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精神,认真落实2022年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印发。
《实施方案》旨在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和发展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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