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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19-194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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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大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973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大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8

 

 

大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中央提出的“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工作,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等9个部门《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渝水〔201682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水办资源〔201934号)精神,为做好我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为人类生存延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我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5.92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76立方米,仅占全国人均的四分之一,全市人均的三分之一,是渝西地区缺水严重的地区之一。当前,我区面临着资源性、工程性和水质性缺水及用水粗放等诸多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在今后一段时期将保持增长态势,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区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最现实的措施之一,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通过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使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具有重大、深远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保障,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综合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在更加注重节约用水的同时,服从全区发展战略的需要,加快形成节约资源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正确处理人与水的关系,着力解决突出的水资源浪费问题,实现人与水和谐共生、协调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人水和谐发展环境。

3.因地制宜、科学节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结合我区水资源自身特点,在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同时,重点围绕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与措施,减少水污染排放,实现节约用水与治水并重,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和用水环境。

4.政府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引导、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和引导全社会用水行为,激发全社会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全民共建共享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格局。

5.创新机制、常态节水。既要考虑我区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又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科技创新,以健全的制度体系和科技进步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常态化。

(三)目标任务。

2019年底,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效果,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众节水意识显著增强。

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与2015年相比下降2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上,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不低4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5年相比下降15%;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60%以上;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不低于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不低15%,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谋划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全面谋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与巩固主要内容纳入下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强化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节水规划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经开区经发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二)推进农业节水。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设,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林果业和养殖业,优化用水结构,缓解重点农业生产区的用水压力,提高农业用水总体保障水平。优先推进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地区节水灌溉发展,积极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高效节水灌溉率达30%以上。大力推广改土蓄水、保土蓄水、工程蓄水、覆盖保水、农耕农艺抗旱节水、节水技术设备应用等综合配套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行农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和监督;明确农业节水工程设施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逐步实行按计量收费,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积极推行农业节水信息化,在有条件的灌区实行灌溉用水自动化、数字化管理。(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三)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不断降低供水管网的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定期开展用水效率评价,强化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节水管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强化温泉、游泳、洗车、宾馆、饭店、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用水节水管理。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15%以上。(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商务委、经开区建设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推进工业节水。加强企业新建、扩建用水管理,强化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检测,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节水企业建成率达40%以上。积极推广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以上。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完善企业内部节水管理,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各级用水计量器具,建立用水统计台账,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5%。(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利局)

(五)推进公共机构节水。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宣传,在各类用水场所落实节水宣传标志标语等,实现节水宣传与管理并重;推进公共机构节水载体建设,实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营造节水浓厚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将节水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建设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等。(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利局)

(六)推进再生水开发利用。把再生水利用作为水资源和节约用水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和支持再生水开发利用。城市建设必须考虑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城市绿化、城市道路清洗、生态景观等用水,必须优先使用再生水。城镇建成区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中心,建设区域性再生水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示范工程,推行分质供水,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达15%以上,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鼓励城镇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工业企业建设区域性系统再生水和中水回用示范项目,推广城市建筑再生水和中水利用技术。(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经开区建设局)

(七)切实加强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型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计划用水管理,要依据确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河道内用水取水单位和年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严格监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取用水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对用水水平未达到用水定额标准的用水户,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或者设备的用水户,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核减其年度计划用水量。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完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重点取水户在线远传计量设施的安装,对取用水户计量设施正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建设局)

(八)广泛推广节水型器具和产品。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城镇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经开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大足区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钱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田贵虎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印国建  区教委主任

        张亚兰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席捲澜  区财政局局长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区城管局局长

        郭礼刚  区水利局局长

        黄克成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肖文斌  区商务委主任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晏大利  经开区经发局局长

        吴朝中  经开区建设局局长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文川  区市场监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由区水利局局长郭礼刚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节约用水具体日常事务。

(二)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督查督办,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本项工作已纳入2019年市政府对区政府经济社会实绩发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资金投入。鼓励拓宽投资渠道,整合各有关部门节水专项资金,建立长期和稳定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投入机制,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水资源利用能力建设,做好节水改造、技术推广应用、节水载体建设以及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的支持。

(四)形成节水水价。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河道内用水取水单位,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超计划、超定额取水累进征收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

(五)健全执法体系。加快推进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健全水资源监测网络,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按照取水计量设施标准,加强取水户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把执法检查作为节水工作的日常内容,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定期开展对高耗水工业、服务业的节水执法专项检查和用水计量执法检查,强化高耗水行业节水监管。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等契机,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公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形成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

 

大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解

序号

类别

任务指标

主要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用水定额管理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

强化定额使用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

经开区经发局

2

计划用水管理

纳入计划用水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河道外用水取水单位和年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

经开区经发局

3

用水计量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60%以上。

对大型灌区农业用水电灌站进行在线监控计量设施安装,对农业用水电灌站进行在线监控计量设施升级改造,并接入水资源在线监控平台。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委

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

加强工业企业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检查,对重点取水户推行在线远传计量,健全水资源监测网络。

区水利局

区经济信息委、

经开区经发局

4

水价机制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区水利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

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区水利局

建立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对纳入计划管理的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水利局

区经济信息委、

区财政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经开区建设局

水资源费征缴

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

区水利局

区财政局

5

节水“三同时”管理

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6

节水载体建设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40%以上

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在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指标。

区经济信息委

经开区经发局

区财政局、区水利局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在2019年底前完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指标

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区财政局、区水利局

节水型小区建成率达15%以上

按照《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在2019年底前完成有物业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指标

区住房城乡建委、

经开区建设局

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7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完善“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在2019年底前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区城管局、

经开区建设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8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经开区建设局

区政府办公室、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9

再生水利用

再生水利用率达15%以上

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对大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进行回用,用于城区的城市绿化、道路保洁、生态景观等,鼓励工业企业使用中水。

区水利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经开区建设局

10

节水宣传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将节水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等契机,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区政府办公室、

区教委、区水利局

大足日报社、区电视台,相关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11

建立节水激励机制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出台节水激励政策。区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

区水利局

区财政局

12

推广农业高效节水

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率达30%以上

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积极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2019年底前,全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以上。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委

相关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

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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