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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试行)》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日期:2023-09-12

《扶持政策(试行)》自2023年9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同一市场主体(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同类别政策,按照从高从优原则执行;区级有关政策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国家或市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的政策文件可以通过大足区政府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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