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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政策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问答

《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日期:2023-12-25

(一)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大足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罗晓春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陈明平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经开区消防大队、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应急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领导是市管领导的,常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指挥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保障。

各单位要将此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等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相融合,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机构设置,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充实优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控执法人员招录、培训、管理等环节,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法制审核、辅助执法等人员力量。不得随意抽调、借调镇街执法人员,保持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稳定,确保人员岗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匹配。健全激励机制,在评先评优、考核奖励等方面向镇街倾斜。强化经费保障,要加大对镇街执法装备、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严格督察指导,做好总结提升。

区委依法治区委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委发挥牵头抓总、督促落实的职能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全面扎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区依法治区办要适时开展实地督察,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镇街和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等方式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全面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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