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3〕120号)自2024年1月6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0〕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