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7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7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3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有效性 ] |
关于渝西页岩气田足210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足201H6平台)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8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渝西页岩气田足210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
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足201H6平台)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渝西页岩气田足210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足201H6平台)项目》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渝西页岩气田足210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足201H6平台)位于大足区金山镇金山村,中心点坐标:东经105°52'30.38",北纬29°40'33.53"。属新建建设类项目,足201H6井井别为开发井,预计井深6800m。
本项目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和完井工程三阶段。钻前工程包括新建钻井平台、清洁化操作平台、储存池、泥浆储备罐、油水罐、燃烧池等主体工程以及进场道路、表土堆场、生活区等。钻井工程主要利用钻前工程构筑的井场以及设备基础对场内布置的足201H6井实施钻井、套管固井作业。当钻井钻至目的层后,对气井进行完井作业,以取得该井施工段流体性质、测试产能、地层压力等。完井作业主要包括酸化压裂及测试放喷等,经压裂测试放喷定产后搬迁撤离压裂设备等,测试定产后后期进行场站建设,保留部分平台(井口)和进场道路。
本项目设置1处临时生活区,位于维修道路左侧,占地面积0.37hm2;设置表土堆场1处,位于新建道路左侧,占地面积0.23hm2;同时项目周边交通便利,可直达项目区附近,但仍需新建进场道路296m,保证场内施工便利。场区施工期施工用电从周边10kV农网接入,用水采用罐车由场镇运至工程作业区。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为砂石料、水泥、钢材、木材、沥青等均从大足区市场采购获得,通过公路运至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拆迁安置采取货币一次性补偿安置方式,因此,本方案不再考虑拆迁安置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涉及的电杆、照明线、天然气管线等专项设施改(迁)建内容,由地方政府根据相关设施业主要求改建及迁建,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纳入改建及迁建项目中。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4%,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达到88%,表土保护率达到87%,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21%。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00.0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70.4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29.56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5.59万元,临时措施5.68万元,独立费用12.23万元,基本预备费1.4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65万元(46499.6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在2025年3月12日前,向区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64996万元。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表1-2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渝西页岩气田足210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产能建设项目(建产期)(足201H6平台)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大足区 | |||||||||
项目规模 |
包括1座平台,预计井深6800m,配套ZJ70钻机整合基础(6井口),设操作平台1个,储存池1个,泥浆储备罐12个;燃烧池2座 |
总投资 (万元) |
1582.10 |
土建投资(万元) |
934.01 | |||||||||
动工时间 |
2025年2月 |
完工时间 |
2028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8年 | |||||||||
工程占地(hm2) |
3.32 |
永久占地(hm2) |
0.79 |
临时占地(hm2) |
2.53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5.34 |
5.34 |
/ |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3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57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87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4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88 |
表土保护率(%) |
87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21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井场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6000m3,表土回填7700m3,土地整治1.93hm2,场内排水沟380m,场外排水沟222m,沉砂池1座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5700m2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6800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5000m2 |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1700m3,排水沟270m,沉砂池2座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4800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2000m2 |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 |
/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2300m2 方案新增:土排水沟129m,临时沉砂池1座,防雨布覆盖2300m2 | |||||||||||
施工临时生活防治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37hm2 |
/ |
方案新增:土排水沟154m,临时沉砂池1座,防雨布覆盖10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69.44 方案新增:0.00 |
主体设计:0.55 方案新增:0.00 |
主体设计:0.48 方案新增:5.68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00.03(方案新增29.56) |
独立费(万元) |
12.23 | |||||||||||
监理费(万元) |
0.00 |
监测费(万元) |
5.59 |
补偿费(万元) |
4.64996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2790700158E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320464373J | |||||||||||
法定代表人 |
陈玉林 |
法定代表人 |
李跃纲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红叶路99号冠宏时代1栋24楼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8幢 | |||||||||||
邮编 |
401120 |
邮编 |
401121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郑文霞/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宗成/ | |||||||||||
传真 |
02368083336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534753316@qq.com |
电子信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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