)的资源储量相匹配。石灰岩矿山宜符合集约化、规模化利用要求。除符合有关规定外,严格控制新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严格限制不具备扩能条件的已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扩大范围增划资源。
3.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石灰岩应加强集约化、规模化利用。
4.绿色矿山建设
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依法依规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在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用林用草等方面优先支持。对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按照规定在用矿用地政策方面予以限制。
5.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新建矿山,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区土地和生态损毁的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已设矿山,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边开采边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完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长效责任机制和基金管理制度。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在规划、勘查、设计和建设全过程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推广物化探无损地表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扰动。严格按照绿色勘查规范,完善绿色勘查管理,推动实施绿色勘查示范项目。
健全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促进矿区矿容矿貌大改观、大提升。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建,落实采矿权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责任,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实地核查等工作,督促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和成效保持。强化同级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支撑单位技术优势,加强对企业技术指导。
加强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依法依规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在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用林用草等方面优先支持。对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按照规定在用矿用地政策方面予以限制;对入库绿色矿山,持续巩固建设成效,对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遴选要求,提档升级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山绿色转型发展。
不断深入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1.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和义务
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的责任和义务,督促采矿权人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简称《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明确基金的适用范围和计提方式,新设采矿权应在《方案》审批后1个月内建立。
2.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采矿权人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资料。
3.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机制
因违法被吊销生产经营资质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采矿行为的矿山企业,应当履行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矿山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恢复和治理,对当地居民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监督及科技创新等多种手段,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规划的实施。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区发改、经信、生态环境、应急、交通、林业等部门要将规划实施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开发利用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规划,建立年度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建立规划年度实施制度,按年度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按规划部署要求分年度实施重大工程,对实行总量控制的矿种提出调控要求和计划安排,提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开发利用结构优化措施和年度指标。充分挖掘已有矿山潜力,按照“多做减量少做增量,多做存量少做新量”的原则,整合、腾退已建矿山,做好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管理,按规划时序安排有序投放矿业权。按规划明确的年度指标和年度实施安排,审查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部署矿产资源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各项工作。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期末评估,总结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适宜新形势和新要求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工作建议,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规划实施评估情况,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重点发展方向调整、重点产业布局等需要进行规划调整、修编的,经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等评估论证后,开展规划调整修编,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规划数据库是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数据库,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信息系统的相互衔接工作,规划调整后及时更新和上传数据库,严把数据质量,确保数据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实现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的动态管理,提高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加强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管和检查,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多部门联合成立规划实施督察组,定期公布规划执行情况;并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列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和违法违规审批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者破坏矿产资源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