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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政策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足区“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相关问答

城市规划区调整结果是什么?

日期:2023-11-21

大足区城市规划区包括龙岗街道、棠香街道、智凤街道、宝顶镇、龙水镇、玉龙镇、双路街道、通桥街道、龙滩子街道、邮亭镇等六街四镇,共划分30个声环境区划单元,区划总面积为74.46 km2。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7个,区划面积12.61 km2;2类声功能区区划单元13个,区划面积为24.41 km2;3类声功能区区划单元10个,区划面积为24.56 km2;4类声功能区分布于各区划单元中扣除交通干线本身面积后,4类区划面积为12.88 km2。其中4a类12.18 km2,4b类0.70 km2。详见表1。

表1 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各类型面积统计表

类型

数量(个)

面积(平方公里)

比例(%)

1类声环境功能区

7

12.61

16.94

2类声环境功能区

13

24.41

32.78

3类声环境功能区

10

24.56

32.98

4类声环境功能区

/

12.88

17.30

合计

30

74.46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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