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类声环境功能区如何划分?
1、0类声环境功能区。
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区域周围应当没有明显的噪声源,区域边界明确。
2、1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拥有Ⅰ类、Ⅱ类用地以及其他用地类型的混合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拥有Ⅰ类、Ⅱ类用地以及其他用地类型的混合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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