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哪些政策?
1.支持大足黑山羊产业发展。标准化繁育场(需股权化改革):新建圈舍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每平方米300元进行补助,经验收投用,分两年给予补助。标准化肉羊场(需股权化改革):新建圈舍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每平方米200元进行补助,经验收投用,分两年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投资额的60%。支持大足黑山羊鲜肉产品分割、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金额的60%给予一次性设备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需股权化改革)。支持大足黑山羊产品营销,按建设冷藏设施50立方米或餐饮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为基数,运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建设冷藏设施100立方米或餐饮营业面积300平方米,运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规模化养殖场新建扩繁场,购买种羊、生产资料等需要贷款的,按照同期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全额贴息,单个养殖场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稻田综合利用。连片新建稻+鱼(虾)养殖基地面积达500亩(含)以上(不含新实施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标准符合相关要求,水稻亩产在400公斤以上,一次性补贴1000元/亩。
3.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在大足区围绕大足黑山羊、粮油、大足冬菜、生态渔业产业,开展科技研发(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新品种、新品系选育与推广,新产品开发等),获得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认可并推广运用的,每项成果奖励50万元。
4.设施农业用地。对符合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的规模化大型种植设施、养殖设施在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时,可分两期预存土地复垦费用,首期预存比例不得低于审定金额的50%,剩余部分在3年内足额预存到位。
5.支持贷款贴息。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支持特色种养殖保险。
黑山羊保险:保险额1000元/只,费率6%,保费60元/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0%,区级财政补贴60%。
水稻收益保险。保险额1270元/亩,保险费率4.5%,保费57.15元/亩,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0%,区级财政补贴3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30%。
花椒收益保险。保险额6000元/亩,费率5%,保费300元/亩。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0%,区级财政补贴3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30%。
青菜头收益保险。保险额600元/亩,费率5%,保费30元/亩。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0%,区级财政补贴3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30%。
雷竹收益险:保险额6000元,费率5%,保费300元/亩。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0%,区级财政补贴3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30%。
7.支持品牌创建。对获得良好农业规范(GAP)、有机食品认证分别补贴5万元;绿色食品、特质农产品认证分别补贴2万元;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试点(CAQS-GAP)、重庆市名牌农产品及重庆市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授权产品分别给予1万元的奖励补贴;其他国家级、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奖励补贴。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首次获得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示范合作社,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市级动物疫病无疫小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首次获得重庆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