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8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2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8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2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5 |
[ 有效性 ] |
关于大足区窟窿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20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窟窿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大足区窟窿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大足区窟窿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大足区铁山镇、高升镇、季家镇、三驱镇、宝兴镇,涉及河流为窟窿河及其支流大安河、高升河、响水滩河、玉宁河、杨柳河、宝兴河等,属堤防建设类新建项目。
工程由防洪护岸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河道疏浚、挡水建筑物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场地组成,治理河段总长25.774km,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14188m,新建护岸37736m,新建管护步道35078m,改建人行桥1座,新建人行桥1座,新建穿堤建筑物21处,新建下河梯步126处。
工程窟窿河三驱场镇段、响水滩河季家镇段、响水滩河三驱场镇段、玉宁河工程河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护岸工程级别为4级,其主要建筑物按4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窟窿河铁山镇双河社区段、窟窿河三驱镇上游段、大安河工程河段、高升河工程河段、杨柳河工程河段、宝兴河工程河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其主要建筑物按5级,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工程总占地面积44.33hm2,其中永久占地6.28hm2,临时占地38.05hm2。
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1.23万m3(含表土7.72万m3,自然方,下同);回填利用土石方14.66万m3(含表土7.72万m3),余方6.57万m3,无借方。土石余方及淤泥运往邻近镇街村社进行综合利用,主要用于增加村社耕地及园林地的土地肥力。
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无专项设施改(迁)建。
工程已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1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工程总投资为3802.96万元,资金来源于上级及市级资金。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及植被情况等阐述基本清楚。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4.33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 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标准要求。
(二)经审核,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45.7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58.2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687.56万元。新增水保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228.2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10.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为270.49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41.93万元,独立费用41.7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3.0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2.0655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在2025年4月30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2.0655万元。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足区窟窿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大足区窟窿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
重庆市 |
涉及区县 |
大足区 | |||||||||||||||||
项目 规模 |
大足区窟窿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大足区铁山镇、高升镇、季家镇、三驱镇、宝兴镇,涉及河流为窟窿河及其支流大安河、高升河、响水滩河、玉宁河、杨柳河、宝兴河,治理河段总长25.774km。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14188m,新建护岸37736m,新建管护步道35078m,改建人行桥1座,新建人行桥1座,新建穿堤建筑物21处,新建下河梯步126处。 |
总投资 (万元) |
3802.96 |
土建投资 (万元) |
3313.06 | |||||||||||||||
开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11月 |
方案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工程占地(hm2) |
44.33 |
永久占地(hm2) |
6.28 |
临时占地(hm2) |
38.05 | |||||||||||||||
土石方量(万m³) |
挖方 |
填方 |
余(弃)方 |
借方 | ||||||||||||||||
21.23 |
14.66 |
6.57 |
0 | |||||||||||||||||
重点防治区类型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893.30t/(km²·a)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44.33 |
容许流土壤失量[t/(km²·a)] |
500t/(km²·a)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2742.96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834.30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护岸工程区 |
表土剥离6.44万m3,表土回覆6.21万m3,C20砼排水沟4362m。 |
撒播草籽(黑麦草、高羊茅)31.07hm2,种植水生植物1.88hm2。 |
无纺布遮盖4.94hm2,临时排水沟29553m,临时沉砂池112个。 | |||||||||||||||||
其他建筑物工程防治区 |
/ |
/ |
无纺布遮盖100m2,临时排水沟310m,临时沉砂池10个,土袋拦挡60m | |||||||||||||||||
施工便道区 |
剥离表土1.23万m3,土地整治5.26hm2,表土回覆1.43万m3 |
撒播草籽(黑麦草、高羊茅)4.78hm2。 |
无纺布遮盖0.53hm2。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剥离表土0.05万m3,土地整治0.23hm2,表土回覆0.07万m3。 |
撒播草籽(黑麦草、高羊茅)0.23hm2。 |
无纺布遮盖300m2,临时排水沟737m,临时沉砂池10个。 | |||||||||||||||||
临时堆土区 |
土地整治4.82hm2。 |
撒播草籽(黑麦草、高羊茅)4.82hm2。 |
无纺布遮盖5.79hm2,临时排水沟2452m,临时沉砂池26个,土袋拦挡1696m。 | |||||||||||||||||
投资(万元) |
254.32 |
142.14 |
270.49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845.76(主体158.20,新增687.56) |
独立费(万元) |
41.78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万元) |
62.0655 |
监测费(万元) |
41.93 |
基本预备费 (万元) |
33.04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鹏旭水利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侯良波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王俊逸/ |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陵园路183号 |
地址 |
龙岗街道办事处南环路138号 | |||||||||||||||||
传真/邮编 |
404100 |
传真/邮编 |
40236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图励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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