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主要任务。包括明晰执法事项,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其中,法定事项和通用赋权事项必须承接,自选赋权事项认领不低于15%,区县域范围内同类型乡镇街选取的自选赋权事项要基本一致,原则上不超过三类,并按照实际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统筹执法力量,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镇街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创新制度机制,打造多跨协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强化数智引领,运行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加强协调监督,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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