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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

日期:2022-01-04


车型

停放时间

金额

单位 

室内公共

停车场

室外公共停车场

特级

普通级

其它公共停车场

旅游景点

二轮车

每小时

元/小时

1

1

1

3元/次

12小时内不超过

元/次

5

3

3

24小时内不超过

元/次

10

5

5

小型车

三轮车

每小时

元/小时

4

2

2

6元/次

12小时之内不超过

元/次

15

8

8

24小时内不超过

元/次

25

10

10

大型车

每小时

元/小时

5

3

4

12元/次

12小时内不超过

元/次

20

10

15

24小时内不超过

元/次

30

20

25

超大

型车

≤13米

每小时

元/小时



4


12小时内不超过

元/次



15


24小时内不超过

元/次



30


>13米

每小时

元/小时



5


12小时内不超过

元/次



20


24小时内不超过

元/次



40


备注:1.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2.室内公共停车场包月停放收费标准(含物业服务费):二轮车不得超过120元/月;小型车、三轮车包月不得超过260元/月;大型车不得超过300元/月。

3.室外公共停车场包月停放收费标准(含物业服务费):二轮车不得超过120元/月;小型车、三轮车不得超过260元/月;大型车不得超过350元/月;超大型车不得超过400元/月。

4.车型分类:小型车:客车≤9座 货车≤2吨 大型车: 9座≤客车≤39座 2吨<货车≤10吨 超大型车: 客车≥40座 货车>10吨 。

5.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6.上述标准指除路内停车位收费标准外的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

7.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市政园林作业车、工程抢险抢修、救灾车等特种车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的车辆停放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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