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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08d/2019-194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民政府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0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7908d/2019-194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民政府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0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0 |
[ 有效性 ] |
关于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9〕80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足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贵先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兵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川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曾 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赖明举 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吴 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 勇 区法院刑庭庭长
彭 雯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维泉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尹光成 区教委副主任
许寿山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连友 区财政局副局长
蒋昌杰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张世敏 区商务委副主任
何正勇 区信访办副主任
兰华江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蒋 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 涛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周艺林 人行永川中心支行副行长
孙章龙 永川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各镇街、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区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的整治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加强各镇街、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协作配合等。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由张文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平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打击传销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
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