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就业创业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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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标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申报截止时间计算),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且其法定代表人为下列人员: 1﹒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的群体); 2﹒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化解过剩产能职工; 5﹒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员; (4)残疾人员; 除第1类人群外,其他群体人员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
创业培训对象:
(一)GYB培训补贴对象为在渝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为准备创业或创业初期(含培训前1年内取得营业执照的创业者)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
(三)IYB培训补贴对象为成功创业(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创业者。
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有:在我市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及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均需未进行单位参保、单位就业登记或个人就业登记)。
1、政策措施: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文件名及文号: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和大足人社发〔2020〕390号文件
2、政策措施:招用建卡贫困户、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政策文件名及文号: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和大足人社发〔2020〕390号文件
1. 政策措施: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4年6月30日)
政策文件名及文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3〕13号)
2.政策措施:对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给予1300元/人·月的补贴,每人最长12个月。对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按留用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补助。
政策文件名及文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9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76号)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
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程序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个人贷款对象:
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共10类人。
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最长3年。
小微企业贷款对象:
申请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最长2年
创业担保贷款是以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创业或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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