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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人口发展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
大足府发〔2023〕7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人口发展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大足区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足区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5年)
为积极有效应对我区人口发展趋势变化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深刻影响,促进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重庆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精神,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规划期间(2021—2035年)大足区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战略导向和工作任务,是指导规划期间大足区人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为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大足区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均发生了显著改变,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准确把握全区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正确认识现有人口基数、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关系特征,科学谋划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规划,对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大足具有重大意义。
(一)人口现状。
从第六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对比看,我区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历史性转变,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
人口总量平稳增长。根据大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区户籍人口由2010年的96.4万增长至2020年的107.37万,年均增长0.4%。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区常住人口为83459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21359人相比,增加113233人,增长15.70%,年平均增长率为1.47%,十年来年平均人口出生率8.063‰,年均自然增长率2.22‰。2020年全区共有家庭户297570户,集体户6726户,家庭户人口为770485人,集体户人口为6410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9人。
图1—1 2010—2020年大足区户籍、常住人口变化情况
人口结构不断变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常住人口为424206人,占50.83%;女性常住人口为410386人,占49.17%。总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3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23,男女比例逐渐达到均衡水平。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6031人,占19.89%;15—59岁人口为479620人,占57.4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8941人,占22.6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9036人,占17.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1.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5.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1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64个百分点。
人口综合素质稳步提升。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持续上升,由2010年的74.08岁增长至2020年的78岁,增加近4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持稳定,婴儿死亡率近十年保持在3.5‰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2020年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03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34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457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6852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8.8年增加到11.3年。
人口分布渐趋合理。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逐步提升,2020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05131人,占60.5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9461人,占39.4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9948人,乡村人口减少76715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6.83个百分点,城镇集聚能力显著增强。城镇人口分布更趋合理,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街)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镇(街)合计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比重为51.36%,双桥经开区(龙滩子街道、双路街道、通桥街道、邮亭镇)常住人口为119799人,占14.35%。
(二)存在问题。
我区人口发展将进入转型阶段,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自身均衡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平衡都将面临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人口总量增长乏力,人口外流情况严重。我区常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47%,总人口排主城新区第6位,占全市人口比重为2.6%,人口增长仍然较慢,人口聚集能力仍然较低。户籍制度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改善人口发展环境,保障更多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吸引更多人留在大足。
人口竞争力明显下滑,步入老龄化社会。大足区老龄人口平均增长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中年和青年人口平均增长率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少年人口缓慢增长、中青年人口补给不足、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人口竞争力明显下滑。
人口集聚能力较弱,影响区域竞争能力。全区人口中,2020年人户分离人口为22.69万人,其中,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9.67万人,流动人口为3.01万人,净流出人口常年保持在20万以上,属于净流出较为严重的地区,人口净流出率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也高于主城都市区平均水平。人口流出总量大于流入总量,人口吸引集聚能力还较弱,出现人口塌陷,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不足,严重影响我区竞争能力。
(三)发展态势。
我区人口发展既符合一般规律,又具有自身特点和特征。今后15年我区人口变动的主要趋势有以下几个方面:
人口增长趋势减弱。新生育政策实施后生育水平将适度回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短暂升高后逐渐回落,预计未来10—15年内,出生人口将有所增长,之后受育龄妇女减少及人口老龄化影响,人口增长势能减弱。随着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回流和外来人口规模稳步壮大,将推进大足人口总量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稳定增长。
劳动人口呈减少趋势。从目前全区人口现状看,2035年与2020年相比,18—60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由59.35%降至52%左右。劳动年龄人口趋于老龄化,到2035年,45—64岁大龄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将持续上升。
逐步步入老龄化社会。未来15年,我区常住老年人口数量将保持平稳增长,到2025年,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3%,到2030年,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5%左右;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
人口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2020年大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52%,根据世界城镇化发展普遍规律,城镇化率在30%—70%之间,为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全区乡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将继续保持强劲势头,仍将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基本形成区域中心城市与相邻市区城市联动的发展格局。
总体上看,2021―2035年,人口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是人口结构变化的重要转折期,是国家生育政策实施重大调整完善的人口发展适应期,相关部门要立足实情、把握规律、未雨绸缪、有效应对,化解人口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一定要把大足石刻保护好”的重要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全力做好“国际文旅名城、特色产业高地、城乡融合示范”三篇大文章,充分重视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加快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创造有利于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人力人才集聚叠加优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营造良好的人口发展环境,奋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新大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体系,促进共同参与、共享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综合决策。切实将人口融入经济社会政策,充分考虑人口因素,不断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积极转变人口调控理念和方法,统筹推进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
强化正向调节。尊重人口规律,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群众根本利益,完善人口发展服务保障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调整、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口流动更加有序,持续增强人口资源禀赋。完善人口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制度。
坚持科学指导。加强超前谋划和战略预判,重视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间,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外部要素间的相互关系,提早防范和综合应对潜在的人口系统内安全问题和系统间的安全挑战,切实保障人口安全。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强化户籍制度管理,适度提高生育水平,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推进人口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围绕“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建设目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2.主要目标。
常住人口总量稳步增长。建立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常住人口增长机制。到2025年,常住人口总量达到87万人左右;到2035年,常住人口达到96万人左右。
人口年龄结构逐渐优化。持续改善人口结构,强化人口再生产,提高少年、青年人口比重,强化劳动力资源保持有效供给。
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着力建立与人口增长相一致的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提高教育、医疗、文体、就业、社保、民政等领域公共服务水平,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权益。
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打造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完善、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城乡生活环境,高质量建设宜居幸福大足。
表2—1 2021—2035年大足区人口发展目标表
领域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2035年 |
人口总量 |
户籍人口 |
万人 |
107.37 |
108.00左右 |
110.00左右 |
常住人口 |
万人 |
83.46 |
87.00左右 |
96.00左右 | |
自然增长率 |
‰ |
1.40 |
正增长 |
正增长 | |
总和生育率 |
‰ |
1.88 |
1.60左右 |
1.30左右 | |
人口质量 |
婴儿死亡率 |
‰ |
3.59 |
≤3.50 |
≤2.50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8.00 |
79.30 |
≥81.00 |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1.40 |
12.00 |
15.00 | |
人口结构 |
人口性别比 |
女=100 |
103.37 |
104.00 |
101.00—104.00 |
16—59岁及以上人口比重 |
% |
57.47 |
58.00左右 |
54.00左右 | |
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 |
% |
22.64 |
23左右 |
28左右 | |
人口分布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60.52 |
≥70 |
≥80 |
三、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一)全面落实生育政策。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延续人口总量势能优势。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鼓励按政策生育。落实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和生育证明网上办理,进一步简政便民。开展生育意愿调查,做好新生育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趋势,积极探索有利于生育政策落实的激励措施。全面落实延长产假和生育保险政策,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提升居民生育意愿。大力实施人口振兴计划,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营造良好的生育氛围和环境。
(二)健全生育托育服务体系。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实施大足区妇幼保健机构升级建设,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与指导,推进转型升级,建成科室设置科学、功能完整、服务高效、标准化的新型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挖掘潜力,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服务,加快提升区妇幼保健院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孕产保健服务,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儿童早期发展。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大妇女儿童常见疾病筛查力度;落实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提高托育服务水平。依托现有托幼资源,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鼓励和推广社区或邻里开展幼儿照顾的志愿服务。发展多层次托育服务业,建立健全0—3岁托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托育行业规范和管理,健全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体系,鼓励和引导托育行业发展。积极开展托育项目建设,加强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规划建设,广泛宣传婴幼儿托育服务理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事业,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
(三)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完善包括税收、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鼓励按政策生育、幼儿养育等家庭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探索建立婴幼儿健康基金,对学龄前儿童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依法落实婚假、产假制度,完善配偶陪产假制度。鼓励企业等为孕产妇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哺乳期、育儿期妇女能够选择在家更长时间照料幼儿,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加强家庭信息采集和管理,为家庭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开展幸福家庭和健康家庭创建活动。
扩大家庭服务覆盖面。构建家庭保健、幼儿教育等家庭发展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创建最美家庭和新家庭计划等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做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养老育幼家庭指导服务,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支持发展家庭服务,增强社区幼儿照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功能,完善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建立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制度,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
加强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实施幸福工程、小额贴息贷款、安居工程、金秋助学、关爱失独家庭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生育关怀项目,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帮扶覆盖面。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养老、就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单亲家庭等的帮扶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
四、加快人口素质提升
(一)改善人口健康水平。
提升区域医疗卫生能力。加快医共体、医联体建设,构建“供给足、环境美、服务优、上下联、信息通、医防融”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药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推进镇街卫生院创建等级卫生院。巩固拓展区人民医院“三甲医院”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服务能力。推进区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推动治未病中心和康复中心建设。积极推动“美丽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部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和规范社会办医,引导社会办医走“精、特、专”路线。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资保障,提升队伍能力水平,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落实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加强疾病综合预防,以慢性病为重点,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程化、规范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医防深度融合。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培育品牌赛事,促进体旅结合、体教融合。重点完善多层次体育设施网络体系,建成一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设施,打造“15分钟健身圈”全民健身设施网络。着力举办“一系列赛事”,将龙水湖马拉松办成金牌赛事,组织好一系列国际级、国家级品牌活动赛事。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居民合理膳食、稳健心理、控烟限酒,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设一批康养结合机构,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能力。加强职业病防治,开展劳动力职业健康服务,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定期免费体检制度,提升劳动者健康素质。
(二)提升人口文化素养。
提升人口教育水平。以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部区域教育中心为目标,构建质优量足、普惠多元的现代化教育发展体系。全面优化区域基础教育资源布局,坚持学校建设布局跟着人口走,完善学校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区域学校布局规划,切实消除城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学位总量不足和高中“大班额”问题,建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区。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个性化学习和创新素养培养,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行集团化、联盟化办学,深入开展小初高贯通教育,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智慧校园”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互通共享。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构建学习型社会。发挥在线教育优势,打造机会多样、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积极开展学习型镇(街道)、学习型机关(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的创建活动,构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规范有序发展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创新发展技能培训、兴趣培训,培育引进高水平教育培训机构。引导职业院校广泛面向企业职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夯实居民终身教育学习能力。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统筹推进三级文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加快构建“十五分钟”文化服务圈,巩固国家一级文化馆创建成果。开展文化惠民服务,保障文化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构建新型主流媒体和立体多样、优势互补的融合传播体系,推进数字博物馆、数字纪念馆、数字档案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展厅建设。
(三)提升人口道德水平。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加强理论学习、宣传普及、研究阐述,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大足石刻爱国主义和干部政德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将大足石刻文化中蕴含的初心、担当、敬畏、孝道、修为等作为加强市民和干部教育、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公民道德素质。落实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育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校风校训、企业精神和乡贤文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
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发挥其举旗帜、聚民生、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五大功能。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市民弘扬时代新风、争做时代新人。
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案例剖析力度,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推进“信用大足”建设。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推动政务部门、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便利化,大力推进跨领域、跨行业、跨层级信用信息整合。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四)强化劳动人才素养。
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构建符合大足实际的人才培养、支持、引进、使用等政策体系,加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一批职业训练院、实训中心、教学工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榜样作用,激励广大劳动群众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积极强化劳动者职业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氛围,提升劳动者职业道德水平。
打造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大力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优秀青年人才的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力度,持续保持和提升全区人才竞争力。依托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载体,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活力、成长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建立人才聘期制和积分晋级制度,鼓励企业拓宽培训、考核、使用、激励相结合的人才成长通道,全面建立大足区“有质量、有特色、有温度”的开放型人才选用体系。
关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对农民工、妇女、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支持,针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帮扶覆盖面。完善农民工工作体系,加强农民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创业贷款、工作匹配等服务。积极拓展妇女群体就业渠道,开发家庭服务、手工制品、来料加工等适合妇女创业就业特点的项目,激发妇女创业创新积极性。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积极拓展重点群体就业渠道,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全民职业技能水平。
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完善就业创业信息平台、信息资源库建设,不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畅通创业融资渠道,加强金融扶持帮助,更好满足青年和中小企业创业需求;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源打造创业孵化平台,不断加强创业指导力度。
五、优化人口合理分布
(一)持续推进人口城镇化。
加快建设百万级人口规模城市。优化大足城区空间布局,构建“一中心三组团”的城市空间格局,即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及高铁新城片区组成的城镇发展中心区和邮亭—双桥—龙水组团、万古组团和三驱组团三个功能组团。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推进中心城区“东拓、西扩、北延、南连”,推进组团城市连片向外加快发展,建设大足石刻文化公园城市、龙水湖环湖游生态公园,将城市有机更新与生态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有机结合,重点做好城市道路、公园、广场、景观、排污等项目改造升级,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人口集聚和城市功能提升。
提升小城镇人口集聚水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构建“两轴线多节点”城镇发展格局。“两轴线”即沿渝蓉高速东西向和沿龙棠大道南北向两个城镇发展轴,“多节点”即中心城区外的17个小城镇,包括珠溪、中敖、石马、雍溪和铁山5个重点镇以及其他12个一般镇。引导人口流动的合理预期,畅通落户渠道,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探索打通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通道。全面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提升改造场镇的道路、排污、能源等公用设施,塑造小城镇典型风貌,增强生活服务功能,构建便捷“生活圈”、完善“服务圈”和繁荣“商业圈”。
切实推进农村人口发展。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相关政策,全面放宽落户条件,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允许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渝户籍人口在经常居住地申领居住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体系中,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有计划地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和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失地农民、农村“五保户”等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权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充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不因居住地的迁徙、职业的改变而受到损害。
(二)促进产业与人口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产业聚人。围绕五金、汽摩、智能、静脉、文创五大产业集群,以产业集群吸引人口集聚,以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产业升级,构建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格局。统筹人口发展与产业发展等生产要素配置一体化,不断壮大夯实双桥经开区、大足高新区、大足工业园区、大足石刻文创园等产业发展平台,大力推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产业集聚能力,聚合各类企业,吸引区内外人员到大足就业。完善各产业园区交通、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保障,大力留住各类人员长期在大足创业就业。
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做大做强现有高校,积极引进新的高等院校,力争高等院校总量达到10所以上,在校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实施“职业教育发展工程”,牵头成立“6+8”(四川6市、重庆8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部职业教育联盟,联合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职教品牌战略,着力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和输送高素质、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支撑平台,加快建设职教中心大足高新区公共实训基地和大足石刻文创园石雕石刻专业公共实训基地。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用技术教育师资力量。
(三)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制定和完善与主体功能区相匹配的人口政策,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区内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三类人口发展主体功能区可承载的人口政策导向,实行差别化人口调节政策。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人类活动,促进人口向其他区域有序转移。
促进人口绿色发展。实施人口绿色发展计划,积极应对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矛盾,增强人口承载能力。大力推行创新驱动、资源集约节约、低碳环保的绿色生产方式,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并促进循环利用。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推广绿色建筑,鼓励绿色出行。
六、促进重点人群发展
(一)积极应对老龄化。
完善应对老龄化政策体系。坚持持续、健康、参与、公平的原则,加快构建以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宜居环境、权益保障、老有所为、社会参与为核心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完善以人口政策、人才开发、就业促进、医养服务、社会参与为支撑的政策体系。深入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体战略和专项规划。探索建立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的社会激励机制,对赡养负担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按规定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对照顾老年父母住院的独生子女由其单位给予全勤待遇的护理假。加快完善大足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健全养老发展行动计划,建立老龄统计调查监测平台,完善人口老龄化问题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战略实施管理,建立健全老龄化战略、规划的实施机制、监测评估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统筹规划、综合决策、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发挥其维护老年人权益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作用。
提升养老保障服务水平。围绕“老有所养”,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站、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巩固拓展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统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加大区域性供养工作的推广范围。健全医疗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进以养老机构为阵地,提供养老服务为支撑、医疗服务为辅助的医养结合模式。大力支持在养老机构内开展医疗服务,鼓励社会机构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开展相关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进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巡访制度,完善为老服务措施,探索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作用,创新推广“互助养老模式”,招募身体健康、乐于助人的老年志愿者对重点老人进行结对帮扶,鼓励低龄老年人向高龄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和心理关怀,建立老人的社会关系。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逐步完善职工退休年龄政策,有效挖掘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根据不同层次低龄老年人需求,组织开展“春风行动”“银龄行动”等就业专项活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鼓励老年人参与基层村居自治,支持老年专家、老年学者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培训,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积极发挥其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群众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保护功能,积极组织引导老年人参与家庭发展、互助养老、社区治理、社会公益等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水平。
(二)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性别平等,并将性别平等全面纳入公共政策,促进融入社会文化,强化社会性别意识,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妇女的受教育水平和专业技能,促进妇女公平就业。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法律保护等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计划,不断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家庭发展的帮扶政策体系,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城乡未成年人的公共卫生保健制度和服务体系,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提高未成年人健康水平。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学业期健康服务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学校建设和学生学业体质双提升行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身心健康的劳动人才。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未成年人福利制度,提升未成年人福利水平。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响应机制,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与家庭环境,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消除意外事件对儿童造成伤害的隐患。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国家监护为保障、社会监护为补充的保障机制。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加大儿童之家等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推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服务体系,完善儿童收养制度,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发挥巾帼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妇女和家庭参与幼儿照顾志愿服务。
(四)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有尊严的生活。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扶持力度,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构建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格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相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高校开展残疾人融合教育,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和能力。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体服务的重点人群,提高残疾人公共文体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丰富残疾人的文体活动,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做好涉及残疾人权益有关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有效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环境,形成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加强老年人友好环境建设。加强老年人友好环境建设,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完善城乡无障碍设施,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将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列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老年设施建设,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支持对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方便困难老年人生活。加强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深化“智慧助老”行动,完善信息无障碍建设,在公共服务场所设置语音、文字提示装置,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盲文和手语服务,政府部门网站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网站建设应当符合无障碍标准。
(五)健全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
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体系。严格移交安置政策,推行安置量化评分、排序选岗、全程公开,全力提升安置满意度和公信力。研究优化自主择业安置政策,加强自主择业退役军人就业引导和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就业。促进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对退役军人就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推动实现更好就业。大力支持自主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积极开发创业融资产品,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提高优抚保障水平。落实新型抚恤优待保障制度,完善拥军优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强优抚保障体系。推进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严格落实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退休费动态调整政策,建立抚恤定补自然增长机制。推动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军休服务质量,改善军休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提高军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军休干部健康疗养活动。构建与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相适应的军供保障体系,提升军供保障能力。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构建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全区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完善退役士兵学杂费补偿政策,鼓励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探索开展高等院校专项培训军转干部试点,组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退役士兵。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认定、建设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承训企业目录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七、保障措施
本规划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组织实施。各部门、镇街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规划实施机制建设,凝心聚力、狠抓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研究制定重大人口发展政策,协调解决人口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人口发展规划先行。建立健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协调衔接。各镇街要建立和完善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把规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管理网格化、信息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公共秩序等问题。
(二)完善信息管理。
强化人口数据支撑,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切实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建共享。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加快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整合分散在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统计、医疗保障等部门的人口数据和信息资源,实现就学升学、户籍管理、婚姻家庭、殡葬事务、就业创业、生育和健康、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等人口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集成。统筹政府、社会组织、商业公司和居民消费等信息资源,加强人口数据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加强人口中长期预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动态资料,为人口规划实施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科学监测和系统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影响。
(三)强化监督评估。
加强人口影响评估,以现有人口计划为基础,完善年度人口发展形势会商机制,监测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提出重大人口发展政策建议,提高决策科学合理性。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框架内,试点增加人口风险评估内容,建立重点评价清单。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人口的影响,做好人口形势研判和政策预研预案储备。根据大足人口生育形势和财政状况,探索储备生育补贴政策;针对妇女生育照料与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研究进一步延长产假和陪护假,或制定弹性产假政策的预案;面对劳动力数量持续减少的问题,研究制定有利于人才引进和吸引人口迁移的政策。通过适时调整人口政策,化解人口风险,保障人口安全。
(四)做好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口区情、人口规划和人口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深入开展规划宣传和解读,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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