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关于巨灾保险相关问答
巨灾保险的赔偿情况共有四类。
一是死亡赔偿:对自然灾害、恐怖活动、公共场所安全保障、火灾、爆炸保障均按照每人10万元进行赔偿,见义勇为和法定传染病救助保险按照最高每人30万元进行赔偿,重大恶性案件伤害和公共区域溺水事故按照每人5万元进行赔偿。
二是残疾赔偿:残疾等级按照投保人认可的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残疾抚恤费用的确定由保险合同所附的残疾赔偿比例表所对应的赔偿比例乘每人伤亡责任限额计算赔偿。
三是医疗费用赔偿:见义勇为每人每次医疗救助限额30万元,拥挤踩踏、高空坠物、精神病伤人、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市政设施、恐怖活动等每人每次医疗救助费用赔偿限额2万元,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每人每次医疗救助偿费用赔限额0.5万元。
四类财产损失救助: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造成辖区内居民房屋及室内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损失程度给予最高5万元/户赔偿及定额安置费救助。
发生保险事故后,受害人或其它相关人可以直接向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报案,可选择三种报案方式:
1.全年365天24小时报案电话:95518。
2.报案电话:43720220
居民还可以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行政部门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政部门指定专人立即向首席承保人报案。首席承保人指定专人第一时间负责现场查勘,了解事故原因、经过,以及受伤、受灾情况,开展查勘、理赔等工作。
见义勇为救助保险;拥挤踩踏救助保险;恐怖活动救助保险;高空坠物伤人救助保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保险;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市政设施救助保险;火灾、爆炸救助保险;法定传染病救助保险;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保险;附加安置费用救助保险;附加公共区域溺水事故救助保险。
保险期限三年(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巨灾保险保障灾害发生时处于大足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大足出差、旅游、务工、就学、探亲访友的流动人口、抢险救灾、救援人员(以下简称“居民”)及居民住宅。
Q:什么是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是政府运用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向因巨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者给予救助补偿的政策性保险,政府承担保费,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支付赔款。
《邮运通”试点行动方案》相关问答
《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相关问答
本区投资纳税相关问答
本区社会救助相关问答
本区医疗政策相关问答
本区教育政策相关问答
本区生育政策相关问答
本区养老服务相关问答
本区就业创业相关问答
本区镇街公共服务大厅服务事项政策咨询
本区困难人员养老保险代缴相关问答
本区停车费缴纳及时段相关问答
本区公共文化服务相关问答
本区户外广告设置相关问答
本区退役士兵安置相关问答
本区公益林地管理有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及费额标准的通知》政策相关问答
大足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实施计划相关问答
《关于进一步规范大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相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相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支持存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专项扶持政策(试行)》政策相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问答
《大足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 制度实施方案》相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问答
《大足区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相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相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足区“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相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 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问答
《大足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相关问答
《大足区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相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问答
《大足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相关问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足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 (2023—2025年)的通知相关问答
本区2024年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相关问答
大足区关于巨灾保险相关问答
本区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相关问答
关于规定森林防火期和划定森林防火区通告的相关问答
本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