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步骤是什么?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31日前)。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改革专班,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全面安排并启动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首批试点单位龙水镇和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迅速启动改革工作,建立相应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步骤、工作方式、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
(二)事项梳理阶段(11月30日前)。
根据《重庆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采取“法定事项+赋权事项+委托事项”方式,征求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各镇街等意见建议,形成大足区各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大足区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并按规定公布及报备。各镇街应依法行使法定行政执法事项,具体法定行政执法事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赋权行政执法事项试点镇街先试先行,其他镇街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在扩大推广阶段完成相关手续后行使;委托行政执法事项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一并纳入抓好落实。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至少开展1次对镇街的执法培训、模拟演练。
(三)先行试点阶段(12月25日前)。
全市首批试点单位龙水镇应当依照改革工作要求,于10月31日前与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完成赋权事项移交工作,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同步对接上线运行“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此外,应对改革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反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度建立情况、典型经验做法等,于2023年12月2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区司法局(联系人:姜旭红;报送方式:纸质件报送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电子档通过渝快政报送)。
(四)扩大推广阶段(12月31日前)。
在27个镇街全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各镇街要严格落实改革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建立相应领导机制,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要创新行政执法培训指导方式方法,指导镇街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供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等支持,提升行政执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机构编制和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推动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矛盾争议,对在改革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区司法局搜集汇总后,向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报告。
(五)全面总结提升阶段(长期推进)。
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各镇街应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套机制完善,打好当下“改”、长久“立”的组合拳,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典型案例复盘等工作机制,孵化培育执法领域创新实践,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做到“一域创新、全区共享”。区司法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对下放执法事项的实施情况、社会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跟踪评估,定期开展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执法依据变动、评估结果以及工作实际,对《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全市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引的要求,动态优化龙水镇赋权执法事项清单,在2023年12月31日统一实施大足区各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见附件1),并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适时重新启动事项分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